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电试运行前检查
1)复查总电源开关至各照明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 2)照明配电箱及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
3)检查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
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严禁接入漏电开关。 4)检查开关箱内各接线端子连接是否正确可靠。
5)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
是否灵敏有效。 3、分回路试通电
1)将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2)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
3)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
是否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
4)用试电笔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
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4、故障检查整改
1)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隔离排除法予以解决。 3)对开关一送电,漏电保护就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是否
混接、导线是否绝缘不良。
5、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小时,民用住宅照
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小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
启,且每2小时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6、照明的测试计划见附录: 五、不间断电源检查和测试计划 1、蓄电池的检查
1)检查直流母线电压是否正常,浮充电流是否适当,有无过充电
或欠充电现象。
2)测量电池的电压、电解液的比重及液温。
3)检查极板的颜色是否正常,有无断裂、弯曲、短路、生盐及有
效物脱落等现象。
4)木隔板、铅卡子应完整,无脱落。 5)液面位高于极板10~20毫米。 6)电池外壳应完整无倾倒,表面应清洁。 7)各接头应紧固,无腐蚀现象,并涂以凡士林。 8)室内无强烈气味,通风设备及其它附属设备应完好。 2、蓄电池的测试
1)充电和浮充电的检查:检查充电用的晶管整流装置或其它直流
电源装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充电和浮充电系统的接线应正确,在充电或浮充电时,有关仪表和继电器的接线、指示和动作正确。
2)电压切断器的检查:检查各抽头与切换器的连接应正确,切换
器的可动触头与固定端的接触在全范围内应良好,并移动灵活,有足够的压力。检查切换器的放电电阻,应在切换时接入;
切换器进行切换时,应无短路和开路现象。
3)绝缘电阻及绝缘监测装置的检查:绝缘电阻不小于以下数值; 48V电池组——0.1MΩ; 110V电池组——0.1MΩ; 220V电池组——0.2MΩ;
绝缘监测装置在正常和故障情况下,其指示均应符合要求。 4)蓄电池组的维护和浮充电:
a)蓄电池组的初充电与放电工作,一般有电气安装人员进行,
电调人员配合;在充放电过程中,应核对其放电容量是否符合设计。
b) 在充放电后和调试工作中,调试人员应经常进行维护,及时
检测电瓶的电压、比重及液面,必要时进行调配和补充充电,使之符合产品规定要求。
c) 在使用中应经常对蓄电池进行浮充电,不应有过放电现象,
浮充电电流应符合产品规定。
3、系统通电前测试检查
1)对照施工图纸、设备安装说明检查各系统回路接线。 2)制作标本相关线缆回路标识标签。 4、系统整体调试及验收
不间断电源的整流、逆变、静态开关各个功能单元都要单独试
验合格,
才能进行系统整体试验调试。
根据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操作提示送电调试。
1)送电前应注意检查设备散热风扇处的保护薄膜是否取掉,以免
造成
机柜通风散热困难。
2)应在系统内各设备运转正常的情况下调整设备,使系统各项指
标满足设计要求。
3)不间断电源首次使用时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
电,在满足使用要求前不得带负载运行。
4)大型系统调试应以设备厂家技术人员为主,安装人员为辅。 5)系统验收时应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并做好相关记录。
5、不间断电源的测试计划见附录: 六、低压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 1、接零或接地的检查:
1)逐一复查各接地处选点是否正确,接触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正
确无误地连接到接地网上。
(1)设备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或接零连接完成。
(2)接地点应与接地网连接,不可将设备的机身或电机的外壳代地使用。
(3)各设备接地点应接触良好,牢固可靠且标识明显。要接在专
为接地
而设的螺栓上,不可用管卡子等附属物为接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