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已支付给乙方之款项,并须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4如果因甲方或者外商的原因造成进口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协议生效条件
9.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贰年。本协议到期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进口确认书》业务未执行完毕的仍按本协议执行。
9.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9.3本协议采用中文。
9.4本协议履行中,双方另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10.1本协议执行中如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点为北京市[番茄花园8]。
甲方[番茄花园9]: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