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道德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与升华,是对中国革命道德的继承和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不断取得进展,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原则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都已经逐步确立。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对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不能仅仅理解为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还必须有高度发展的精神文明。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不仅要在物质上强大起来,而且要在精神上强大起来。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切实加强道德建设。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不仅是“仓廪实衣食足”的物质生活,还需要“知礼节知荣辱”的社会风气。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意味着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得到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得到改善。也就是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个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以经济发展为唯一的目标,全民族道德素质的提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崇德向善的正能量,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
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要破解的难题更多,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更大,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会更大。顺利推进改革的全面深化,需要有社会主义道德的价值引领,协调好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引导人们理性合理表达改革诉求,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同时,健全的法律体系的建设和落实,需要立法、司法、执法各个环节的从业者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更好地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样才能将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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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一个没有道义担当的政党,是无法得到人民群众信任的,更不可能成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通过加强道德建设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锤炼党员干部的道德品质。
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与原则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建设的现实状况,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
(一)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
道德建设的核心决定并体现着社会道德建设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规定并制约着道德领域中的种种道德现象。道德建设核心的问题,实质上是“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中,强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具有深刻的理论依据和坚实的实践基础。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条件下,每个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建设者都在为社会、为他人同时也是为自己而劳动和工作。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和建设者,只是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在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在整个社会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人际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权利和义务不再分属于两个对立的阶级,而是统一于人民自己身上,每个人都是服务对象,又都为他人服务,全体人民通过社会分工和相互服务来实现共同利益。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必须通过向社会和他人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建立满足社会和他人需求的良好信誉,即通过为社会和他人服务并为社会和他人所接受以实现自己的利益。换句话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不排斥为社会和他人服务,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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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通过服务甚至是优质服务,才能实现市场主体自己的利益。这一点说明,为人民服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是必然对立的。我们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为人民服务,不仅在于人们在一切经济活动中应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更在于强调在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引导、制约下,每个市场主体都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更自觉、更积极、更规范地在自主的基础上为人民、为社会服务,使市场主体把自身的特殊利益同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
为人民服务体现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一。为人民服务并非高不可攀、远不可及,而是可以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表现出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不同利益群体和不同觉悟程度的人们,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要求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对于不同层次的人们应该有不同的要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无私奉献是为人民服务;顾全大局、先公后私、爱岗敬业、办事公道是为人民服务;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扶贫济困、帮残助残是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并获取正当的个人利益,同样也是人民服务。事实证明,在我们的社会中,不论从事何种职业、处于何种岗位,也不论能力大小、职务高低,每个人都能够通过不同形式实践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认为为人民服务只适合于党员干部而不能推广到全体人民的看法是一种误解。要坚持以人为本,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形成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
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应当在给为人民服务的要求注入新的时代内涵的同时,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大力倡导和积极实践为人民服务的道德。
(二)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集体主义原则是指导人们行为选择的主导性原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为集体主义的实施创造了经济前提;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为集体主义的实施创造了政治前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先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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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为集体主义的实施创造了文化前提。总之,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根本上的一致性,使得集体主义应当而且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贯彻实施。长期以来,集体主义已经成为调节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最重要的原则。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体现着个人根本的、长远的利益,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统一。同时,每个人的正当利益,又都是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社会的兴衰与个人利益得失息息相关。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相辅相成的,不是靠抑制一方来发展另一方,而是要力求做到共同发展、相互增益、相得益彰。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实际生活中,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难免会发生矛盾。这种矛盾,有的是可以缓和、化解的,有的则会发生或大或小的冲突。但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发生矛盾冲突,尤其是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必须坚持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即个人应当以大局为重,使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在必要时作出牺牲。集体主义要求个人为国家、社会作出牺牲并不是任意的,只有在不牺牲个人利益就不能保全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情况下,才要求个人为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作出牺牲。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之所以强调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归根到底,既是为了维护国家、社会的共同利益,最终也是为了维护个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促进和保障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使个人的才能、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不但与集体主义不矛盾,而且正是集体主义思想的应有之义。只有在国家、社会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只有在国家、社会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那种把集体主义看作是对“个人的压制”、是对“个性的束缚”的思想,是与集体主义的本意相违背的。事实上,正是集体主义为培养个人的健全人格、鲜明个性和创新精神提供了道义保障。对于集体主义来说,只有个人的价值、尊严得到实现,个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保证,集体才能有更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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