规章制度及职责汇编

实施细则》,制定校本培训规划,从学校实际出发,对教师的学历达标、教学基本功等提出具体要求。制定教师继续教育的计划和措施,每位教师要达到规定的学历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要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学校各项改革,创造性、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和现代教育意识,认真学习政治、经济、科技、法律、现代教学技术等知识。

第二十七条 加强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每周一下午的政治学习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使教职工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二十八条 学校要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质量、考勤等方面对教职工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十九条 高度重视和加强学校班级管理。选择师德高尚、认真负责、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学期制定班务工作计划,报学校审查后,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行为习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情感教育,全方位的关心爱护学生。学期结束时,要进行认真总结,报学校备案。

五、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按上级规定纳入城区统一招生。

第三十一条 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有关教育的发展政策,宣传招生政策及学校的信息。在招生宣传时,要实事求是,规范招生秩序,使社会、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准确掌握招生信息。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要按照市县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建立新生学籍档案,办理学籍变更的相关手续。要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逐步实现学籍管理的电子化。

第三十四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执行《西昌市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认真做好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考勤和毕业证书的发放管理。

六、学校校园管理

第三十五条 科学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按照布局合理、区划有序的要求对校园建设做好整体规划。校园布置要朴实美观,体现教育性。学校要有教育方针和有特色的校训。办好黑板报、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认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因地制宜的对校园进行绿化和美化。

第三十六条 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窗明干净,桌椅排列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功能室标识明显,制度齐全。图书室安静整洁,图书资料、报刊杂志摆放整齐,方便使用;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卫生有序和安全,实验器材、用品存放规范。各类用房定期粉刷和维修,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十七条 建立校园环境检查评比制度。定期对宣传栏、教室、卫生区、寝室、食堂等进行检查评比与通报,并作为评选文明班级、和先进个人等依据。

第三十八条 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学校及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 200 米半径内设置台球室、网吧、电子游戏机营业点。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种植、打场、堆物、取土等。规范校园内车辆摆放,禁止在校园内散放家禽、乱搭乱建,严禁摊贩在校园内摆摊设点。

七、学校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条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西郊中心小学学生安全“十不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规定建立安全报告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建立安全应急机制。

第四十条 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和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禁止社会闲杂人员或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学生将刀具、棍棒、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学校。建立学生请、销假制度,全面掌握学生请假、到校、离校等情况。

第四十一条 经常开展全校性的师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十二条 加强学校校舍、设施、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设立防火防盗设施,特别要加强对教室、食堂、财务室、电教室等重点区位的防护措施,定期检查并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坚持开展校园安全排查工作,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分别对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等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停止使用。切实采取措施进行防洪、防震、防火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三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能进行,必须指定专人带队,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八、学校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 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卫生负责和检查制度,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内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第四十五条 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排除心理困惑,增强学生学习、生活的信心。

第四十六条 建立公共卫生分区负责制度。学校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配备必要的清洁卫生工具。校园将按班级划分卫生责任区,进行每天的晨扫、午间餐卫生和下午的扫除制度,做到校园无杂草,墙壁无污染、蜘蛛网、灰尘;地面平整,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垃圾入箱入池,定期清除;;垃圾箱、排水沟每周清理;厕所每天打扫,定时冲洗,定期消毒灭蝇。 九、学校饮食管理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和《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物资采购登记,饭菜留验和记录等制度。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聘任专门食堂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两证齐全,每学期体检一次。保证学生伙食的安全、卫生和营养。

十、学校后勤管理

第四十八条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并及时公示,不得违规收费。

第四十九条 认真做好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校的校舍、办公用房、教师宿舍、食堂等资产要建立台帐和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食堂、水电等生活设施及办公、教学用品采购发放等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产管理。学校财产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并落实部门、班级、个人的管理制度,若有损坏、遗失要按规章制度进行维修和冲销。各类用房要定期检查、检修,消除不安全隐患。学校不得使用危房,对危房要及早加固维修或拆除。

第五十条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有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设备和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均要按政府采购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对基建、维修项目要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选择优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并建立项目决算、审计制度和项目廉政责任制。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帐外帐;做到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准确。

十二、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西郊中心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一、工作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狠抓“十制”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

二、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使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指导,有安排,有落实的稳定开展,我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校长制。同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使安全工作顺利地开展。

组 长:李 军(校长)

副组长:代隆贵(党支部书记) 周继刚(副校长)

毛学兰(副校长) 卢广成(瑶山小学校长)

组 员:学校各行政及班主任 三、具体安全管理措施:

1 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特点,抓好“十制”建设。特别要根据上期的一些安全隐患,拿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力保本期的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2 每周利用升旗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和科任老师还要利用班队会、周会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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