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旋喷桩项目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喷射注浆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以调整。
6.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7.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废浆处理及外运执行本定额“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8.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9.桩间补桩或在地槽(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0.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项目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 11.若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60m3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12.本章凿桩头适用于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等项目。
三、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挖土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制作安装,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规定另行计算。
2.钢制桩:
(1)打拔槽钢或钢轨,按钢板桩项目,其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他不变。 (2)现场制作的型钢桩、钢板桩,其制作执行本定额“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项目。
(3)定额内未包括型钢桩、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
(4)若单位工程的钢板桩的工程量≤50t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3.挡土板项目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的情况。 4.钢支撑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
5.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
3.灰土桩、砂石桩、碎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三轴水泥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以质量计算。 5.高压喷射水泥桩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6.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7.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8.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桩断面以体积计算。 二、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面积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0.5m,以体积计算。
(6)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墙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体积计算。
2.钢板桩:
打拔钢板桩按设计桩体以质量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砂浆土钉、砂浆锚杆的钻孔、灌浆,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以面积计算。钢筋、钢管锚杆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4.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面积计算。 5.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
6.袋土围堰按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长度以体积计算。
第三章 桩基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桩、灌注桩,共两节。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定,施工场地的土质级别也进行了综合取定。
三、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五、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下表对应数量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灌注桩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指灌注混凝土量。
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表
项 目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
六、打桩:
1.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 2.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3.打桩工程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坡度>15°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1.5m,基坑面积≤500m2)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4.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5.打桩工程,如遇送桩时,可按打桩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送桩深度系数表
送 桩 深 度 ≤2m ≤4m >4m 系 数 1.25 1.43 1.67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200m3 1000m 100m3 项 目 钻孔、旋挖成孔灌注桩 沉管、冲孔成孔灌注桩 钢管桩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150m3 100m3 50t 6.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定额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已包含桩位半径在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就位;超过15m时的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