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粉饰的手法

可见,在特定情况下,吸收兼并决策主要取决于对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选择,而不是吸收兼并本身能够带来多大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后果转化为经济后果一点也不足为奇。

[1]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2。

[2]本案例引自黄世忠、叶丰滢撰写的“上市公司报表粉饰新动向:手段、案例与启示”(上),

财会通讯, 2006年第1期。

[3] 本案例引自黄世忠、叶丰滢撰写的“上市公司报表粉饰新动向:手段、案例与启示”(上),

财会通讯, 2006年第1期。

[4]本案例引自黄世忠、叶丰滢撰写的“上市公司报表粉饰新动向:手段、案例与启示”(上),

财会通讯, 2006年第1期。

[5]本案例引自黄世忠、叶丰滢撰写的“上市公司报表粉饰新动向:手段、案例与启示”(上),

财会通讯, 2006年第1期。

[6]本案例引自黄世忠、叶丰滢撰写的“上市公司报表粉饰新动向:手段、案例与启示”(上),

财会通讯, 2006年第1期。

[7] 阿瑟.利维特(Arthur Levitt)1998年9月28日在纽约大学法律与商务中心发表的题为《数

字游戏》演讲。

[8] 亿安科技就是利用收购兼并操纵购买日前后经营业绩的典型。1999年6月,亿安科技与其

第一大股东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受让后者持有的广东万燕集团42.19%股权。亿安科技丑闻曝光后,监管部门对亿安科技的稽查发现,万燕集团1999年1至6月的毛利为233.13万元,毛利率为5.26%,而7至12月毛利为2034万元,毛利率为25.74%。为何上下半年差异如此之大?调查表面,亿安科技指示万燕集团以实际支付日为依据来划分上下半年应承担的1999年全年中央电视台广告费3391.73万元,由此上半年承担费用为2987.46万元,下半年承担404.27万元。可见,亿安科技实际是将万燕集团本应在下半年确认的经营费用提前至上半年确认,从而将万燕集团下半年被高估的利润确认为亿安科技的投资收益。如果不通过这样的操纵,万燕集团上半年确认再多的利润,亿安科技也不能按权益法确认为投资收益,因为财政部当时规定,购买日后的利润才能反映在购买方的财务报表中。

另一个典型案例是琼海德。1999年12月6日,琼海德收购了深圳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62%的股权,并将该房地产公司12月6日至31日的利润表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监管部门稽查发现,该房地产公司1999年1月1日确认的收入只有3,552万元, 占全年收入的8%,而12月6日至31日确认的收入却高达40,848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2%。事后调查表明,琼海德指使该房地产公司伪造所谓的“退房条款”,凡是购买的写字楼和商品房不满意,均可在1999年12月5日退房,并以无法估计退房可能性为由,将1999年12月5日前已出售且办理入住手续的销售收入推迟至12月6日(购买日)后确认。通过这一“合并魔术”,琼海德将该房地产公司12月份最后26天的37,258万元销售收入和4,981万元净利润纳入其合并利润表,占琼海德1999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92%和223%。正是通过如此胆大妄为的操纵,琼海德当年才避免了亏损。

财务报表粉饰的手法

综观中国证监会和新闻媒体披露的会计造假丑闻,我国上市公司粉饰报表可归纳为12种惯常手法,区分为传统手法和现代手法两大类。 一、传统的财务报表粉饰手法

传统的财务报表粉饰手法,主要包括: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或者确认虚假的收入;利用虚拟资产高估利润;期间费用资本化;借助股权转让“炮制”利润;高估存货成本少计销售成本;利用其他应收应付款隐瞒亏损或藏匿利润。 (一)操纵收入确认时间或确认虚假收入

利用收入确认粉饰报表的典型手法是提前或推后确认收入、或者确认虚假的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1]。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正确确认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是正确核算企业利润的基本条件。对于收入的确认,何时确认,确认多少收入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确认的规范,遵循的是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商品销售的交易中,该准则要求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确定劳务收入时,如果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2.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 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主要着眼于经济实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许多需要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余地,也为管理当局进行会计报表粉饰提供了余地。而且,对收入进行粉饰,并不像前面的几种报表粉饰手段,会计准则要求进

行披露,较容易进行分析。因此,对收入进行粉饰,一般外部的投资者通过分析会计报表较难发现。

上市公司操纵收入确认的手法,可归纳为9种:1. 寅吃卯粮,透支未来收入;2. 以丰补歉,储备当期收入;3. 鱼目混珠,伪装收入性质;4. 张冠李戴,弯曲分部收入;5. 借鸡生蛋,夸大收入规模;6. 瞒天过海,虚构经营收入;7. 里应外合,相互抬高收入;8. 六亲不认,隐瞒关联收入;9. 随心所欲,篡改收入分配。

(二)利用虚拟资产高估利润

所谓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上市公司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益等资产科目。广义的虚拟资产,还包括资产潜亏,如潜在的坏账损失、潜在的存货跌价损失、潜在的长期资产(如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价值减损。利用虚拟资产科目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销或不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是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虚盈实亏的常用手法。 [案例分析:东北制药的利润制造]

东北制药股份公司就是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的“高手”。该公司1996年报告了1,920万元的净利润。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根据当地财政部门的批复,将已经发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退税损失、利息支出等累计约14,000万元挂列为“递延资产”。东北制药公布了这份年度财务报告后,引起投资者一片哗然。如果已经发生的经营费用只要经过当地财政部门的批复,即可通过挂账予以“待摊”或“递延”,那么,上市公司还会亏损吗?最终,东北制药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并被处以罚款。

财政部为此还专门向各地财政部门发文,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属于全国性公众公司,其会计处理必须遵循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准则,地方财政部门无权对上市公司违反会计制度和准则的会计处理做出批复。

(三)期间费用资本化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支出必须区分为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资本性支出是指能够使上市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或一个经营周期以上的期间受益的支出项目,如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出。收益性支出是指只能在一个会计年度或一个经营周期以内的期间使上市公司受益的支出项目,如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根据这一要求,上市公司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而支付的专项长期借款而支付的利息费用,在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之前,可予以资本化,计入这些长期资产的成本。广告促销支出和研究开发支出,有可能使上市公司在一个以上的会计年度或经营周期受益,从理论上说属于资本性支出,然而,由于广告促销和研究开发支出所能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和准则均要求将其当作期间费用,不得资本化。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上市公司滥用利息资本化的规定,或将广告促销和研究开发支出计入资本化项目,蓄意调节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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