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检验一班 妇产科习题
18.国际抗癌协会的临床分期是:Ⅰ期癌局限在宫体;Ⅱ期癌已浸润至宫颈;Ⅲ期癌已超出子宫范围,侵犯盆腔其他脏器及组织,但仍局限在盆腔;Ⅳ期癌超出盆腔范围,侵犯上腹腔或已有远处转移。
19.治疗原则以手术为主。Ⅰ期行子宫全切除及双侧附件切除术。Ⅱ期及癌肉瘤行广泛子宫切除术及盆腔淋巴结清扫术,必要时行腹主动动脉旁淋巴结活检。Ⅲ、Ⅳ期及子宫恶性中胚叶混合瘤行放射治疗。此外,术后也可加用化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1B 2E 3C 4D 5E 6E 7E 8B 9A 10A 11C 12A 13B 14C 15B 16D 17C 18D 19E 20C 21B 22B 23C 24A 25E 26C 27B 二、问答题
28 答: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见下表 分类 临床表现
妊娠期高血压 BP>=140 / 90mmHg ,妊娠期首次出现,并于产后12周恢复 正常;尿蛋白(-);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 后方可确诊。 子痫前期
轻度 BP >=40/90mmHg ,孕 20 周后出现;尿蛋白>=300mg/ 24h 或(+)。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痛等症状。
重度 BP >=160 /110mmHg;尿蛋白>=2.0g / 24h或(++);血清肌酐>106umol / L ;血小板<100×10?9/L ;微血管病性溶血( 血LDH 升高):血清 ALT 或 AST 升高;持续叶头痛或其它脑 神经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不适。 子痫 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高血压孕妇妊娠 20 周以前无尿蛋白,若出现尿蛋白>=300mg /24h高血压孕妇孕 20 周前突然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100×10?9/L。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BP>=140 / 90mmHg,孕前或孕20周以前或孕 20 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29 答:重度子痫前期的临床症状和体征见下表 收缩压>=160—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24 小时尿蛋白>5g 血清肌酐升高
少尿,24 小时尿<500ml 肺水肿
微血管病性溶血 血小板减少
肝细胞功能障碍(血清转氨酶—AST、ALT 升高) 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症状提示显著的末梢器官受累〔头痛、视觉障碍、下腹部或石下腹部痛)
30 1、作用机制① 镁离子抑制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阻断神经肌肉接头间的信息传导,使骨骼肌松弛:② 镁离子刺激血管内皮细胞合成前列环素,抑制内皮素合成,降低机体对血管紧张素Ⅱ的反应,从而缓解血管痉挛状态:③ 镁离子使平滑肌细胞内钙离子水平下降,从而解除血管痉挛、减少血管内皮损伤:④ 镁离子可提高孕妇和胎儿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改善氧代谢。 2、用药指征① 控制子痫抽搐及防止再抽搐;② 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发展成为子痫;③ 子痛前期临产前用药预防抽搐。
3、用约方案:① 静脉给药:首次负荷剂量为25 %硫酸镁20ml加入10 %葡萄糖20ml中,缓慢静脉注入,5—10 分钟推完:继之25 %硫酸镁60ml加入5 %葡萄糖液500ml静脉滴注,滴速为1—2g/小时。② 根据血压情况,决定是否加用肌内注射,用法为25 %硫酸镁20ml加2 %利多卡因2ml,臀肌深部注射,每日1—2 次。每日总量为25—30g,用药过程中监测镁离子浓度。 4 毒性反应:血清镁离子浓度超过3mmol / L 即可发生镁中毒。首先表现为膝反射减弱或消失,继之出现全身肌张力减退、呼吸困难等,严重者可出现呼吸肌麻痹,甚至呼吸、心跳停止,危及生命。
5、注意事项① 定时检查膝反射是否减弱或消失;② 呼吸不少于16次/分钟:③ 尿量每小时不少于25 ml或每24 小时不少于600ml;④ 治疗时备用钙剂,一旦出现中毒反应,立即静脉注射10 %葡萄糖酸钙10ml ;⑤ 肾功能不全时应减量或停用;⑥ 有条件时监测血镁浓度:⑦ 产后24 小时停药 31 、答:HELLP 综合征的鉴别诊断见下表
HELLP 综合征 血栓性血小板 溶血性尿毒 妊娠急性脂肪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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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性紫癜 症性综合征
主要损害器官 肝脏 神经系统 肾脏 肝脏 发病时期 妊娠中、晚期 中孕期 产后 晚孕期 血小板 减少 减少 减少 正常或减少 PT / APTT 正常 正常 正常 下降 溶血 + + + +/- 血糖 正常 正常 正常 降低 纤维蛋白原 正常 正常 正常 明显下降 肌酐 正常或升高 升高 升高 升高
注:PT:凝血酶原时间,APTT: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
30、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的目的和原则是争取母体可完全恢复健康,胎儿出生后可存活,以对母儿影啊最小的方式终止妊娠。 l)妊娠期高血压:可住院也可在家治疗
