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风险预控管理体系-2电力

④进出口SO2浓度、脱硫效率; ⑤旁路挡板开度、旁路挡板差压; ⑥密封风机电流、密封空气压力;

⑦PH值、吸收塔浆液密度、吸收塔液位; ⑧循环泵运行台数、电流; ⑨GGH差压、除雾器差压; ⑩脱硫剂流量、密度。 四、重点设备核查

(一)查在线测点安装位置 ? 核查内容:

? ①测点安装在混合烟道上,符合要求;

? ②测点安装在烟囱上,据地面高度30~50m,符合要求。 (二)查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运行情况 ? 核查内容:

? ①查制备系统是否损毁严重,是否运行正常,能否保证脱硫剂正常供应; ? ②查脱硫剂供浆流量计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三)查石膏脱水机运行情况

? 核查内容:查真空度、石膏滤饼、石膏品质、石膏旋流器压力。 (四)查脱硫石膏处置情况

? 核查内容:查石膏堆场是否有防渗、防流失等措施。 (五)查旁路挡板开关情况

? 核查方法:一般电厂旁路挡板为两面,一面为开关型;一面为调节型。在DCS上开关旁路挡板,观察挡板实际开关状态是否一致。

——脱硝核查要点 一、资料核查

(一)是否符合国家及政府方面的要求 ? 核查内容:

①查阅项目环评批复;

②查阅脱硝装置168小时试运行移交报告、试运报告; ③查阅环保部门验收报告; ④查阅其他相关政策性文件。

(二)脱硝设施设计文件(设计工况) ? 核查内容:核查脱硝设施设计文件

①锅炉负荷、煤种;

②烟气参数(流量、温度、压力、氧量、氮氧化物、粉尘等); ③氮氧化物脱除率及脱硝装置排放值;

④还原剂耗量、氨逃逸率、SO2/SO3转化率; ⑤有无旁路。 (三)CEMS相关文件 ? 核查内容:

? ①环保部门验收材料;

? ②环保部门定期对自动监测仪器的比对记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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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定期校验报告; ? ④运行维护记录;

? 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日常校准、维护保养、备件清单、故障解决方案等)。 (四)生产运行台帐 ? 核查内容:

①核查期内发电煤耗、煤质分析报表;

②烟气连续监测数据(氮氧化物、含氧量、烟气量、烟温); ③对应的机组负荷(锅炉负荷)、脱硝剂的用量; ④旁路挡板申请开启情况;

⑤脱硝装置运行事故及处理情况等; ⑥机组启停及检修记录;

⑦还原剂的购销合同、发票及收货单。 二、CEMS核查

? CEMS由现场监测子站和中心站监控系统组成。监测子站安装在污染源现场,中心站安装在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子站连续24小时对烟气排放情况进行自动监测,并将结果保存在现场计算机上,中心站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将现场监测数据采集到本地计算机上。CEMS核查主要查标气、设备仪器和历史数据,保证减排核算数据的准确性。 ? CEMS测量参数:

? ①原烟气入口NOx浓度、O2浓度、烟气温度等; ? ②净烟气出口NOx浓度、O2浓度、氨逃逸率等。 (一)查标气 ? 核查内容:

? ①查来源,是否有检定部门的检定证明; ? ②查日期,是否在有效期之内;

? ③查浓度,是否与仪器量程相匹配(对于标定烟气分析仪的标气浓度,应选满量程浓度的70-90%,过低会降低测量值的准确性,过高无法标定)。 (二)查仪器 ? 核查内容: ? ①查量程:原烟气CEMS量程应满足锅炉燃煤要求;净烟气CEMS量程一般根据排放标准设定,通常略高于环保部门核定的企业排放标准。

? ②查仪器显示数值:现场用标气检测,仪器显示值与标气差值不应超出一定的范围,具体见《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标气浓度单位用ppm和mg/m3,二者换算关系为:mg/m3=M(分子量)×ppm(浓度)/22.4。

? ③现场比对:比较仪器、在线室计算机、DCS系统、环保监控平台等显示数据是否一致。 ? ④历史数据查询:重点查询NOx、烟气流量、氧量、氨逃逸率等参数。 三、DCS系统核查

主要运行参数包括:

①脱硝效率、原烟气入口NOX浓度、O2浓度、烟气温度、烟气流量等,净烟气出口NOX浓度、O2浓度、氨逃逸率等;

②反应器出口温度、入口温度、压差;

③稀释风机运行状态,加热器出口温度、稀释风机流量; ④循环取样风机运行状态;

⑤喷氨流量、压力、温度、格栅压差;

⑥催化剂吹灰器运行状态以及吹扫介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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