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工会申诉
申诉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形式,申诉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诉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各级管理人员及人事行政部、工会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
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给申诉者本人,员工如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负责人或上级主管机构进行申诉。
如确属重大问题或异议较大的,将由总经理指定或组成调查小组对申诉事件
进行调查,出具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并书面告知申诉人。
员工对公司最后裁决仍不满意的,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
裁。
9. 解释权及未尽事宜
本《入职引导书》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审核通过后予以颁布。 本引导书未尽事宜,按公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引导书的解释权归华润置地(上海)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如有不明事
项,请向人事行政部咨询。
公司保留因公司发展变化、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国家法规条例的修改,
变更本引导书相应内容的权利。
华润置地(上海)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