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最新

未开展培训及演练,扣1-2分。 演练后未总结,扣1-2分。 无兼职的应急队伍,扣1分。 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足或台账不清晰,扣1-2分。 4 档案管理(2分) 5 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105.2*考核评价(2分) 实得分 85 分) 5.1*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落实情况(8分) 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专项工作。 安全专项工作制定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 按方案或计划执行到位。 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实到一线工人。 按照“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要求定期开展自我考核评价。 查文件及考核评价资料真实、准确。 应得分 96 资料 自我考核评价走过场或不及时的,扣1-2分。 考核评价资料欠真实、准确扣1-2分。 2 查文件、记录,现场核对。 未制定安全专项工作方案或计划,发现一次扣4分。 安全专项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现一次扣2-4分。 未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扣5-6分。 “平安工地”建设要求未落实到一线工人,扣3-5分。 4 4.1安全档案资料(2分) 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完整、有效。 查台帐、记录。 形成的各类档案不完整、无效,发现一处扣1分。 4 (实得分/应得分)×100=88.5 考核评价单位(盖章): 评价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5.1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通用部分100分)

项目名称:扬绩高速公路宁国至绩溪段 合同段:NJ-13 施工单位名称:巢湖路桥公司 序号 1 1.2拌和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6分) 钢筋加工场、预制场、拌和站、木工加工厂等区域分区明显。 拌和站、预制场和钢筋加工场地面硬化,排水系统完善,并封闭管理。 承重大型构件存梁层数和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梁板采取有效防倾覆措施。 防雨棚稳固。 张拉作业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搅拌设备检修、清理料仓时,应停机并切断电源,设置明显标志并有专人看守。 1.3*临时用电(6分) 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布设和使用。 方案与现场比对检查。 现场临时用电未按临时用电方案布设,扣2-4分。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3 3处电线架空不规范,扣查看现场。 施工现场布设(30分) 1.1*施工驻地(6分) 办公生活区严禁设置在危险区域。 生产、生活区分别设置并封闭管理。 生活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装配式房屋应有合格证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查看现场。 办公生活区设置在风险区域,扣6分。 生产、生活区设置不合理,未按规定封闭设置,安排专人值班,扣2分。 生活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扣4分。 装配式房屋无合格证或验收证明,发现一处扣1分。 生产、生活区布置不满足防火防爆要求,扣4分。 区域划分不合理,标识不明显,扣2-3分。 场地硬化、排水系统不符合要求,扣2分。 未封闭管理,发现一次扣1分。 梁板堆放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无防倾覆措施,扣2分。 防雨棚不稳固,扣1-2分。 张拉作业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扣1-2分。 违章检修搅拌设备,发现一次扣4分。 4 场地排水系统不符合要求,扣2分 6 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考核评价方法 扣分标准 得分 备注

漏、一箱”,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 电线架空和入地埋设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 电箱固定、上锁、防雨等措施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 场内照明及安全电压使用不满足要求,发现一处扣1分。 标识不完善,发现一处扣1分。 1.4*消防安全(6分)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建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查现场。 消防区域悬挂责任铭牌。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维护不及时,扣3-5分。 消防通道不满足要求,扣3分。 未悬挂责任铭牌扣1分。 1.5施工便道便桥(6分) 便桥进行专项设计。 便道危险路段、便桥位置设置安全标识。 便道具有必要的通行能力。 查看现场。 便桥未专项设计或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扣6分。 便道排水设施不到位,通行能力弱,扣1-3分。 便桥未设限速、限载标志,发现一处扣1分。 3 6 3分 3处便桥未设限速、限载标志扣3分 2 安全防护(26分) 2.1*防护栏杆、安全网及其它防打击、坠落措施(8分) 高处、临边、临水作业应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网。 下方有人员通行或作业的,应设置挡脚、防滑设施、安全网、安全通道等。 查看现场。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安全防护设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 防护栏杆不牢固,发现一处扣1分。 安全通道未搭设或搭设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 8 2.2文明施工、安全警示标志、标牌(8分) 区域分区标牌全面。 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五牌一图”。 交通要道、重要作业场所,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现场机械设备按要求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 查看现场。 未按要求设置文明施工、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操作规程的,发现一处扣1分。 6 2辆现场机械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

扣2分 2.3避雷设备(5分) 2.4个体防护(5分) 拌和、打桩和起重等高耸设备及其他电器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置和使用防护设施。 查看现场。 未按照规定配置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发现一处扣1分。 2 查看现场。 未按要求设置避雷设备的,发现一处扣1分。 5 有3名工人未戴安全帽扣3分 3 施工作业(44分) 3.1*高处作业(10分)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5米以下应设置防护梯。 5米以上应设置“之”字形人行斜梯。 40米以上宜安装附着式电梯。 作业平台脚手板应铺满且固定牢固,不应有翘头板,并挂置安全网。 查看现场。 高处作业未按要求设置人员上下通道,发现一处扣2分。 作业平台搭设不牢固,发现一处扣1分。 作业平台有翘头板,发现一处扣1分。 未按要求挂置安全网,发现一处扣1分。 10 3.2*支架脚手架(12分) 施工现场搭设和拆除支架脚手架应满足方案要求。 支架和脚手架基础牢固。 排水设施完善。 搭设支架和脚手架的材料应逐批次进场检验,每批材料抽检一组应有检验报告。 承重支架搭设应制定专项方案,搭设后应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应挂牌公示及告知。 搭设高度大于10米的脚手架应设置缆风绳或固定措施。 方案与现场比对检查。 未按方案搭设和拆除支架脚手架,扣4-8分。 基础处理不符合方案要求,扣2分。 排水设施不完善,扣2分。 对支架和脚手架的材料抽检数量不足,或材料无出厂合格证明、或抽检质量不合格,每发现一处,扣2分。 对承重支架和脚手架未组织验收,发现一处扣4分。 未挂牌公示和公告,发现一处扣1分。 承重支架使用前未进行预压,或预压不符合要求,发现一处扣2分。 未按要求设置缆风绳或固定措施,每处扣2分。 缆电绳搭设不规范,扣1-2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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