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数据汇总分析
3.3.1数据汇总
3.3.1.1 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城市生活污染源的计算方式主要是利用生活污水平均浓度与排水量的乘积,得到城市生活源的污染物量。通过调查计算,得出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
表3-3 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表
城区(近郊县)名称 遂宁市 射洪县 大英县 蓬溪县 安居区 船山区 1 1 涪江 涪江 1 涪江 水功能环境区编号 水功能环境区名称 人均综合排水量(吨/年) 25 30 36.5 40 24 29.2 生活污水平均浓度(mg/L) COD 278.4 232.0 190.7 174.0 290.0 256.5 氨氮 28.1 23.4 19.2 17.5 29.2 27.1 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吨) COD 2304.0 1638.5 355.0 623.7 696.1 232.2 氨氮 232.3 165.2 35.8 62.9 70.2 24.5 3.3.1.2 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量的计算主要是利用生活污水平均浓度与综合用水量的乘积,得到农村生活源的污染物量。通过调查计算,得出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通过调查监测结果,得出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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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4 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表
县(县水功能环级市) 境区 名称 名称 射洪县 大英县 蓬溪县 安居区 船山区 市本级 涪江 梓江 郪江 明月河 琼江 涪江 人均综合排水量(吨/年) 15.0 30.0 14.97 18.25 36.5 18.25 21.9 生活污水平均浓度(mg/L) COD 196.34 106.45 802.45 112.33 106.18 707.57 205.05 氨氮 2.24 0.63 0.30 0.87 1.68 1.04 1.72 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吨) COD 2341.00 37.41 5117.43 1252.93 2716.76 4648.76 1661.49 氨氮 751.73 4.59 231.36 199.35 1663.52 886.55 626.50 3.3.1.3 农田径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通过对标准农田(指的是平原、种植作物为小麦、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25-35公斤/亩·年,降水量在400-800mm范围内的农田)源强系数(系数为COD10kg/亩·年,氨氮2kg/亩·年)进行修正,确定我市各区县农田的源强系数,据此确定各区县的农田径流排放量,农田系数的修订及农田径流污染物排放见表3-5。
表3-5 农田径流污染物排放量表
县(县级水功能环市)名称 境区名称 射洪县 大英县 蓬溪县 船山区 市本级 安居区 涪江 郪江 郪江 涪江 涪江 琼江 不同情况下的源强系数 农田情况 1.2*1*0.8*0.8*1.0 1.2*1*0.8*0.8*1.0 1.2*1*0.8*0.8*1.0 1.2*1*0.8*0.8*1.0 1.2*1*0.8*0.8*1.0 1.2*1*0.8*0.8*1.0 农田面积 571720 345154 548700 240000 16845 539040 源强系数 1.37 1.12 1.12 1.12 1.37 1.62 污染物排放量 COD 氨氮 7832.56 1566.51 3865.73 2688.00 230.78 773.15 537.60 46.16 6145.44 1229.09 8732.45 1746.49 注:标准农田源强系数为COD10kg/亩·年,氨氮2kg/亩·年,坡度系数取1.2,农作物类型修正系数取1,土壤类型修正系数取0.8,我市化肥亩施用量在25公斤以下,修正系数取0.8;年降雨量在400~800ml之间,土壤流失系数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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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4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折合每头猪的COD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