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调运检疫:是指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在调出原产地之前、运输途中及到达新的种植或使用地点之后,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森检法规,由法定的专门机构,对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所采取的一系列的检疫检验和除害处理措施。根据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的方向,可将调运检疫分为调出检疫和调入检疫两部分。 98、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那些为害严重、防治困难、能够给林业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害生物。全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由国家林业局发布。本省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由省林业厅发布。
99、疫区:是指根据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依照森林植物检疫(简称“森检”)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划定,并且采取相应检疫措施的地区。疫区的划定,由省林业厅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100、野生保护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我国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有4大类: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为两级,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②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即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前称三级保护野生动物)。③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④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协定中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 101、野生保护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野生保护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又分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即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前称三级保护野生植物)。
102、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含省、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要求在15万亩以上、省级自然保护区在10万亩以上、县级自然保护区在3万亩以上。
103、自然保护小区:是指对有典型性的森林生态系统、自然生态环境、珍稀动物繁殖栖息地、珍稀植物生长繁衍地规划面积在2000公顷以内,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104、森林防火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一是各级组织机构落实,特别是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机构健全稳定,人员高效精干。二是责任到人,各级地方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长是本地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都要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签订责任状,并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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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四是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算。五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105、森林火险天气等级 森林火险
天气等级 危险程度 燃烧程度 蔓延程度
一 没有危险 不燃烧 不蔓延 二 低度危险 难燃烧 难蔓延 三 中度危险 能燃烧 能蔓延 四 高度危险 易燃烧 易蔓延 五 极度危险 极易燃烧 极易蔓延 106、森林灭火原则:
①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②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③统筹兼顾,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原则。 ④要积极扑救,不要消极防守的原则。 ⑤集中优势兵力作战的原则。 ⑥捕捉有利战机的原则。 ⑦讲究经济效益的原则。 107、森林火灾分类: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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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部分 常见问题
1、《林权证》代表什么?有什么作用?
答:《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也是确认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在林权流转时它是明晰产权归属的重要法律依据。
《林权证》是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式样、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加盖国家林业局监制章。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代替本县人民政府进行登记发证。
2、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森林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
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林木所有权。
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权。 3、《林权证》由谁核发?
答: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林权证书核发工作。根据目前的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只是依法负责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国有林业单位的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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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核发工作。除此之外,其它地区的林权证书核发工作,均由县级以上地广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林权证》实行林权登记发证制度,是保护林权所有者合法权益,维护林区稳定的重要措施。
林权登记和林权证书的核发工作,必须严格按照2000年国家林业局第一号令《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而发放林权证书的,依法予以撤消;对违反法律规定而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一律不得发放《林权证》。 4、如何鉴别《林权证》的真伪?
答:客户可通过网上查询,如果网上没能查到,可通过颁发《林权证》所在地的林业局,提档查验,以便确认。 5、《林权证》能保证经济效益吗?
答:不能。前面已经提到,《林权证》只是一种法律凭证,所以它不能保证经济效益。 6、有《林权证》就可以随意采伐林木吗?
答:不是这样的。《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取得采伐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从事采伐活动。这是由于森林资源的特殊性和保护森林资源的需要决定的。森林资源除具有经济效益外,还具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在对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利用管理方面,正在采取“趋向更加灵活便捷”的政策,以有利于森林、林木财产处置权的落实,充分调动社会各行业、各种社会主体投资林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如《辽宁省森林及林木采伐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的主伐年龄和采伐时间由林木所有者自主确定。” 7、杨树共分为几派?
答:在植物上,杨树属于杨柳的杨柳科。本科有三个属,即:杨属、柳属、钻天柳属。杨属又分为五个派:胡杨派、白杨派、青杨派、黑杨派、大叶杨派。 8、杨树有休眠期吗?
答:杨树在北方的生长过程中,当冬季来临时就会先进入半休眠状态,随着天气越来越冷,树木就进入休眠期,在它的整个一季的生长过程中,完成了木质化的过程,这样即使气温下降到零下30几度,速生杨也不会被冻伤,安全的过冬等待来年的春天。 9、速生杨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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