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宗教教职人员争做六个楷模的实践与思考(修改稿)(1)

改善基础设施,减轻信教群众的经济负担,增强了党和政府在信教群众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县人民代表,华掌清真寺教长吴清英充分发挥在信教群众中威望高、说服力强的优势,在诵经讲道中将宗教教义中的积极因素与宣传党的富民政策融为一体,组织动员信教群众落实乡村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发展以牛、果、菜为主导的特色主导产业。在他的示范带动下,该村养牛产业发展迅速,建办起了规模化肉牛养殖场,有回族养牛大户20户,牛存栏数达到1000头以上,成为远近闻名的“养牛示范村”。市政协委员、梁原乡马家沟清真寺教长杨占祥针对该村回汉族杂居的实际,十分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结合新编“卧尔兹”宣讲,教育引导坊民牢固树立“四个维护”、“ 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多次上门做群众工作,化解各类纠纷12起。当选市、县协委员以来,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提意见建议和提案等多种方式反映群众呼声。在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他提出的“改建店子咀社农电线路”的提案落实后,解决了该社电压过低、用电不正常的问题,极大地改善了回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5.注重统筹兼顾,推进活动纵深发展。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结合阶段性工作特点,及时调整教育活动的重心和侧重点,着力突出“五个结合”,即:争做“六个楷模”教育活动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相结合,与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相结合,与宗教慈善周相结合,与“同心”实践教育相结合,与宗教文化建设相结合,教育引导宗教界把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秀美灵台作为共同目标,把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宗教和顺作为共同责任,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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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推进活动纵深发展。各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在规定动作做到位的同时,积极在自选动作上创特色。中台镇下河、碑子沟清真寺结合开展争做“六个楷模”教育活动,以信教群众最关注的财务管理问题为切入点,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以伊斯兰教教风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提升寺院的整体形象和教职人员教风教纪;以关注寺院安全为切入点,加强安全管理,创造了平安和谐的外部环境。独店镇秋射清真寺和梁原乡马家沟清真寺,围绕提升信众素质,积极开展新编“卧尔兹”演讲活动,通过各种聚礼活动及座谈交流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教育信教群众多读书、多看报,学知识、学技术,转变传统守旧的思想观念,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主动参与乡(镇)村(社)组织的各项有利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活动,以实际行动建设美好家园。什字镇太白庙结合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了议事决策规则,坚持民主议事,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依照制度和教义教规,规范管委会班子和教职人员操守戒律,自觉提升政治思想、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素质,教职人员和管委会成员互相尊重、互相礼让,服务、团结合作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寺院管理能力也不断增强。

通过开展争做“六个楷模”教育活动,宗教界爱国爱教传统更加发扬广大,教风教貌更加端正庄严,知法守法更加深得人心,抵御渗透更加牢固有力,活动场所更加安全整洁,规章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服务社会更加主动自觉,有力地维护了宗教和顺、社会稳定局面,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二、功能和作用

开展宗教教职人员争做“六个楷模”教育活动赋予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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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新的时代内涵,作为宗教工作管理模式、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的创新举措,彰显出独特的引领功能和作用。

1.凝聚人心的功能和作用。活动实施以来,各宗教场所坚持以“三个共同?两个提升”和“四个讲清”(讲清县域发展形势和政策机遇,讲清社会和谐与宗教和顺的必然关系,讲清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积极作用,讲清团结和谐、文明进步的时代要求)活动为载体,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推动“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进寺观教堂”、“文明新风进教堂”,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激励他们不断加强思想建设、教风建设,逐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注重把广大信教群众的力量凝聚到实施“三二一六”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五化”建设上来,夯实了宗教界与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为加快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发挥积极作用。

2.提升素质的功能和作用。各宗教场所结合争做“六个楷模”教育活动,组织宗教教职人员集中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及各自教规制度,积极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辅导和政策法规培训,切实达到持守职份、模范遵守教义教规,品德良好、保持仪态端庄,潜心修持、努力提高宗教造诣的目标,使广大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品德修养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在教职人员的带动引领下,信教群众能明辨是非,从保持全县宗教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自觉投身到保护合法、抵御渗透的工作当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给非法宗教活动以可乘之机,与非法宣教活动划清界限,自觉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确保宗教活动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正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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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引导行为的功能和作用。开展“争做六个楷模”教育活动的目的是把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护国利民、崇和向善为特点的宗教文化播撒到每个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心田,融入到他们的思想深处和行动之中,使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优良宗教传统成为他们的重要思维方式、处世哲学和价值观念,使团结、合作、互助、关爱、和谐的理念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4.协调关系的功能和作用。当前,社会结构急剧变动,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各个阶层、各行各业和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具体利益和要求,如何通过沟通协商,互谅互让,实现妥协,达到多赢,是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重要问题。通过开展争做“六个楷模”教育活动,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宣传政策、普及法律、践行信仰,倡导与人为善、推己及人、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对多元的利益主体和不同的利益诉求关系进行协调,使一些矛盾和问题得到缓解和调和,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和大局稳定。

5.促进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开展争做“六个楷模”教育活动,目的在于教育引导教职人员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挥他们在信教群众中的特殊影响和作用,把广大信教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发展经济上来。在教育活动中,我们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指导他们开展正确阐释教义的活动。如,举办伊斯兰教界人士参加的“卧尔兹”演讲比赛、佛道教界的讲经交流活动和祈福法会,引导宗教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自觉主动地发挥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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