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急性期治疗 5.1抗凝
急性PE患者抗凝治疗的目的是预防早期死亡和复发或致命性VTE。标准的抗凝疗程至少为3个月。在此期间,急性期治疗为在前5-10天应用肠外抗凝(普通肝素、低分子量肝素、磺达肝葵钠)。随后可以选择维生素K拮抗剂维持治疗,该药起始治疗时需与注射用肝素进行重叠;也可以应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重叠治疗,如达比加群酯或依度沙班。还可以直接选用利伐沙班或阿脈沙班起始口服治疗,或者在应用普通肝素,低分子量肝素或磺达肝葵钠1-2天后换用上述药物。在后者的情况下,急性期治疗如果选用利伐沙班应在初始3周内应增加剂量,如果选用利伐沙班则在初始7天内增加剂量。
临床研究结果证实,应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治疗VTE的临床疗效非劣效于肝素/VKA,就严重出血事件来讲,可能比后者更安全。目前随着治疗指南的发表,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酯和阿哌沙班在欧洲已被批准用于治疗VTE;依度沙班目前在审批中。新型口服抗凝药物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但仍然在不断的积累过程中。
5.2溶栓治疗
相比单独应用普通肝素,急性PE溶栓治疗可以更快的恢复肺血流灌注。早期解除肺血管阻塞可以使肺动脉压力和阻力快速下降,同时可以改善右心室功能。
在应用链激酶或尿激酶溶栓治疗时应停用普通肝素,但如果应用rtPA则可以继续使用普通肝素。在溶栓治疗开始时,应用低分子量肝素或磺达肝葵钠的患者,应在停止注射低分子量肝素(每天两次)12小时后,或者停止注射低分子量肝素或磺达肝葵钠(每天1次)24小时后后再使用普通肝素。考虑到溶栓治疗的出
血风险及其可能终止或逆转肝素抗凝效果,溶栓治疗结束后继续使用普通肝素几个小时,再改用低分子肝素或磺达肝癸钠似乎更为合理。
5.3血栓切除术
肺血栓切除术是一个相对简单的操作技术。有研究证实,在血流动力学出现障碍前,快速进行系统性及个体化适应症评估后的围手术期病死率为6%或者更少。术前溶栓会增加出血风险,但并不是栓子切除术的绝对禁忌症。
5.4经皮导管介入治疗
介入治疗的目的是通过清除阻塞主肺动脉的血栓,从而使右心室功能恢复,进而改善症状和生存率。对于有溶栓治疗绝对禁忌症的患者,介入治疗可以选择:1)猪尾导管或漂浮导管碎栓术;2)运用流体动力导管装置行流变血栓切除术;3)运用负压导管行导管血栓抽吸术;4)血栓旋磨切除术。另外,没有溶栓绝对禁忌症的患者,首选经导管局部溶栓。
5.5静脉滤器
在有抗凝药物绝对禁忌症以及接受足够强度抗凝治疗后仍然复发的急性复发性PE患者可以选择静脉滤器植入术。观察性研究表明,静脉滤器植入可能减少PE急性期病死率,减少VTE复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