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 期末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期末处理工作主要包括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折旧、对账、月末结账等内容。
1.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终止,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等原因导致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必须按单项资产计提。
如已计提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计提的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 2.计提折旧
自动计提折旧是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之一。可以根据录入系统的资料,利用系统提供的“折旧计提”功能,对各项资产每期计提一次折旧,并自动生成折旧分配表,然后制作记账凭证,将本期的折旧费用自动登账。
当开始计提折旧时,系统将自动计提所有资产当期折旧额,并将当期的折旧额自动累加到累计折旧项目中。计提工作完成后,需要进行折旧分配,形成折旧费用,系统除了自动生成折旧清单外,同时还生成折旧分配表。从而完成本期折旧费用登账工作。
系统提供的折旧清单显示了所有应计提折旧资产所计提的折旧数据额。
折旧分配表是制作记账凭证,把计提折旧额分配到有关成本和费用的依据,折旧分配表有两种类型:类别折旧分配表和部门折旧分配表。生成折旧分配表由“折旧汇总分配周期”决定,因此,制作记账凭证要在生成折旧分配表后进行。
计提折旧遵循以下原则。
(1)在一个期间内可以多次计提折旧,每次计提折旧后,只是将计提的折旧累加到月初的累计折旧上,不会重复累计。
(2)若上次计提折旧已制单并传递到总账管理系统,则必须删除该凭证才能重新计提折旧。
(3)计提折旧后,又对账套进行了影响折旧计算或分配的操作,必须重新计提折旧,否则系统不允许结账。
(4)若自定义的折旧方法月折旧率或月折旧额出现负数,系统自动中止计提。
(5)资产的使用部门和资产折旧要汇总的部门可能不同,为了加强资产管理,使用部门必须是明细部门,而折旧分配部门不一定要分配到明细部门,不同的单位处理可能不同,因此要在计提折旧后,分配折旧费用时做出选择。
3.对账
当初次启动固定资产的参数设置,或选项中的参数设置选择了“与账务系统对账”参数,才可使用本系统的对账功能。
为保证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价值与总账管理系统中固定资产科目的数值相等,可随时使用对账功能对两个系统进行审查。系统在执行月末结账时自动对账一次,并给出对账结果。
4.月末结账
当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完成了本月全部制单业务后,可以进行月末结账,月末结账每月进行一次,结账后当期数据不能修改。如有错必须修改,可通过系统提供的的“恢复月末结账前状态”功能反结账,再进行相应修改。
由于成本系统每月从本系统提取折旧费数据,因此一旦成本系统提取了某期的数据,则该期不能反结账。
本期不结账,将不能处理下期的数据:结账前一定要进行数据备份,否则数据一旦丢失,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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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收/应付管理
二、操作流程: (一)设置:
1、基本科目设置:
基本科目是您在核算应收款项时经常用到的科目,您可以在此处设置常用科目。系统将依据制单规则在生成凭证时自动带入。 【操作步骤】
1. 用鼠标点击【设置】菜单条上的【初始设置】。
2. 在左边的属性结构列表中点击“设置科目”下的“基本科目设置”。 3. 输入有关的科目信息。
2、期初余额录入:
通过期初余额功能,用户可将正式启用账套前的所有应收业务数据录入到系统中,作为期初建账的数据,系统即可对其进行管理,这样既保证了数据的连续性;又保证了数据的完整性。 当您初次使用本系统时,要将上期未处理完全的单据都录入到本系统,以便于以后的处理。当您进入第二年度处理时,系统自动将上年度未处理完全的单据转成为下一年度的期初余额 。在下一年度的第一个会计期间里,您可以进行期初余额的调整。
在期初余额主界面,列出的是所有客户、所有科目、所有合同结算单的期初余额,您可以通过过滤功能,查看某个客户、某份合同或者某个科目的期初余额。 【操作流程】
1. 录入期初余额,包括未结算完的发票和应收单、预收款单据、未结算完的应收票据以及未结算完毕的合同金额。这些期初数据必须是账套启用会计期间前的数据。 2. 期初余额录入后,可与总账系统对账。
3. 在日常业务中,可对期初发票、应收单、预收款、票据进行后续的核销、转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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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应收业务账表中查询期初数据。
3、在运行本系统前,您应在此设置运行所需要的账套参数。以便系统根据您所设定的选项进行相应的处理。 【操作步骤】
1. 用鼠标单击菜单条上的【设置】项下的【选项】。
2. 点击〖编辑〗按钮,进行选项的设置,您应分别单击每个选项后边的下拉框以选择您所需要的账套参数的设置。
3. 选择完各个账套参数后,单击〖确认〗按钮,系统即保存您所选的操作,单击〖取消〗按钮,系统即取消您所作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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