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09)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

二、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质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拉杆的质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质量。 三、天窗挡风架、柱侧挡风板、遮阳板、挡雨板支架制作工程量,均按挡风架子目计算主材质量。

四、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主材质量,并入柱身主材质量内计算。 五、钢屋架单榀质量在0.5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子目计算。

第六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 明

一、水泥瓦、粘土瓦、石棉瓦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瓦材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防水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墙基、墙身、构筑物、水池、水塔、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也适用于建筑物±0.0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各种卷材的防水层均已包括刷冷底子油一遍及平面、立面交界处的附加层工料。

三、冷胶“二布三涂”项目,其“三涂”项目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每一“涂层”涂刷二遍至数遍,其厚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四、在卷材面粘结层上单撒绿豆砂者(定额中已包括绿豆砂项目除外),每铺洒100m增加人工0.66工日,绿豆砂0.78t。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瓦、波瓦屋面(含挑檐部分)均按图示尺寸的实际面积以“m”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屋脊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二、卷材屋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m”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和斜沟所占面积。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高度,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内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高度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高度 按500mm计算,并入屋面工程量内。

2.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基底处理剂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三、刚性屋面和涂膜屋面工程量的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以“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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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水工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0m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30m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3.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工料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4.变形缝按“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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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金属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构件运输

1.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构件堆放场地或金属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也适用金属构件场内运输。

2.本章金属构件分为三类(见表7-1)。

表7-1 金属构件分类

类 别 1 2 项 目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 吊车梁、制动梁、型(轻)钢檩条、钢拉杆、钢盖板、垃圾出灰门、箅子、爬梯、平台、扶梯、烟囱紧固箍、钢支撑、上下挡、轻型屋架、零星金属构件 3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滚动支架、管道支架 3.本章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改变定额。

4.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计算。 5.金属构件场内运输按下列规定计算:

金属构件安装未包括场内运输,如发生,运距在150m以内者,按1km以内运输定额乘以系数0.4执行;运距在150m以上者,按1km运输定额乘以系数0.8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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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属构件安装

1.定额内未包括金属构件拼接和安装所需的连接螺栓。 2.钢屋架单榀质量在0.5t以下者,按轻型钢屋架计算。 3.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机械、人工乘以系数1.43。 4.钢吊车梁安装在钢柱上,其机械、人工乘以系数1.25。

5.钢构件的安装螺栓均为普通螺栓,若使用其他螺栓时,应按实调整。

6.构件安装定额不包括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脚手架,若发生应另行按有关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构件运输、安装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

二、金属墙板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

三、金属屋面板安装(含挑檐部分)均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m”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四、金属构件安装时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柱身主材质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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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外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挑出式安全网按搭设材料分为竹制、钢管脚手架;里脚手架、悬空脚手架、挑脚手架、水塔脚手架、外装饰脚手架为钢管脚手架。

二、外脚手架定额中包括上料平台,密目网围护;40m以上钢管脚手架,定额采用型钢平台加固。

三、高度在3.6m以内抹灰和勾缝脚手架已包括在装饰工程项目内。

四、外墙装饰不能利用土建单位搭设的脚手架,而由装饰单位单独搭设时,可计算外装饰脚手架。如使用吊篮施工,可按外装饰脚手架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4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凡砌筑高度超过1.2m的砌体,均需计算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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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脚手架按外墙中心线乘以檐高以“m”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车辆通道、变形缝等所占面积。突出墙外超过240mm的墙垛、附墙烟囱,按图示尺寸展开长度乘以高度计算,并入脚手架工程量内。

3.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山墙尖部分的高度应折半计算。

4.砌筑高度在3.6m以内者,按里脚手架计算;超过3.6m时,按外脚手架计算。砖柱脚手架,按柱断面周长加3.6m,乘以柱高以“m”计算。围墙脚手架按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m”计算。

5.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板均不计算脚手架。若为安装预制钢筋混凝土板者,其高度超过3.6m时,以框架部分轴线面积计算脚手架。8m以内的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超过8m部分按增加层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

6.室内单独的梁、柱,可计算混凝土梁、柱脚手架,柱按外围尺寸加3.6m乘以柱的高度以“m”计算;梁按梁的净长度乘以室内地坪至梁顶面高度以“m”计算。高度在3.6m以上者,按外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

7.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脚手架按照砌筑脚手架规则计算。

8.现浇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及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下)超过2m的混凝土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均按满堂基础面积,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

9.外装饰脚手架按设计外墙装饰长度,乘以室外地坪至装饰面顶端高度以“m”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车辆通道以及原有装饰面层所占的面积。

10.室内天棚抹灰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m以上时,应按楼地面中心线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满堂脚手架高度在3.6~5.2m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其计算总高度不超过8m;高度超过8m的,根据确定的施工措施,费用另计。

11.室内柱面、梁面、墙面装饰高度超过3.6m,不能利用原脚手架时,可计算装饰脚手架。装饰脚手架根据不同高度套用外脚手架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2。其中:柱面按图示结构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柱的高度以“m”计算。梁面、墙面按梁、墙净长乘以室内地坪至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以“m”计算。

12.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m”计算。

13.悬空脚手架,按装饰面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计算。

14.立挂式安全网按挂网部分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m”计算。 15.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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