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汇编

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

6、对于治理过程危险较大的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由队组正职队干进行跟班,分管科室副科以上人员现场跟班,现场监督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全员现场全过程监督。

7、若限期整改时限内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隐患不能按期整改的区队要及时与有关业务科室汇报经分管领导批准按照重新指定时间进行落实。

8、隐患的整改遵循“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各岗位人员严格按照隐患等级对隐患进行治理、督办和验收。

9、对到期隐患及时通知主体责任单位(以及信息化管理平台预警),对逾期隐患应按要求进行提级督办,并办理延期申请,重新进行三定,建立专项台账。

10、坚持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隐患整改负责,隐患单位负责人为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制度。

11、区队由当日值班人员每天负责安全隐患信息查找本队隐患问题,对本区队当日存在隐患及未处理的隐患进行三定、研究、讨论。并填写隐患的处理人、处理时间及处理结果。

12、建立区队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五、隐患分级治理操作具体流程为: 1、一般隐患整改“闭合”管理程序

各级人员信息----安全信息值班员(整理签字)----值班长审核----隐患信息录入-----队组“三定”-----隐患下达(重大隐患报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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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领导)----三定整改----安全员复查落实----隐患闭合销号----考核分析---存档。

2、严重(较大)隐患整改“闭合”管理程序(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科室协助解决的隐患)业务科室检查隐患—“三定”整改通知—责任人签字—科室提出解决措施—责任队组按照措施整改—安全科及相关科室复查、验收—销号—考核分析---存档。

3、重大隐患整改“闭合”管理程序(属矿井研究和解决的隐患)安全科收集排查筛选—上报区域公司、集团公司、当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五定”整改通知—总经理牵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各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参加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分管领导监督整改—矿井组织验收—销号—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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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促进矿井安

全发展,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狠抓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年度隐患排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完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成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各分管矿领导及副总

成 员: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基层队组队干及各岗位职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安全科 办公室主任:安全科长(兼) 三、主要排查内容

(一)持证情况:是否持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二)总经理配备情况:是否配齐各矿领导

(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是否配有安全员、瓦检员、输送机司机、电气作业工、放炮员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人数是否符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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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等。

(四)出入井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班前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制度、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矿灯集中管理制度等。

(五)、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入井制度、每班都有矿级领导带班入井、矿级领导与工人同时出入井、井下交接班制度等。

(六)通风管理情况。是否具备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地面是否按要求安装了同等能力的两台风机、井下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并能满足安全要求,有无违规串联通风。

(七)瓦斯防治情况。瓦检员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规定检查瓦斯,是否存在漏检、假检,是否存在井下瓦斯超限后未及时采区措施继续作业,瓦斯超限是否立即组织撤人,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瓦斯超限处理记录,种类监控器配备是否齐全,位置安装是否准确,是否配备专业人员值班、检修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

(八)防治水情况。是否有可靠的排水系统,是否存在赋水地质条件、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是否有探放水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是否有专业的探放水队伍,是否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是否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

(九)爆破管理情况。放炮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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