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专业论文
消费者指责现代商品价格中所包含的广告及促销费用过高。某些垄断性行业对产品实行超额加成也构成营销中的道德问题。有些企业利用消费者对价格信息的缺乏而不披露真实价格,目的是欺骗及诱惑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2.3 分销方面
分销中的道德问题主要源于企业与分销商之间的关系,生产者可能胁迫其所控制的分销商从事某种特殊的违背道德的事情,以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果在业务关系中分销商处于主动的地位,分销商也可能这样做而产生道德问题。
纵观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整个过程,在每一个环节上,企业都可能出现道德问题。尽管对上述问题经济学界和伦理界并没有形成共识,然而,对于营销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我们必须引起注意。因为这些道德问题,无论是对消费者的利益、企业自身的利益,还是对社会整体的利益均造成严重的损害企业不仅要与其他企业、消费者建立良好关系,还要与分销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与分销商的合作关系不仅需要分销协议的保证,也需要诚信来维持。分销过程中的道德问题主要表现在:
1、合约中规定中间商只能销售某企业的产品,实际上中间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只要是畅销产品就都去经营,由此产生道德问题。
2、按合约规定,中间商在货到后要及时 付款给生产者,并及时反馈其库存需求,若中间商未及时付款,影响生产者 正常的资金运营,便引发道德问题
3、若某些零售商避开合法的生产者和批发商,另外从非法渠道进货,损害了生产者、批发商和顾客的利益,也是不道德行为的表现。
4、如生产者凭借其自身的产品优势或经营性垄断地位,采用减少或停止供货的手段来迫使中间商屈服于自己的指挥,对中间商的销售活动施加种种干预,边产生道德问题。
2.4 促销方面
促销已成为企业处理库存的必要手段之一,尤其是国庆、圣诞、元旦那些节假日,促销活动更是多不胜数。促销活动的社会责任是将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传递给用户,然而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企业以虚假的促销策略欺骗消费者的现象,采用过分夸大或不真实的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广告和人员推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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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道德问题。
当今广告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无论我们是在工作中,学习中无时无刻身边都充斥着广告,广告中的不道德行为危害很大。广告中的不道德行为主要表现为:①欺骗性广告,也就是说过度地夸大产品的功能效用,诱使消费者购买,这种广告在药品和保健品上表现得成为明显,他们往往抓住病人病急乱投医的心理特点往往获得成功;②误导性广告,在广告宣传中含糊其辞,故意利用易引起误解的广告语,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③广告污染,有意义的节目常受到商业广告的干扰,印刷刊物几乎整本都是广告,美丽的风景区也常为广告所破坏。这些广告过多地向人们灌输“物质主义”、“性”、“权势”以及“地位”等观念,对社会造成严重的文化污染;④对竞争者的攻击性广告,通过含沙射影诋毁同业来抬高自己企业和产品的地位。 人员推销中的不道德行为主要来源于对顾客高压式推销。人们常说像百科全书、保险、不动产及珠宝这类产品都是靠推销员高压式推销出去的,而不是由顾客主动购买的。这类推销人员都被训练得具有整套的推销谈话技巧,以引诱人们购买。
3 企业营销道德失范成因分析
影响企业营销道德水平高低的因素有很多种,既有企业内部因素诸如领导者的经营哲学、企业文化以及员工素质等等,也有包括市场、文化以及政府的外部因素。归纳总结后有如下原因: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法制的不健全。
3.1 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
企业对利润的追求是无可厚非的也是能够理解的,但如果为了利润不择手段在营销活动中采取不道德行为则是可耻的。企业应该重视道德建设,树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诚信观。
企业经营应以诚为本,以利润为标,义利兼顾。由于我国现在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环境还不够成熟,导致部分了部分企业过度的短期行为和投机行为。一些人误认为市场经济就是“道德沦丧”、“尔虞我诈”,没有意识到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信用经济,是建立在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基础上的。一部分企业见利忘义,置商业伦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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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于不顾,抛弃了诚信经商的传统,不择手段地追求利润,致使企业营销活动中出现了种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欺诈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使同类企业受到严重的信任危机,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三鹿奶粉”让消费者损失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他们孩子的健康与未来,如果企业能认真负责点,能把好质量关,能像他们承诺的那样做,而不是为了节省成本而置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于不顾。
3.2 信息的不对称性
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对于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并找出其中深层次的原因,对于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缺乏由多种原因造成,主要包括四个原因。
首先,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规定,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建立起来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经济业务行为人新的经济工具的出现,使现行的法律一时很难跟上。例如:《会计法》以及《证券法》中都没有对提供虚假信息以及做假账等行为的处罚做出明确的规定。这种含糊的规定,就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执行,而那些上市公司在利益的驱动下也就开始铤而走险以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
其次,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我国的上市公司,有很多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因此就出现机构设置繁琐、股权结构不合理以及监事会的监督不力等问题。具体分析如下:第一,机构设置过于繁琐,导致公司内部控制薄弱,并没有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仅仅是公司“一把手”说了算,从而导致会计信息披露的不真实。第二,股权结构不合理,导致股东大会流于形式。如有些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出于对国有资产保护的动机,经常会出现国有控股或国有股占绝对优势的态势。造成国有股一股独大,以及由内部人控制的局面。这样的形式,自然削弱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和决策有用性。从而导致会计信息披露的不真实。第三,监事会的监督不到位。在我国《公司法》中虽然对监事会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如何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权和作用,《公司法》中缺乏行之有效的操作细则,而且法律也没有赋予监事会具备直接调整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行为的能力与手段。因此,监事会的监督工作,在大多数公司充其量不过是起到一种咨询和建议作用。这样的状态,就特别容易造成监事会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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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对董事会所做的决议进行监督。
再次,会计信息质量不合格与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目前,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常常会出现披露随意、不真实、不充分的不合格现象。例如:报喜不报忧。部分公司信息披露缺乏规范性,随意调整利润分配。中期报告过于简单,无法进行财务分析与评价。部分公司的财务报告中不提供上年同期相关的重要数据,与公司有关的市场竞争、通货膨胀、利率汇率变化、营销策略、宏观产业政策揭示得不完全或者根本不披露。这些信息质量的不合格直接导致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规范。从而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最后,第三方会计监管不规范。所谓第三方会计监管就是指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的审计监管。在证券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在信息披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投资者所掌握的信息很大层面都是来自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审计的本质就在于它的独立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常常出现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共同做假账的现象。这样就会造威虚假信息的披露,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阻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4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对策及建议
治理会计信息不透明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既需要从公司内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还要从外部完善会计准则,改进监管办法,加大打假力度。规范中介机构等方面着手。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应从以下方面入手,以探索一条有效的提高我国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道路。
4.1 建立并完善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相关准则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的扩大,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应不断的从严。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基本散见于《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既不易于操作又不便全面执行。
关于完善会计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完善会计信息披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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