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1)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2)选举的任务;(3)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4)选举的方式、程序;(5)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6)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7)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8)监、计票人的产生办法;(9)选举的纪律等。
制定选举办法应注意:(1)必须符合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2)内容要具体、明确、全面,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明确的处理办法;(3)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4)文字准确,简明易懂,不用可能产生歧义的字句。
3 、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会议内容是:酝酿讨论下一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侯选产、预备人选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两委”卫作报告等决议(草案);讨论大会主席团布臵的其他有关事项。
大会主席团在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时,一般应同时提供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问、入党时间、现任职务和健康状况以及个人简历。为便于党代表大会代表更好地了解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提供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的同时,还可以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等向代表作实事求是的介绍。此外,大会主席团还应将关于下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以书面形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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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各代表团、在酝酿讨论中参考。
4 、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研究确定下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或预选名单;审议通过总监票、监票人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听取各代表团审议“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三)选举 1 、大会预选。
预选可采取分团投票集中计票方式进行,也可集中进行。预选的程序与正式选举的程序基本相同(参见“大会正式选举”条)。与正式选举不同的是,预选结果由总监票人先向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报告后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而正式选举时,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先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告。
2 、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预选计票结束后,立即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主要议题是:听取总监票人报告预选计票结果;确定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
不进行预选的,不召开本次会议。 3 、大会正式选举。
多年来,党内选举工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程序和方法。党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一般是: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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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后,方可实施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如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选举办法的,可改为宣读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如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的,可改为宣布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4)宣布下一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以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领取并向代表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
(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投票。 (7)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和大会报告,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党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持。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通常应推选执行主席具体主持会议选举,执行主席一般由党委书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