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米,为红色。 1.5温度
最低温度不得低于10℃(50°F)。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的室内温度,最高不得高于25℃(77°F),最低不得低于16℃(61°F)。 1.6照明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室内照明度在距比赛场地地面1米高处进行测量,应为1000-1500勒克斯。
2 球网与网柱 2.1 球网高度
2.1.1 球网架设在中线上空,高度为男子2.43米,女子2.24米。
2.1.2 球网的高度应从场地中间丈量,球网两端(边线上空)的高度必须相等,并不得超过规定网高2厘米。 2.2 构造
球网为黑色,宽1米,长9.50-10米(每边标志带外25-50厘米),网眼直径10厘米。球网上沿的全长缝有7厘米宽的双层白帆布带。帆布带的两端留有孔,用绳索系在网柱上使网上沿拉紧。用一根柔韧的钢丝穿过帆布带,拉紧网上沿,固定在网柱上。 2.3 标志带
两条宽5厘米、长1米的白色带子为标志带,分别系在球网两端,垂直于边线。标志带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 2.4 标志杆
标志杆是有韧性的两根杆子,长1.8米,直径10毫米,由玻璃纤维或类似材料制成。两根标志杆分别设置在标志带外沿球网的不同侧面。 标志杆高出球网80厘米。高出部分每10厘米应涂有明显对比的颜色,最好为红白相间。标志杆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并视为过球网的边界。 2.5 网柱
2.5.1 两根网柱分别架设在两条边线外0.5-1米处,高2.55米,最好可以调节高度。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中网柱应架设在两条边线外1米处。
2.5.2 网柱应为圆柱形,光滑并无拉链。一切危险设施和障碍物都必须清除。 2.6 附加设施
一切附加设备都必须符合国际排联的规定。 3 球
3.1 球是圆形的,由柔软皮革或合成革制成外壳,内装橡皮或类似质料制成的球胆。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使用的合成革和彩色球须经国际排联同意并符合其标准。圆周: 65-67厘米。重量:260-280克 气压:0.30-0.325公斤/平方厘米(294.3-318.82毫巴) 3.2 统一性
在一次比赛中所用的球,其特性,包括圆周、重量、气压、牌号及颜色等都必须是统一标准的。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国家联赛和锦标赛所用的球必须是国际排联批准的用球,或经过FIVB特许。 3.3 三球制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应采用三球制。设六名捡球员,无障碍区的四个角落各一人,第一、二裁判后面各一人。 第二节比赛参加者 4 比赛队 4.1 队的组成
4.1.1 一个队最多有12名队员,1名教练员、一名助理教练员、1名训练员和1名队医。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中,医生必须事先得到国际排联的认可。
4.1.2 除后排自由防守队员外的一名队员为队长,队长在记录表上被注明。
4.1.3 只有登记在记录表上的队员才可以进入场地和参加比赛。教练员和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以后,已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名单不得更改。 4.2 队的位置
4.2.1 比赛时,替补队员应坐在 本队场地一侧的球队席上或在准备活动区域内,教练员和其他成员也应坐在球队席上,但可暂时离开。球队席设在记录台的两侧,无障碍区之外。
4.2.2 在比赛中只有队的成员才允许坐在球队席上并参加赛前的准备活动。 4.2.3 替补队员可以做无球的准备活动如下: 4.2.3.1 比赛中,在准备活动区域内;
4.2.3.2 暂停或技术暂停时在本队场区之后的无障碍区。 4.2.4 两局比赛之间队员可以在无障碍区用球做准备活动。 4.3 服装
队员服装包括上衣、短裤、袜子(必须一致)和运动鞋。
4.3.1 全队上衣、短裤和袜子的颜色、样式必须统一(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服装必须整洁。
4.3.2 运动鞋必须是没有后跟的柔软轻便的胶底或皮底鞋。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不允许穿鞋底可画出黑色痕迹的鞋。上衣和短裤须完全符合国际排联标准。 4.3.3 队员上衣必须有号码,序号为1-18号。
4.3.3.1 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并与上衣的颜色明显不同。
