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06000 - -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2012版教材)

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价格的确定原则:

1.有国家定价的材料,应按国家定价执行;

2.按规定应由国家定价的但国家尚无定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报请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违约责任的原则:

供货方逾期交货,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造成采购方其他损失的,采购方的实际支出也有供货方承担。

供货方提前交货的,采购方可以提前提货,也可以拒绝提前提货,可以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

采购方不能按期提货的,要支付逾期造成供货方的保管费、保养费。 采购方要求中途退货的,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损失。

二、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设备采购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三次: 1.设备制造前,采购方支付设备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2.供货方按照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采购方支付该批设备价的80%;

3.剩余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保证期满,采购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

1Z206023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的内容

一、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了专业承包序列企业的资质设二至三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

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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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3.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四、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分包人和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4、分包人的工作:

(1)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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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六、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1Z206024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一、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

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一至二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 二、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条款 三、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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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 (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 (4)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四、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1.对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劳务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5.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五、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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