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现场应急预案

附件3

防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维护公共财产和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项目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为我生产运行部施工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和相应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谢世康 副组长:刘玉军

成 员:冯修军 张凯 马晨刚 李文杰 王雅雯 叶翠芬 联系方式: 0537-3150317

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537-3150317 应急车辆:鲁H81X35

急救医院:金乡县人民医院 电话:0537-8721752

急救中心:(120)

火 警:(119) 二、应急救援具体方法

1、发现火灾、爆炸事故后,要及时向站长报警,并说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爆炸)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

2、站长接到电话报警后,马上向有关生产运行部领导小组汇报,接报人员要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拨打“119、120/999”报警电话报警,通报以下信息:名称、地址、火灾情况、着火物资及火势大小、联系电话。并指派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队,同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切断危险电源,通知当地县医院派医生一起赶赴火场,并做好准备抢救受伤人员工作。消防队员接报后应立即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等赶赴火场。

3、火灾较大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定灭火总指挥,生产运行部要组建灭火作战组、抢险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4、灭火作战组负责扑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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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抢救疏散组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在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险人员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安全保卫组负责火灾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对危险区域的警戒,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事件的发生,扑救过程中及扑救工作结束后对火灾现场加以保护。

7、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上器材装备、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灭火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8、在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应迅速查明火场情况、燃烧物质及周围的情况,特别是有无剧毒、爆炸等危险物品、火势大小、烟雾大小、有无毒性气体、火场电源是否切断等事项,查明后义务消防队按照日常演练及分工,遵照“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分清主次、快速准确”的扑救原则,针对不同的燃烧物质,采用隔离灭火法、室息灭火法、冷却灭火法、抑制灭火法等方法组织扑救火灾,灭火时加强个人防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火场存在有毒气体时,要迅速查明火场上毒气的类别性质、扩散范围、来源和数量,以此为依据来决定能否在佩戴防毒用具的情况下,安全地出入火场进行各种扑救工作。

10、对已弥散在火场周围的毒气进行通风驱散或用雾状水流溶解毒气,降低空气中的毒气含量。

11、针对毒气对人身的特殊毒害作用,应协调当地医疗机构等有关队伍协同作战,做好预防的救护工作。

12、根据有毒物质的化学反应原理和物理性质,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避免实施无效扑救或造成“火上浇油”的后果。火灾扑灭之后,应清洗工具,并对参战人员进行体检,消除余毒,减少后患。

13、当爆炸物品着火或火场上有爆炸物品时,要及时疏散并冷却爆炸物品,疏散时防止对爆炸物品进行摔、掷、抛、拖、拉。对于爆炸物品的燃烧,可用水扑救,但应注意避免强大水流的冲击。对于可燃气体、粉尘可用喷雾水流和采取通风稀释的方法补救,要避免用直流水枪冲击和人力扑打,防止粉尘飞扬,发生爆炸。

14、火灾扑灭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组织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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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担架、止血药等。 2、灭火器等。

3、应急车辆:(24小时待命) 注意事项

1、重要的档案资料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火后不宜用水扑救。 3、高温电器设备不能用水扑救。

生产运行部根据各自工地的实际情况对该预案进行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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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易爆品爆炸的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发布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做好我生产运行部爆炸物品的管理,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我生产运行部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和相应职责 1、防爆工作领导组 组 长:谢世康 副组长:刘玉军

成 员:冯修军 张凯 马晨刚 李文杰 王雅雯 叶翠芬 联系方式: 0537-3150317

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537-3150317 应急车辆:鲁H81X35

急救医院:金乡县人民医院 电话:0537-8721752

急救中心:(120)

火 警:(119) 3、职责

贯彻执行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条例,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保证生产运行部在使用爆炸物品时符合有关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爆炸物品有关重大问题,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关键人员名单

义务防爆队员人员:李坤 王振北 李发亮 李良杰 毕文平 郭利航 三、应急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方法 1、报警:

假设某一重点部位发生爆炸事故,第一反应即打“110”,如有火情,还应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完毕即向本公司的相关领导报告。

2、成立临时防爆指挥部 由站长担任指挥 3、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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