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练习题

在2009-03-20 20:32:34,shzfmfx 写道:

第一套 民法概述

一、名词解释 1、私法

2、财产关系

3、人身关系

4、民法的渊源

5、实体法

二、判断并说明理由

1、民法一词来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和万民法。 ( )

2、《民法通则》是中国现行的民法典。 ( )

3、民法可分为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和形式上的民法。 ( )

4、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所有的财产关系。( )

5、民法是公法。 ( )

6、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 )

7、在中国,习惯和法理是民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 )

8、民法是关于民事权利的法律,故民法是程序法。 ( )

9、民法是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它与其他部门法律一起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

( )

10、英美法系是与大陆法系平衡存在的一种法律体系,都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 )

11、英美法系没有民法,其民法典内容分布在财物法、合同法、侵权法等法中。

( )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民法调整的对象包括: ( ) A、所有的人身关系 B、平等的人身关系 C、所有的财产关系 D、平等的财产关系

2、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包括: ( ) A、静态的财产关系 B、财产占有关系 C、动态的财产关系 D、财产的交易关系

3、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包括: ( ) A、人格关系 B、具体的人格权利关系 C、身份关系 D、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4、民法的渊源包括: ( )

A、制定法 B、习惯和法理 C、规章制度 D、道德传统 5、民法的性质是: ( ) A、民法是私法 B、民法是权利法

C、民法是公法 D、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6、甲原为乙大学四年级学生,因在期末考试时自己作弊而被乙大学开除,无法获得毕业证、学位。甲同学心中不服,多次与乙大学交涉未果,故将乙大学告上法庭。这一法律关系属于下列哪一种法律调整? ( ) A、民事法律 B、刑事法律

C、行政法律 D、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7、下列社会关系中不属于民法调整的是哪一种关系? ( ) A、合同关系 B、征税纳税关系 C、继承关系 D、借贷关系

8、甲为外国人,参加了中国乙旅行社组织的九寨沟、黄龙五日游。甲事先付清了全部旅游费用,但是在旅游过程中发现乙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旅游景点的数量乃至于交通工具的档次远远低于事先的约定,事后得知这是乙旅行社为了节省开支,增加利润所致。甲遂于旅游结束后一纸诉状将乙旅行社告上法庭。 本案中,对甲、乙方间的诉讼所适用的法律是 ( ) A、甲所属于的法律 B、中国的法律

C、第三国的法律 D、甲、乙协商约定的法律

9、我国法律规定民法的溯及力为下列哪一种? ( )

A、一般均有溯及力 B、一般均无溯及及既往的效力 C、有时有溯及力,有时无溯及力 D、有的有溯及力,有的无溯及力 10、下列关于民法性质的不正确说法有? ( ) A、民法是权利法 B、民法是私法 C、民法是实体法 D、民法是程序法

11、在民法的适用中一般应遵循下列哪些适用原则? ( )

A、法无明文规定则无溯及力的原则 B、新法优先于旧法的原则

C、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则 D、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的原则 四、简答题

1、民法的性质?

2、民法的渊源?

3、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4、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五、论述题

阐述我国民法的发展?

六、案例分析题

1982年,上庄磷矿筹建处筹建磷矿时,借用原告化工研究所的地皮建了简易宿舍。被告周风石等当时均系上庄磷矿的职工,被安排在此简易宿舍内居住。磷铁矿建成后归青海省重工业局领导。1986年3月8日,青海省计划委员会以青计生(1986)042号文件批复,将上庄磷矿下放湟中县政府领导,该矿现有人员、设备、物资、材料、资金全部移交湟中县管理。湟中县接受包括6名被告之夫在内的该矿职工后,另行分配了工作单位。1988年8月13日,经青海省财政局、石化局批准,湟中县财政局具体经办,将原上庄磷铁矿筹建处修建在化工研究所院内的上述简易宿舍,以固定资产有偿调拨形式,作价万元调拨给了化工研究所,并在调拨单备注载明“湟中县有12户住此,由湟中县负责安排搬迁。”此后,经化工研究所督促,该12户陆续搬走6户,剩下本案被告6户未搬。至1993年,6被告不但不搬迁,而且还违章扩建住房面积,侵占了原告大面积土地,致使原告整体规划及院内道路严重受阻。为此化工设计研究所多次与6被告协商,动员其搬迁,均无结果;又找湟中县政府请求配合,但湟中县政府以6被告有的已在单位领取了安家补助费,有的现已不是本县职工为理由,不安排搬迁。化工设计研究所遂于1993年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人民法院判令6被告搬出所住房屋,安置问题由湟中县政府解决。

6被告辩称:我们现住房是原组织解决的,现也只能依靠组织解决。所住住房中部分属于自建,如果搬迁应给予补偿。

第三人湟中县人民政府述称:上述被告安置问题已经解决,我县不再安置。因此,我县不应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140条的规定,于1993年12月18日裁定驳回化工设计研究所的起诉。

1、本案一审法院认为此案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是否正确?

2、你认为本案属于什么法律性质的案件?试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角度进行分析。

3、尽管民事法律知识不多,但试着解决此案件的争议?

第二套 民法的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民法基本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二、判断并说明理由

1、民事权利的行使不受任何限制。 ( )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能够直接适用的民事法律规范。 ( )

3、民法的基本原则自古以来一成不变的,同时各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一致的。 ( )

4、外国民法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原则与我国民法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含义相同。 ( )

5、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判断标准没有统一的标准,完全由当事人自己的道德观念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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