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版六年级上册《品德与社会》全册教案

3课时。

第一课时完成教材P36-P37页内容,话题为“我们的基本权利”。 第二课时完成教材P38-P40页内容,话题为“法律保护我”。 第三课时完成教材P41-P42页内容,话题为“知法守法尽义务”。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活动一想一想 猜一猜

1.师:今天老师给大家带来了一个故事,大家想听吗?

2.师:(播放录音《你本来就有读书的权利》的前半部分)听到这个故事,同学们想到了什么?想说些什么?

3.师:看来我们的学生都认为周媚娟同学应该争取上学的权利。那么她最后争取到了上学的权利了吗?听完故事后,你又想说些什么?(播放录音《你本来就有读书的权利》的后半部分。)

4.师:刚才这为同学说得很好,受教育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享有的权利。那么今天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新课《我们的基本权利》。(板书课题)

5.师:从故事中了解到受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那么大家可以猜一猜,公民除了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之外,还可以享有那些基本权利?在小组内相互交流。

【设计意图:及时抓住学生的已有认知,挖掘有利因素,结合学生的生活经历,努力让学生对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一个初步了解。】 活动二基本权利知多少

1.师:每个人有多方面的权利,人们共同希望拥有的权利。因为是共同愿望,所以国家就有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根据人民的意愿,宪法规定了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板书:宪法 根本大法)

2.师:(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网页)请大家浏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找出宪法中规定公民应享有的权利的部分,结合课前自己的准备,讨论交流自己比较感兴趣的部分。

3.师:下面请六名学生依次宣讲公民的基本权利。一人讲一条你最感兴趣的基本权利,并给该条基本权利取一个相应的名字(要简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就叫“人身自由权”,再把这个权利的名字写在黑板上。

4.小结:现在大家对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了充分的了解,希望大家能运用这些知识去分辨社会生活中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

【设计意图:通过浏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网页,帮助学生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了解宪法赋予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能初步分辨社会生活中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从而整体地实现课程目标。】

活动三 法官说法

1.师:请同学们都来做一名小法官,结合黑板上公民的基本权利,判断以下事例中的人物的哪些基本权利受到了侵害?(武汉某中学初三(三)班班主任姚老师私自检查学生抽屉收缴小说;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各大城市陆续出现刘翔代言的广告被毁事件。)

2.师:请同学对照黑板上板书的公民权利,讲一件生活中发生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事例,请大家以法官的身份判断,该事例涉及到公民的什么基本权利。

3.小结:看来,同学们能较好地运用自己所学的宪法知识对生活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现象进行判断。老师也希望在生活中同学们能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基本权利。

【设计意图:通过做“小法官”活动,帮助学生知道社会生活中有些行为是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每个人都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并尊重他人的权利。】 活动四 辩一辩

1.师:有一个同学由于每天不能完成各科作业,老师对他进行了多次批评教育未改正,于是老师让他利用电脑课和体育课的时间来补语文作业和数学作业。由

于该生十分想上电脑课和体育课,慢慢地改掉了不完成作业的坏毛病。你觉得班主任这样做合适吗?先分组争论,再分正方和反方辩论。

2.小结:人的基本权利是每个人本身就应该有的,是法律规定的。人因为有了法定的基本权利,才有了生存保障与人的尊严。我们在学会保障自己的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尊重别人的基本权利。

【设计意图:通过“辩一辩”活动,力求帮助学生强化公民的基本权利意识。】

活动拓展 课后根据课堂活动内容办一期“我们的基本权利”主题小报。 板书设计

我们的基本权利

宗教信仰自由权 人生自由权 言论自由权 劳动权 休息权

宪法 根本大法 第二课时

活动一 案例导入

(录音播放案例:1994年春,13岁的中学生小峰自创一首歌词,参加当年的“全国少儿歌词征集活动”。这首歌词由于新颖、富有情感而被评为特别奖。然而,小峰并未接到获奖通知书。经过调查发现,是复评中某小学教师李某和他的学生张某做了手脚。小峰于1996年10月八一至诉状交到人民法院,状告李某和张某共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师:猜猜事情的结果会是怎样的?为什么?

【设计意图:及时抓住学生的已有认知,挖掘有利因素,结合学生的生活经历,让学生明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法律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活动二 我来支招(小组活动)

1.师出示案例:

1)原告刘秀与被告宋志于1993年9月登记结婚。宋志系再婚,刘秀结婚时带有一名非婚生女宋丹。双方因性格不和及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刘秀于2001年10月离家出走至今。宋丹也一直随宋志生活,由宋志对其抚养教育。

2007年4月份,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宋丹。被告同意离婚,但子女由谁抚养要求尊重孩子的选择。宋丹表示愿随被告一起生活,被告也同意继续抚养宋丹。由此,引起抚养权的纷争。

2)看孩子日记,追查孩子的电话、短信,甚至盯梢、跟踪??也许由于太关心孩子,中国的父母会采取一些极端手法,少数教师亦采取类似做法管理学生。

3)班主任王老师怀疑玲玲有早恋倾向,为制止这种行为,便当众翻玲玲的书包,强迫她交出日记让老师阅读,将部分日记和信件的内容在班上公布。 2.学生活动支招。

4.课外拓展:成长是需要秘密的──留给孩子一份独立的心灵空间 师:听到这封信,你有什么想说的吗?你能想到哪些好的方法处理这些问题吗?

【设计意图:通过做“我来支招”活动,帮助学生知道社会生活中有些行为是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每个人都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并尊重他人的权利。】 活动三法律的制约

学生在小组内和同学交流法律“制约”青少年的案例,如禁止未成年人出入网吧等。

【设计意图:通过交流法律“制约”青少年的案例让学生明白法律保护我们,但法律有时又会限制我们的“自由”。】 板书设计

法律保护我

法律 保护 我们的合法权利 法律 有时也会限制 我们的一些“自由” 第三课时

活动一 谈话导入

1.师:人是社会中的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个人,你希望社会是什么样子的?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