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制度及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和职责

本资料包括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职责制度、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各类台账建立及其职责(要求、制度、机制、流程等),供各镇(办)参考,请各镇(办)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可以有所取舍。村级职责制度请结合实际参照本资料自行制定。所有上墙制度务必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各镇(办)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要严格把关,力争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达到规范、全面、实用、创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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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决定,积极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2、制定领导干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议事制度。特别是根据本辖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主动适时地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坚决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大局的稳定。

4、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不安定因素。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

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对本地区、本部门一个时期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监督实施。

3、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4、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5、办理党委和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按照创建“平安神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制度,组织开展本辖区平安创建活动。

2、负责辖区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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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社区、单位、村、居民平安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类指导。

3、研究分析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提出相应措施。

4、搞好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5、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段工作,安排近期工作任务,并根据各个时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措施,狠抓落实。 2、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镇党委、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报告辖区工作情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对策及重大治安问题、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调处、处置情况以及重要情报信息,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政法综治部门;综治维稳中心成员单位要按时向综治维稳中心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3、首问责任制度。群众到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反映情况,要求解决有关问题时,第一个接待的人负责记录在案,并视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

4、督查督办制度。督促承办案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交办工作。

5、基础台账制度。认真收集整理工作中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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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别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对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统一格式上报。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机制

1、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依托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心,经常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

2、治安巡逻联防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治安状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发布治安预警信息。认真开展巡逻防控,大力推进技防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社会治安满意率。

3、重点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动,整合力量和资源,做到工作统一组织开展,力量统一调配使用。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在党(工)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4、突出问题联动机制。定期进行排查摸底,梳理、确定辖区治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适时开展集中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组织相关单位,村(社区)委会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和专项行动。

5、平安创建联创机制。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调动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平安乡镇(办事处)、平安村(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努力形成条块结合、联创联建、共享平安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平安神木”创建水平。

6、为民服务联手机制。发挥进驻大厅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统一受理群众反映的诉求和问题,及时分流,密切配合,迅速办理,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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