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学价值和科学价值,增加其可读性,并强调这些自然和文化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使游人能了解传统文化、认识自然规律、增进健康、陶冶情操。

(3) 促进旅游发展,拉伸地方经济的先导作用。

把保护风景资源与旅游业发展结合起来,合理选择旅游内容,科学合理地保护、利用风景资源,提高旅游经济效益,对杭州城市及周边地区经济起先导作用。

第三节 规划分区、结构与布局

第十四条 风景子系统按三级配置

西湖风景名胜区——九大景区——百二十二处景点(群) 环湖景区 北山景区 西湖区 风景胜区区 灵竺景区 五云景区 虎跑龙井区 以植物多样性和植物资源保护为代表的杭州西湖休闲型生态景观区 佛教文化积聚区 登高缆胜,一望汇流云天,与寻涧访幽,竹径、清溪相结植物园景名景区 吴山景区 凤凰山景西湖十景荟萃之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主体与代表 城景结合景区,以历史街区、登山观湖及名人文化为特点 城景结合景区,以襟江带湖之景及城市民俗文化为特点 南宋、吴越文化积聚区 以龙井茶、虎跑水为代表的西湖山林文化区和龙井茶保护一 百 二 十 二 处 景 点 (群) 钱江景区 合的钱江文化积聚地

第十五条 旅游服务子系统按四级配置

杭州主城区(旅游服务基地)——四处一级旅游服务点(服务半径三至四千米)——十六处二级旅游服务点(服务半径一至二千米)——分布于各景点的三级旅游服务点

孤 山 黄龙洞 玉 泉 茅家埠 花 港 柳浪闻莺 玉皇山 八卦田 四眼井 上天竺 虎 跑 龙 井 九 溪 六和塔 梅家坞 云 栖 杭 州 主 城 区 灵 隐 岳湖口 九溪口 凤凰山脚 三 级 旅 游 服 务 点 第十六条 地域及居民点子系统按三级配置

西湖风景名胜区(一级政府)——按景区范围划分的九个社区——七个城居型居住点、十二个村居型居住点

西 湖 风 景 名 胜 环湖社区 北山社区 吴山社区 凤凰山社区 北山、栖霞岭居住点 茅家埠居住点 双峰村居住点 保俶路居住点 金沙港居住点 鼓楼居住点 紫阳居住点 闸口居住点 南星居住点 南山村居住点 龙井村居住点 翁家山居住点 虎跑龙井社区 区 植物园社区 灵竺社区 五云社区 钱江社区

第十七条 风景养护及管理子系统按二级配置

满觉陇居民点 玉泉村居住点 东山弄居住点 灵隐村居住点 梅家埠村居住点 九溪村居住点 杨梅岭村居住点 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按景区划分的九大景区管理处加上水域管理处

环湖景区管理处 西 湖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北山景区管理处 吴山景区管理处 凤凰山景区管理处 虎跑龙井景区管理处 植物园景区管理处 灵竺景区管理处 五云景区管理处 钱江景区管理处 水域管理处

第四节 风景名胜区容量及生态原则

第十八条 游人容量确定原则

以综合该地区的生态允许标准、游览心理标准、功能技术标准、西湖风景名胜区的游览特点等因素,根据景区生态允许容量与游人合理容量来综合预测景区容量。

第十九条 游憩用地生态容量

用地类型 山 林 平 坦 地 水 面 合 计 允许容量的用地指标 人均指标(m2/人) 700 400 1000 面积KM2 40.21 13.10 5.73 59.04 容量(人) 57443 32750 5730 95923 注:生态容量按每年330天可游览天数计,95923×330=31654590人/年

第二十条 游人合理容量 序号 规划用地 (Km2) 8.62 2.25 3.34 1.25 7.34 5.64 7.83 10.72 6.06 5.99 59.04 可游览面积(m2) 3800000 1780000 1800000 900000 590000 1200000 390000 270000 2570000 5990000 19290000 人均指标(m2/人) 150 250 150 125 250 200 200 200 100 2000 日容量(人) 25300 6400 12000 7120 2360 6000 1950 1350 25700 2990 91170 周转次数 1 1 1 1 1 1 1 1 1 1 年容量 (人) 7590000 1920000 3600000 2136000 708000 1800000 585000 405000 7710000 897000 27351000 景区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环湖景区 北山景区 植物园景区 吴山景区 凤凰山景区 虎跑龙井景区 钱江景区 五云景区 灵竺景区 西湖水面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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