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06000 - -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2012版教材)

1Z206000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Z206010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

一、招标投标项目的确定

建筑工程招标应该具备的条件包括: 招标人已经成立;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该通过审批的,已经批准;

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和招标组织形式应该核准的,已经核准;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以下项目应当通过招标确定承包人:

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二、招标方式的确定

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类型。

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建筑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合招标但不适合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和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

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自行招标必须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的能力。

招标代理机构分为甲、乙两个等级。其中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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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业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四、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

招标公告应该在国家指定的媒介(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表。 招标公告应该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招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应该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结构应该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在两个媒介以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应该相同。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出售之日起到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投标人必须自费购买相关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但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已经发布之后,发现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或修改,必须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1.时限: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

2.形式:所有澄清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全面:所澄清文件必须直接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由于修正或澄清文件是对原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补充或说明,因此该澄清或修正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五、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者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审查,经认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

资格预审的程序为

1、业主或委托咨询公司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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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布资格预审广告;

3、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并公布对资格预审文件答疑的时间; 4、进行答疑(以书面形式报送,以书面形式回复,每一个答复都要同时通知所有投标意向);

5、投标者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所报送资格预审文件在截至期限前不可以再修改);

6、评审:评审结果要通知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意向者。 六、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也叫投标预备会或招标文件交底会。不管是会议纪要还是对个别投标人的问题的解答,都要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一个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对问题的答复不需要说明问题来源。会议纪要和答复函件形成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都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该以补充文件为准。

七、评标

评标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编写评标报告。 初步评审主要是进行符合性审查,即审查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投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完整性审查、投标担保有效性、与招标文件是否有显著的差异或保留(大小写不一致大写,单价和总价不一致单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正本)。

详细评审是评标的核心,是对标书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主要是组织、技术、管理方面,商务评审主要是与钱有关的方面。

评标结束应该推荐中标推荐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该在1到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Z206012 施工投标的内容

投标工作的程序为:

(1)研究招标文件、(2)进行各项调查研究、(3)复核工程量、(4)选择施工方案、(5)投标计算、(6)确定投标策略、(7)正式投标。

一、研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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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招标文件的重点为:投标者须知、投标书附录和合同条件、技术说明、永久性工程的报价补充文件。

其中,投标者须知包括:招标工程的详细内容和范围;投标文件的组成;重要时间安排(报价的原则、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的组成)。

二、进行各项调查研究 三、复核工程量

复核工程量时,对于单价合同,当发现相差较大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要求澄清。对于总价合同,要特别重视。

对于总价合同,如果业主对争议量不予确认,并且是对承包人不利,则承包人可以在投标时附声明,以实际完成量计算。

四、选择施工方案

选择施工方案由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 五、投标计算 六、确定投标策略 七、正式投标

在正式投标时应注意:(1)注意投标的截止日期即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3)标书的标准(基本要求是签章、密封。投标书应盖有投标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名章(或签名),如果项目距离企业较远,由当地项目经理部组织投标,应该由企业法人对投标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的担保。

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一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换投标文件。

1Z206013 合同的谈判和签约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是要约。 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投标人和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成立并生效。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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