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论人民民主专政》及其原文

论人民民主专政

原著导读

历史背景:

《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是毛泽东1949年6月30日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28周年而发表的。

1947年6月解放战争进入战略进攻阶段后,我军势如破竹、屡战屡胜,并于1948年秋至1949年初发动了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1949年4月23日,解放军攻克南京,到6月,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已经解放,新中国即将成立,中国共产党就要成为全国的执政党。就在革命将要成功的形势下,在建国的筹备工作中,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就成了中心的问题。当时,国际上和国内的敌人攻击中国共产党要实行“独裁”、“极权主义”,而民族资产阶级的一些代表人物幻想在中国建立英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国家,还有一些人主张不要“一边倒”,希望得到美英等国家的援助,惧怕过分“刺激”美英等帝国主义。此外,还有一些我们的朋友也不清楚我们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因此,我党在当时必须要清晰地阐明我们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以驳斥各种反动阶级的谰言,统一党内和人民的认识。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有针对性地论述了在民主革命胜利以后要建立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特别是阐述了中国为什么不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而只能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论人民民主专政》还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民主革命28年的经验,阐明了即将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以及新中国的各项内政外交政策。这些都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做了理论上的准备。

导读内容:

一、框架结构和基本要点

(一)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 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人民历史的必然选择。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中,不同的阶级处于不同的地位,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中国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民主革命任务证明: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唯一的出路就是在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然后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工人阶级领导地位决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农联盟

毛泽东说:“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因为这两个阶级占了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推翻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主要是这两个阶级的力量。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主要依靠这两个阶级的联盟。”工农联盟决定了人民民主专政是把民主扩大了千万倍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体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原则。

(三)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相结合的政权

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是人民,在建国时,人民包括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民主就是属于人民范围内的各阶级在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专政就是人民掌握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机器压迫反动阶级和反动派,借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的利益。毛泽东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四)人民民主专政的目的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任务是:“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为此,我们必须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必须向一切内行的人们(不管什么人)学习经济工作,以建立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满怀

信心地指出:“国际和国内的形势对我们有利,我们完全可以依靠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武器,团结全国除了反动派以外的一切人,稳定地走到目的地。”毛泽东把人民民主专政当作党的历史经验加以概括,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新中国建立时,我们的国家政权就是按照这一根本原则组成的,并且以法律的形式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理论创新和主要贡献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在党的文件中只是笼统地将社会主义革命作为首要目标,原则上规定“采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后来经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1948年12月30日,毛泽东在《将革命进行到底》的一文中,第一次使用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1949年6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明确地提出了要建立和巩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论人民民主专政》的发表及人民民主政权的的建立和发展,是毛泽东一生光辉业绩的最重要体现,它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学说。

(一)从“无产阶级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创造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新的形式

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精髓,列宁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运用于俄国的具体实践,在领导俄国革命的实际斗争中,创造了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苏维埃政权。

中国共产党创建之初,即提出了争取无产阶级专政和苏维埃政权的纲领。党的“一大”发表的第一个纲领明确指出,“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但这个纲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易实现的。1922年,党的“二大”又提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要通过“建立劳农专政”的道路,这是对第一个党纲的重大修正。大革命失败后,1928年7月中共“六

大”根据新的历史条件提出了在中国“建立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苏维埃的工农民主专政”。抗日战争时期,以陕甘宁边区政府为代表的根据地政权建设,以及抗战胜利前后我党所进行的建立联合政府的尝试,为新型的国家政权理论的最终形成、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取得胜利,包括抗日战争胜利后,不能变成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社会,但也不能马上变成社会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新的、被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因此,这种革命又恰是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扫清更广大的道路”。1948年12月30日,毛泽东在《将革命进行到底》中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1949年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对这一问题作了系统深刻的论述。

从无产阶级专政到工农民主专政,再到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在正确认识时代特征和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形式。也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崭新国家形态,从而为中国社会主义的建立和建设,找到了完全符合自身国情的最好的“政治形式”。传统观点认为,这是经济文化落后国家为了最终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不得不走的迂回道路或曲折的发展公式。但实际上它真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品质和特点,通过总结中国共产党人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及其在实践中的新经验,才能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真正内涵和实质。

(二)从“工农联盟”到“两个联盟”,扩大了人民民主的范畴

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主体结构中是不包括资产阶级的,相反,资产阶级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但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带有两面性的阶级参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建国,因而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之一。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仍然把与它的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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