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设计学生守则及管理规定
1.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请假一天或者一天以上,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2.学生必须随时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指导及安排的工作。 3.毕业设计所需的计算机、实验设备、元器件、资料等用品,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毕业设计结束后,必须完好地交还给相关部门。
4.学生使用的计算机、电子仪器或其它设备,若因责任事故造成丢失或损坏,应酌情赔偿。若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学生不得擅自修理。
5.毕业设计学生需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时,原则上应提前向系领导提出申请,申请中应附上外单位毕业设计题目、内容介绍、校外毕业设计指导人姓名(包括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或能够证明其在该单位为能工巧匠、技术能手、负责人等相关材料)、毕业设计步骤等内容,并加盖公章,报系领导批准。到外单位毕业设计的同学在毕业设计期间每周仍需向分管指导老师汇报情况,接受指导老师的一切指导。
6.自拟题目的学生要求同5。 五、指导教师职责和指导方法 (一)职责
1.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对学生要规范要求,严格管理。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努力、团队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2.坚持把培养人放在首位,指导教师处在毕业设计工作的第一线,必须切实处理好出人才与出成果的关系,不要只强调任务而忽视对学生的科
研能力的培养。
3.坚持教书育人,充分利用毕业设计过程的有利条件,配合主管学生思想工作的部门和同志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要进行团结协作,热爱专业的教育,要从思想上和专业上严格要求学生,要注意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养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勤奋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科研作风的未来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4.坚持教学基本要求,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所有学生都必须独立完成课题所规定的任务,以获得较全面的训练,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同时,针对不同的学生在知识和能力上的差异,注意因材施教。对成绩差的学生,要多作具体指导;对成绩好的学生,要从深度和广度上提出更高要求,使他们的能力得以充分发挥;此外,针对学生知识和能力方面的长处和不足,在具体安排任务时要注意“扬长避短”。
5.在具体工作上,要按规定要求认真制订好毕业设计任务书。每周有固定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教师与学生的面谈、讨论时间每周不少于2小时。主要分为布置工作、研究工作、检查进度、解答疑难等。具体有填写课题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同意签字后,下达给学生;审核学生拟定的方案和开题报告;指导学生制定课题计划和论文大纲;按时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对学生的工作写出指导性评语;保证学生毕业设计工作正常开展。
6.教育学生遵守计算机房和实验室的各项制度,遵守“毕业设计学生守则”,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各种设备。
7. 指导学生按学校统一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 8.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作品和说明书,并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及工作成绩,写出评阅意见,并对学生答辩资格初审。
9.对于认真执行上述规定的教师在系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责任
心不强、工作不力的教师则酌情扣除其当年指导工作量并进行批评教育。
10.参加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工作及资料整理,做好毕业设计的总结工作。
(二)指导方法
对设计题目进行框架性、目标性指导,重点注意对学生的设计思路、设计方向加以指导,以避免出现原则性和方向性的问题。对于学生的指导应当注意以下方法:
1.要积极引导,不放任自流。要善于启发诱导,因材施教,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对学习较差、能力较弱的学生重点指导的同时,更要注意方式方法,鼓励他们能够独立完成,但不能包办代替;对基础好、能力强的学生要提出高标准的要求,鼓励他对某些专题进行较深入研究,使其独创性成分高些,争取有所突破。对学生常遇到的难以把握和理解的问题,学生往往希望老师直接给予具体细致的解答,为此,指导老师宜耐心启发教育,引导其分析钻研。对于学生普遍感到困难的共性问题,指导老师可组织专题讲座,给予讲解和启发引导。
2.既要教给学生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更要注意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来处理问题的能力,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要做到贯穿于毕业设计的全过程。
3.指导教师要随时了解学生的设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地予以解决。
4.在设法要求学生树立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的科学作风、严密的科学工作方法的同时,让学生建立经济效益观点,使学生的毕业设计能与经济建设的要求相协调。
5.应有严格的时间进度控制。 六、毕业答辩的有关事项
毕业设计完成后,经指导教师审核、评阅教师评阅认为合格方可进行毕业答辩。
(一)答辩的组织工作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以系为单位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其成员应由系主任、讲师或工程师以上的人担任,答辩委员会主任应由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具体负责答辩工作。根据不同专业课题,答辩委员会可组成若干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工作。
2.答辩小组
根据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多少,可设若干个答辩小组。答辩小组负责对学生进行答辩考评,每个答辩小组应由答辩教师3~5人组成;答辩小组设组长1人,负责组织答辩考评,组长应由答辩委员会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委员担任;答辩小组应设书记员1人,负责答辩记录和成绩汇总。指导教师可以参加毕业答辩小组,但不能任答辩小组组长。
3.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审定学生毕业答辩的资格。 (2)主持并组织毕业答辩工作。
(3)聘请毕业设计(说明书、作品)的评阅人。 (4)讨论和确定学生毕业设计的最后成绩及评语。 (5)解决答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学术或专业性质的问题 4.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1)答辩前,要认真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说明书、作品)的评阅工作。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作品)首先由指导教师审阅,然后由答辩委员会指定的评阅人进行评阅,并写出评语。
(2)每个学生在答辩前,可以写出书面提纲、内容为毕业课题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