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车辆基地共设3台燃气热水锅炉用于供暖,1台燃气蒸汽锅炉用于生产用水,停车场共设2台燃气热水锅炉供暖,1台燃气蒸汽锅炉生产用水。主要排放污染物为烟尘、SO2及NOx。
锅炉排气中烟气量、SO2、NOx的排放系数使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有燃气锅炉的排放系数,其中SO2排放系数是参考商用天然气H2S含量 ≤20mg/m3 换算而来。其产污系数见表三-1-9。
单位:g/10Nm 天然气锅炉产污系数一览表 表三-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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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天然气锅炉 烟尘 240 SO2 38 NOx 1871 本工程的建成,将替代部分地面公共交通数量,相应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量,对改善南宁市城市中心地带环境空气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7)固体废物 1) 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地下区间和车站开挖土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拆迁建筑产生的建筑垃圾等。
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开挖弃土及拆迁建筑物建筑垃圾441.3万m3。工程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按《乌鲁木齐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10年),运至弃渣受纳场处理。
2) 运营期
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有乘客候车、运营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乘客在车站停留时间较短,产生生活垃圾量也较少,以饮料瓶罐、纸张、果皮等为主。车辆基地、停车场有少量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客车清扫垃圾、生产人员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少量金属切削碎屑及废旧蓄电池。 1.2 城市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前的征地、拆迁会影响民众的生产、生活,地下车站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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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亭占地,以及车辆基地、停车场、施工场地平整会造成局部植被的损失,地下车站风亭口设置将破坏少量的城市绿地,影响城市生态及景观。
(1)征地
工程占地分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其中永久占地39.11hm2,临时用地33.33hm2。永久占地主要为建设用地,工程施工临时占地主要分布在既有道路上,并尽量和永久用地合设,尽量减少对耕地资源的占用。
(2)拆迁
2号线呈东南~西北走向,平川路以南段途径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沿线开发已趋成熟,北段为隶属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高铁片区,该片区属于正在建设区。本工程的实施将会引起部分拆迁,主要集中于停车场、车辆段、主变电站、车站风亭和出入口及部分施工场地等位置。
本工程无环保拆迁,全部为工程拆迁。2号线一期工程拆迁面积共计12.95万m2。工程拆迁将对拆迁户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拆迁居民住宅,将使其失去原来的居住房屋,对生活环境影响很大,必须进行妥善安置。本工程处于城市及城市近郊,安置基本是采用货币补偿的形式,因此,不存在移民安置。
(3)土石方
本工程土石方总量为560.7万m3,其中挖方501.0万m3,填方59.7万m3,挖方远大于填方量。工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将尽量用于车辆基地、停车场的填土。根据可研设计,工程利用挖方59.7万m3,弃方441.3万m3。无需另外取土,工程弃土、调土将主要通过汽车运输来实现。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工程地下线路开挖产生的土方在优先用于工程填方外,其余弃土运输到指定的弃渣受纳场集中弃置。将弃渣运至弃渣受纳场,一方面节省运距,另一方面受纳场是市政管理部门设置的受纳场地,有专业人员处理弃土,并对受纳场进行拦挡、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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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和绿化等。
本工程弃渣为441.3万m3,全部为永久弃渣,拟有偿拉运至水磨沟区七道湾路苇湖梁发电厂后山“乌市欣景园临时建筑垃圾收纳场”。建设单位已和该受纳场签订了弃土协议,其受纳量满足本工程弃渣要求,相应水土保持等责任由乌市欣景园临时建筑垃圾收纳场承担。
(4)城市绿地与植被
工程建设将占用部分城市绿地,损失少量树木。根据统计,工程全线占用城市绿地0.9hm2,主要来自地下车站出入口、风亭、停车场、车辆基地等。
由于工程占用的绿地和树木多为工人种植的景观绿地和行道树、果树,属于常见品种,移植和恢复较容易,因此不会对城市绿地和植被造成长期影响。
(5)城市交通
本工程从南到西北贯穿乌鲁木齐市建成区,工程地下线路开挖产生的大量挖方需通过城市道路外运,外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需要运到施工现场,运输过程占用了部分城市道路,增大了道路的负荷。此外,工程施工过程需要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护,将占用部分地面道路,从而使道路的通行能力降低,容易引起交通阻塞。
工程建成运营后,将改善城市交通条件,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消除交通拥挤和堵塞现象。
(6)地下水水量、水位
主要表现为基坑开挖中施工降水大量抽排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和水量损失。根据预测,各站施工降水抽排水量在149.41~1493.50m3/d之间,影响半径为35~185m,会暂时影响到区域地下水的水位及储存量,随着施工完成、降水结束,地下水会在补给的作用下逐渐恢复,施工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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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长期不良影响。 2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2.1 生态环境
本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雅玛里克山森林公园、古树名木、土地资源、城市景观、文物等。 2.2 声环境
工程地下车站风亭附近环境保护目标20个,车辆基地附近敏感点1处。
2.3 环境振动
本工程推荐方案沿线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振动环境保护目标112处。 2.4 水环境
拟建项目沿线无地表水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不涉及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边防局车站至自治区政府车站段线路位于水磨河地下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水磨河地下水源地保护区。 2.5 电磁环境
本工程设置2个主变电站,其中1处利用轨道交通1号线已设计的南门主变电站,本工程在高铁站西南侧的空地内设置高铁站主变电站,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2.6 文物古迹
本工程以地下线路经过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新疆乌鲁木齐人民剧场的建设控制地带,经过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巩宁城城墙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经过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新疆省银行故址的文物保护地带。因此确定以新疆乌鲁木齐人民剧场、巩宁城城墙遗址和新疆省银行为本次评价的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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