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常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 - 图文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四)规划修改的紧迫性

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已于2011年正式开工建设,计划于2014年建成通车。由于拆迁进度慢、安置房建设滞后,到目前为止只完成了需征用地的八成多,严重影响关键节点工程施工,导致工程进度缓慢。为了加快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的建设,确保该公路尽快完工,必须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安置进度,因此急需修改本次规划。

三、规划修改可行性分析

(一)规划修改的法律法规符合性

1.与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中提到:“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本次规划修改将依法依规、按相关程序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列出四种情形,符合其中一项的,可按照规定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符合第(四)项:“国家规定或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可以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第二十九条中提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必须确保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不变;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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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本次规划修改后各类用地控制指标不变,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与之符合。

2.与相关管理规定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第五条列出的五种情形,符合其中一项的,可以申请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符合第(四)项:“灾后重建用地,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安置地、自留地,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用地、农村住房集中建设用地和中心村建设用地,重大污染企业搬迁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后省政府新批准的中心镇”。可以申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3.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规划中的农民安置用地,不属于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范畴,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同时根据国土部、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

1.项目选址合理

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安置地项目在选址时,结合常平镇实际情况,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参加,会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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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市国土资源局常平分局等,按照“就近安置、交通便利、配套完善、便于实施”的原则,对涉及拆迁的村进行实地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合理意见,通过对多方案进行反复对比和充分论证,最终确定该项目的选址。拟建项目区域内未发现滑坡、泥石流、断层破碎带、岩溶和地下洞室等不良工程地质现场,场内地质构造简单,现状基本稳定。水文地质条件较为简单,地下水、地表水对砼物无腐蚀性,区域内可规划建筑。拟建项目周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因此,拟建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2.项目用地规模合理

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安置地项目在规划设计过程中,严格遵循“因地制宜,合理用地”的原则,以“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项目设计单位调查核实了拆迁安置的基本情况,确定安置所需不同户型的套数和建筑面积,再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安置房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并多次调整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4140公顷,拟建设安置房428户(每户占地面积50~75㎡),安置人数约890人;人均占用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61平方米,小于2014年人均占用城乡建设面积(111平方米/人),也小于《规划》中规划至2020年人均占用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9平方米)。每户占地面积符合《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宅基地用地限额(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因此本项目的用地规模合理,符合节约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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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

本次规划修改未突破《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中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符合国家和省关于规划修改政策的要求。

(三)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

1.与城镇规划的协调性

根据《东莞市常平镇总体规划修改(2014-2020年)》,常平镇被定位为东莞市东部中心城市;珠三角区域型商贸物流与制造业基地。根据《东莞市常平镇总体规划修改(2014-2020年)》,在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上,常平镇将形成“两横一纵”的高速公路网,两横为潮莞高速公路、莞番高速公路,一纵为从莞高速公路。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了加快从莞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步伐,与此发展目标高度吻合。

2.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性

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广东省在“十二五”期间将加大力度建设高速铁路网、城际轨道交通网和高等级航道网,完善高速公路网。到2015年,高速公路里程达到6500公里;在“十二五”期间还将“大力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加强农村规划建设,注重整洁卫生、环境保护,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完善“一环六纵六横三连”高快速路网,理顺及强化市域重点发展区之间的通道建设和枢纽布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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