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修正的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它的准确程度已接近于实际费用法。
1Z206064 工期索赔的计算
一、工期延误 (一)工期延误的含义
工期延误,又称为工程延误或进度延误,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实际完成日期迟于计划规定的完成日期,从而可能导致整个合同工期的延长。工期延误对合同双方一般都会造成损失。工期延误的后果是形式上的时间损失,实质上会造成经济损失。
(二)工期延误的分类 1.按照工期延误的原因划分 (1)因业主和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误 (2)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 (3)不可控制的因素应起的延误 2.按照索赔要求和结果划分 (1)可索赔延误
可索赔延误是指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包括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和双方不可控制的因素引起的索赔。
(2)不可索赔延误
不可索赔延误是指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承包商不应向业主提出索赔,而且应该采取措施赶工,否则应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
3.按延误工作在工程网络计划的线路划分 4.按照延误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划分 (1)单一延误 (2)共同延误 (3)交叉延误
二、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第13条规定,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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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三、工期索赔的分析和计算方法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采用比例分析法时,可以按工程量的比例进行分析,例如:某工程基础施工中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工程量由原来的2800m3增加到3500m3,原定工期是40天,则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是:
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40×(3500-2800)/2800=10(天)
本例中,如果合同规定工程量增减10%为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则工期索赔值应该是:
工期索赔值=40×(3500-2800×110%)/2800=6(天)
工期索赔值也可以按照造价的比例进行分析,例如:某工程合同价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施工过程中业主增加额外工程200万元,则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值为:
工期索赔值主原合同工期×附加或新增工程造价/原合同总价=24×200/1200=4(月)
3.网络分析法
1Z206070 国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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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方式。
一、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争议是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也是应该首选的最基本的方式。
二、调解 三、仲裁
四、DAB(争端裁决委员会)方式 DAB仲裁委员会的特点:
(1)委员一般应为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家;
(2)与发包人和承包人任何一方之间不得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3)可以在项目开始时就介入项目; (4)时间短,可以及时解决争议; (5)费用较低;
(6)委员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选择; (7)不是强制性,不具有终局性。
1Z206072 施工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一、合同的订立方式
招标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最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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