① 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左侧卧位,每日休息不少于10 小时;
② 镇静:一般不需要药物治疗,对于精神紧张、焦虑或睡眠欠佳者可给予地西泮等镇剂 ③ 密切监护母儿状态 ④ 间断吸氧
⑤ 饮食注意保证充足的蛋白质、热量,不限盐和液体,但对于全身水肿者应适当限制盐 的摄入
2 )子痫前期应住院治疗,防止子痫及并发症发生。治疗原则为休息、镇静、解痉、降压、合理扩容和必要时利尿、密切监测母胎状态、适时终止妊娠。
① 休息:同妊娠高血压
② 镇静:适当镇静可消除患者的焦虑和精神紧张,达到降低血压、缓解症状及预防子痫 发作的作用。常用药物有地西泮、冬眠药物、苯巴比妥等 ③ 解痉:首选药物为硫酸镁 ④ 降压药物:目的是延长孕周或改变围生期结局。对十血压>=160/110mmHg ,或舒张压>=110mmHg 或平均动脉压>=14 0mmHg者,以及原发性高血压、妊娠前高血压已用降压药者,需应用降压药物。常用药物有拉贝洛尔、硝苯地平、尼莫地平等 ⑤ 扩容:仅用于严重的低蛋白血症、贫血,可选用人血白蛋白、血浆、全血等
⑥ 利尿药物:仅用于全身性水肿、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血容量过多且伴有潜在性肺水肿者,常用药物有呋塞米、干甘露醇等 ⑦ 适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是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有效措施
3)子痫处理原则是控制抽搐,纠正缺氧及酸中毒,控制血压,抽搐控制后终止妊娠
① 控制抽搐:硫酸镁5g静脉推注,继以硫酸镁2g/h静脉滴注,同时应用镇静药物;甘露醇250ml快速静脉滴注降低颅压; ② 血压过高时给子降压药;
③ 纠正缺氧及酸中毒:吸氧、适量的碳酸氢钠纠正酸中毒 ④ 终止妊娠:抽搐控制后2 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⑤ 护理: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刺激;防止口舌咬伤及窒息;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尿量等;
⑥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早发现心力衰竭、脑出血、肺水肿、HELLP 综合征、肾功能衰竭、DIC 等并发症,并积极处理。 33 、子痫前期患者终止妊娠的指征如下
① 子痫前期患者经积极治疗24—48 小时仍无明显好转者 ② 子痫前期患者孕周已超过34 周
③ 子痫前期患者孕龄小足34 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已成熟者
④ 子痛前期患者,孕龄不足34 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高未成熟者,可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 ⑤ 子痫控制后2 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第十九章 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
一、判断题
1.╳ 2. ╳ 3.╳ 4. √ 5√ 6. √ 7. √ 8.╳ 9.√ 10. √ 11.╳ 12.╳ 二、填空题
1. 性交, 宫颈管2. 1: 4 , 苍白 。3.外阴部 4. 潜伏, 妊娠。5. 病原 学和 血清 6. 垂直, 产道 7. 经产道 8. 先天 感染和 后天 感染 三、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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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感染淋菌不少见,妊娠期任何阶段的淋菌感染,对妊娠预后均有影响。孕早期淋菌性宫颈管炎,可引起感染性流产与人工流产后感染。孕晚期使胎膜脆性增加,极易发生胎膜早破,胎膜早破使孕妇发生羊膜腔感染综合征。分娩时出现滞产。产后常发生产褥感染。
2.淋病对胎儿的影响是早产和宫内感染,而胎儿宫内感染容易引起胎儿窘迫、胎儿生长受限,甚至导致死胎,死产。
3.淋病对新生儿的影响有:①淋菌结膜炎:多在生后1~2周内发病,双眼眼睑肿胀,结膜发红,睫毛粘在一起,睁眼时流出脓性分泌物,局部加压有脓液溢出。若未及时治疗,可致淋菌眼眶蜂窝织炎,也可浸润角膜形成角膜溃疡、云翳,甚至发生角膜穿孔或发展为虹膜睫状体炎、全眼球炎,导致失明。②淋菌肺炎,甚至出现淋菌败血症,使围生儿死亡率明显增加。
4.淋病孕妇的治疗原则是尽早彻底治疗,遵循及时、足量、规则用药原则。主要选用抗生素治疗,首选药物为头孢曲松钠并加用红霉素。治疗结束后需复查淋菌是否存在,连续进行3次宫颈分泌物涂片及淋菌培养均为阴性为治愈。
5.患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螺旋体可在胎儿内脏(肝、肺、脾、肾上腺等)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娠6周后的流产及以后的早产、死胎、死产。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为80%以上,且有20%早产。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则仅为30%左右,晚期潜伏梅毒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
6.若娩出先天梅毒儿(也称胎传梅毒儿),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皮疹、鼻炎、鼻塞、肝脾肿大、淋巴结肿大等。晚期先天梅毒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楔状齿、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耳聋等,其病死率及致残率均明显增高。
