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5、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A、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监督。

(2)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3)高处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作业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和隔离措施。

(4)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及余料应集中,及时清除,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抛掷。

B、高空作业劳动保护

(1)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和体格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不适宜高处作业者,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性质和等级,按照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C、脚手架安全要求:

(1)搭设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

(2)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载荷要求,按施工规范搭设,做好排水措施。

(3)脚手架搭设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4)必须高度重视各种构造措施:剪刀撑、拉结点等均应按要求设置。

(5)水平封闭:应从第二步起,每一步脚手架均满铺竹笆,并在里立杆与墙面之间每隔一步铺设统长板。

(6)垂直封闭:二步以上除设防护栏杆外,应全部设密目安全网。 (7)脚手架搭设应高于建筑物顶端或操作面1.5m以上,并加围护。

(8)搭设完毕的脚手架的钢管、扣件、脚手板连接点等不得随意拆除。需要拆除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工序完成后立即恢复。

(9)脚手架使用前,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填写交验单后方可使用。在施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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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专人管理、检查和保修,并定期进行沉降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10)脚手架拆除时,应先检查与建筑物连接情况,并将脚手架上的留存材料、杂物清理干净,自上而下,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材料应统一向下传递或吊运到地面,一步一清。不准采用踏步拆法,严禁向下抛掷或用推(拉)倒的方法拆除。

(11)搭拆脚手架,应设置警戒区,并派专人警戒。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恶劣气候应停止脚手架搭拆工作。

D、脚手架防火和防雷措施:

(1)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工作,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2)严禁在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3)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楼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离遮盖,配备灭火器材。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4)在走道处每隔二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5)钢管脚手架当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设防雷装置,并经测试合格方能使用,在防护设施上挂设明显的标志牌。

E、洞口临边防护一般规定

所有洞口、临边均应按标化工地的要求搭设防护栏杆并挂有明显标记,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1)楼梯口及电梯口防护:

1)楼梯斜边及悬空平台边均需设置防护栏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加以防护。

2)栏杆的材料,应选用钢管搭设,当楼梯边空隙距离较大时,应张设安全网,或设二道防护栏杆,其高度为40cm和120cm。栏杆采用红白相间的油漆涂刷。

3)电梯口每层设置1.5米的固定式安全防护门,并设专人巡视检查。 (2)屋面周边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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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二道安全防护栏杆,其高度为40cm和120cm,立杆应固定牢固。 2)屋面上如有水箱和水塔等周边须搭设1.2米高防护栏杆。 (3)结构周边防护:

1)施工用外脚手架应高于操作面,内设操作平台。架子内档与主体结构空隙应用安全网封严。

2)楼层周边应采用钢管搭设二道防护栏杆,其高度为40cm和120cm,并张设安全网防护,底部必须与楼层面边沿封闭。

F、施工机械防护一般规定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切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使用。

(4)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经设备管理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5)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专业工长和安全员应分别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H、砼搅拌机安全操作要求:

(1)砼搅拌机的离合器、制动器、料斗上升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料斗保险链条、传动皮带罩、电器防护罩等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2)不得采用闸刀直接起动,搅拌筒旋转方向与箭头指示方向相符。 (3)料斗的钢丝绳应符合要求,绳子端固定必须牢固。

(4)上料台高度操作料台的宽度不得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 (5)清洗时严禁头、手伸入搅拌筒内。 I、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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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现场和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值班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2)对施工用电中标编写详细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编制的方案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动力安全部验收签字,方可投入使用。

3)临时用电,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2)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采用可靠绝缘与屏护措施或确保安全距离。 2)各类导线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荷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

3)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良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

4)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应有上、下限位、零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

5)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的外侧,应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6)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1)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气安全值班制度;

3)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 4)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 5)考核和奖惩规定;

6)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定上报。

(4)接地和防雷安全要求: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有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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