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余热锅炉运行规程

慢间断进行,防止发生冲击;

4、各蒸发系统的排污只能逐一进行,不得同时排污;

5、排污时应注意监视给水压力和锅筒水位的变化,应维持水位不低于报警水位; 6、排污操作结束,关闭排污门后,应确认排污管道出口无泄漏。 7、正常情况下排污工作每天8点班进行一次,异常情况根据需要进行。 8、根据蒸汽的化学分析结果由化验员提出连排门开度和定排时间要求,报到生产主管,有生产主管签准,发给当值值长安排锅炉运行人员调整。

第三节 停炉后的防腐

一、短期防腐(15~30天) 1、锅炉余热烘干法:

1.1、锅炉停止供汽后,紧闭各孔、门及有关风门的挡板,减少热损失; 1.2、适当开启过热蒸汽疏水门,保持降压速度不超过0.3MPa/min;

1.3、锅炉缓慢冷却,当压力降至~0.2MPa表压时,炉水温度不超过80℃时方可

将炉水放尽;

1.4、严密关闭与公用(蒸汽、给水、疏水、放水)系统连接的阀门,开启空气门及对空排汽门;

1.5、利用玻璃片在空气门处检查烘干情况,烘干后关闭排汽门及对空排汽门。 2、氨液保护法:

2.1、控制炉水含氨浓度为:用凝结水或除盐水配制的500~600mg/l(用软化水

配制的800~1000mg/l);氨液软化水含盐量小于150mg/l,氨离子小于45mg/l 2.2、锅炉须严密关闭与公用(蒸汽、给水、疏水、放水)系统连接的阀门以及

仪表阀门,防腐期间需保持满水状态,定期测定炉水含氨浓度;

2.3、注意防止氨液进入汽轮机;

2.4、冬季防冻,不宜采取氨液保护法保养锅炉。 二、长期防腐: 1、充氮保护法:

1.1、锅炉炉水全部排放干净并清除内部污垢; 1.2、严密关闭锅炉所有门、孔,使其与外界隔绝;

1.3、将氮气通过低压饱和蒸汽连接管接口充入,氮气压力应维持0.02~0.05MPa,

纯度应大于98%;

1.4、为防止烟道及各受热面腐蚀,应清灰和投放干燥剂,并密闭整个烟道。 2、干燥剂防护:

2.1、清除锅筒内部,将水垢、铁锈清理干净;

2.2、放尽锅筒、蒸发器和省煤器内部的水,放尽过热器内疏水; 2.3、将盛有干燥剂的无盖容器放入锅筒和集箱内部保持干燥状态;

2.4、干燥剂采用无水氯化钙或生石灰,放入数量为每立方米容积1~2公斤无水

氯化钙或2~3kg生石灰;

2.5、每月检查数次,及时更换失效干燥剂。

第五章 锅炉机组常见故障和事故处理

第一节 事故处理原则

一、锅炉机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办法,消除事故根源,迅速恢复

机子的正常运行,以满足外界负荷的需要;在设备确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或继续运行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时,应立即停炉处理;

二、事故发生后,运行人员应在值长的领导下,迅速、果断地依照规程有关内容

处理事故,值长的命令除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者外,应坚决执行。当发生本规程未列举的事故情况时,运行人员应根据自己的经验与判断,主动采取对策,迅速处理。事故处理后应将有关情况详尽如实记录,以便分析总结; 三、事故处理应注意事项:

1、锅炉发生事故时,除了运行人员外,只允许下列人员进入现场,但不得影响事故处理工作:

1.1、厂级、部级领导及有关技术人员; 1.2、消防人员(发生火灾时); 1.3、医务人员(发生人身事故时); 1.4、有关检修人员(遇有设备抢修时)。

2、事故发生后,运行人员应各自坚守岗位,确保所辖设备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3、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暂停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可协助处理。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在征得值长同意后方可交接班; 4、在出现重大事故,锅炉不能恢复正常运行时,应注意保护现场;

5、由于本锅炉有完善的控制保护系统,事故或故障时保护立即动作,可能导致锅炉紧急停炉。再找到保护动作原因前,严禁再次启动锅炉。应在判明原因,及时消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启动;

6、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经过及采取的措施一一记录在运行日志和事故记录中。

第二节 锅炉满水

一、锅筒满水的现象:

1、锅筒水位超过正常水位,各水位计指示超高,水位高报警; 2、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3、严重满水时,主汽温度急剧下降,蒸汽管道发生水冲击及摆动,法兰向外冒水。

二、锅筒满水原因:

1、给水自动调节失灵或给水调节门失控未及时发现; 2、给水调节门在大流量时卡住;

3、加负荷太快或安全门动作,主汽压力急剧下降,造成虚假高水位; 三、锅筒满水的处理:

1、锅筒水位升至+100mm时,水位高报警,此时应进行水位计校对,并将给水自动切手动,根据双色水位计调节水位,当低压段锅筒(除氧水箱)水位升至+200mm(或者高压段锅筒水位升至+120mm)时,锅筒紧急放水电动门自动打开(降至+80mm自动关闭),此时应手动关小给水调节门,必要时开启低压段蒸汽疏水门疏水,并报告值长;

2、当低压段锅筒(除氧水箱)水位升至+240mm(或者高压锅筒水位升至+150mm)时,锅炉紧急停炉;

3、将给水电动门切手动关闭,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

4、将锅筒水位放至启动水位,待事故原因查明后,检修处理好,报告值长,准备再次启动。

第三节 锅炉缺水

一、锅筒缺水现象:

1、锅筒水位低于正常水位,锅筒水位达到-100mm低水位报警; 2、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 3、严重缺水时,过热蒸汽温度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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