7.梅毒螺旋体感染的胎盘大而苍白,胎盘重量与胎儿体重之比达1:4,光镜下见有粗大、苍白“杵状”绒毛,间质增生,间质中血管呈内膜炎及周围炎改变,并见狭窄的血管周围有大量中性粒细胞浸润形成袖套现象。
8.梅毒螺旋体进入人体后产生非特异的抗心脂质抗体(反应素)和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梅毒血清学检查包括:①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包括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DRL)、血清不加热反应素玻片试验(USR)、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和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测定血清特异抗体[包括荧光梅毒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ABS)]。②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近年开展用PCR技术取羊水检测螺旋体诊断先天梅毒。
9.孕妇早期梅毒包括一、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治疗方法有:①青霉素疗法:苄星青霉素240万U,臀部肌注,每周一次,连续3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U,肌注,每日1次,连续20日,必要时间歇2周后重复1疗程。②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0.5g,每6小时一次口服,连续30日。
10.先天梅毒儿脑脊液VDRL阳性者:普鲁卡因青霉素15万U/(kg·d),肌注,连续10~15日。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5万U/(kg·d),肌注一次。若青霉素过敏,改用红霉素7.5~12.5mg/(kg·d),分4次口服,连续30日。
11.尖锐湿疣的病原体为人乳头瘤病毒,以6亚型及11亚型最常见。病灶呈多发性状上皮乳头状增生,质硬,突出于表皮,表面粗糙,有肉质蒂柄,多聚生成群,也可融合形成丛状、乳头状生长,或呈鸡冠状、菜花状或桑葚状。孕期生殖道尖锐湿疣的特点是数目多、病灶大、多区域、多形态。
12.尖锐湿疣在光镜下见表皮细胞排列整齐,鳞状上皮呈乳头状增生,棘层细胞增生,可见挖空细胞(细胞体积变大,胞浆变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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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大呈嗜碱性)。
13.孕妇患尖锐湿疣有垂直传播危险,但胎儿宫内感染极罕见,个别胎儿出现畸胎或死胎,多数是胎儿通过软产道时感染。在幼儿期有发生喉乳头瘤的危险。
14.尖锐湿疣病灶小且少,仅在外阴部,可用1%酞丁安膏涂擦,每日3~5次,4~6周可望治愈。用安息香酸酊涂擦,每周1次,5~6次可望脱痂痊愈。用50%三氯醋酸、5%氟尿嘧啶软膏局部涂擦均可治愈。若病灶大有蒂,可行激光、电灼、冷冻治疗。必要时手术切除。
15.母婴垂直传播是巨细胞病毒的重要传播途径。包括宫内感染(通过胎盘感染,孕早期胎儿感染率最高,孕晚期常不引起胎儿感染)、产道感染(胎儿在分娩过程中经软产道接触及吞咽含巨细胞病毒的血液及分泌物而感染)和出生后感染(产妇乳汁、唾液、尿液均含有巨细胞病毒而感染)。
16.巨细胞病毒先天感染严重者可发生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若存活,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新生儿多无明显症状及体征,仅有10%新生儿出现低体重、黄疸、紫癜、肝脾肿大、智力障碍、视网膜脉络膜炎、脑内钙化、小头症等,多数患儿出生后数小时至数周内死亡,死亡率高达50%~60%,幸存者常有智力低下、听力丧失及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远期后遗症,而无症状者中有约10%在生后2年始出现发育异常。
17.于孕早期确诊孕妇患巨细胞病毒感染,或立即行人工流产,或等至孕20周抽取脐静脉血检测特异IgM,若为阳性应予引产,以免出生先天缺陷儿。于孕晚期感染巨细胞病毒,无需特殊处理,可经阴道分娩,为除外胎儿宫内感染,新生儿尿液中可能有病毒存在,使用一次性尿布。停止哺乳,改用人工喂养。
18.孕妇感染单纯疱疹病毒,原则上应对软产道有疱疹病变的产妇行刮宫产,即使病变已治愈,初次感染发病不足1个月者,仍应以剖宫产结束分娩为宜。复发型在发病1周以上可经阴道分娩。
19.孕妇宫颈感染衣原体的危险因素有:开始性生活年龄小、多个性伴侣、低文化程度、不用阻隔式避孕、重度宫颈糜烂等。若发现孕妇有上述某项危险时,应及时检测宫颈分泌物中的沙眼衣原体。
20.孕妇患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可引起胎膜早破、早产,胎儿经产道时感染,新生儿可发生衣原体结膜炎和衣原体肺炎。 21.人免疫缺陷病毒是艾滋病的病原体。艾滋病对妊娠的影响有:①可以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导致早产、胎儿生长受限等。②感染发生在妊娠早期,可引起胎儿畸形。
22.先天性弓形虫病为全身感染性疾病,有视网膜脉络膜炎、脑内钙化、脑积水三大临床表现,又分为全身型(生后4周内发病,有发热、淋巴结炎、呕吐、腹泻等全身症状)及中枢神经症状型(表现为脑炎、脑膜炎等感染症状)。
第三十二章 卵巢肿瘤
一、判断题
1.╳ 2. ╳ 3. √ 4.√ 5. ╳ 6. √ 7. √ 8. √ 9. ╳ 10. √ 二、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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