4.3.3.2 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队员短裤右腿处须有4-6厘米高的号码,号码笔画至少宽1厘米。 4.3.4 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条状标志。
4.3.5 禁止穿着不符合规则规定号码的服装和与同队其他队员不同颜色的服装(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 4.4 服装的更换
第一裁判员可以允许一名或多名运动员:
4.4.1 赤脚比赛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不允许赤脚比赛。
4.4.2 在局间或换人后更换湿的或损坏的服装,但必须是相同的颜色、式样和号码。 4.4.3 天气较冷时穿训练服比赛、但全队服装颜色、样式必须相同(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号码符合规定4.3.3。 4.5 禁止佩戴的物品
4.5.1 禁止佩戴可能对运动员造成伤害及加力的物品。 4.5.2 队员可以戴眼镜比赛,但风险自负。 5 队的领导
队长和教练员应对全队成员的行为和纪律负责。 后排自由防守队员不能担任队长。 5.1 队长
5.1.1 比赛前: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并代表本队抽签。
5.1.2 比赛中:队长担任场上队长。当队长不在场上时,教练员或队长应指定除后排自由防守队员以外的另一名队员担任场上队长代行其职权,直至该队员下场或队长返回场
上,或至该局结束。只有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可以和裁判员讲话:
5.1.2.1 请求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转达本队队员提出的问题或请求。如果他对解释不满意,可以选择抗议并立即向第一裁判员声明,保留其在比赛结束时将正式的抗议写在记分表的权力。 5.1.2.2 请求允许:
1) 更换全部或部分服装; 2) 核对双方队员的位置; 3) 检查地板、球网和球等。 5.1.2.3 请求暂停或换人 5.1.3 比赛后:
5.1.3.1 感谢裁判员,并在记分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
5.1.3.2 如果他曾向第一裁判员作过声明,进一步确认后可将对裁判员的解释或执行规则的正式抗议记录在记分表上。 5.2 教练员
5.2.1 教练员应自始至终在比赛场区之外进行指挥,他与第二裁判员联系填写位置表、请求暂停或换人。
5.2.2 比赛前:在记分表上登记或检查队员姓名、号码并签字。 5.2.3 比赛中:
5.2.3.1 每局开始前填写位置表,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 5.2.3.2 坐在靠近记录员一端的球队席上,但可以暂时离开; 5.2.3.3 请求暂停或换人;
5.2.3.4 与队的其他成员一样,可以对场上队员进行指导。进行指导时可以在球队席前自进攻线延长线至准备活动区域之间的无障碍区内站立或行走,但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
5.3 助理教练员
5.3.1 助理教练员坐在球队席上,但无任何权力。
5.3.2 如果教练员必须离队时,场上队长请求并经第一裁判员同意,他可以承担教练员职责。
第三节比赛方法
6 胜一分、胜一局与胜一场 6.1 胜一分
6.1.1 得分 某队得一分
6.1.1.1 球成功地落在对方场区; 6.1.1.2 对方犯规; 6.1.1.3 对方受到判罚。
6.1.2 犯规 当队员的比赛行为违背规则时(或有其他方式的犯规时),裁判员按以下规则进行判断和作出决定:
6.1.2.1 如果两个或更多队员同时犯规先后发生,只判第一犯规; 6.1.2.2 如果双方队员同时犯规,判为"双方犯规",该球重新比赛。 6.1.3 胜一球的结果
一球,只是指从发球击球起至该球成死球止的过程。 6.1.3.1 如果发球队获胜,得一分并继续发球; 6.1.3.2 如果接球队获胜,得一分并获得发球权。 6.2 胜一局
每局(决胜的第五局除外)先得25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胜一局。当比分24:2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两分(26:24、27:25) 为止。 6.3 胜一场
6.3.1 胜三局的队胜一场。
6.3.2 如果2:2平局时, 决胜局(第五局)打至15分并领先对方2分者获胜。 6.4 弃权与阵容不完整
6.4.1 某队被召唤后拒绝比赛,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对方以每局25:0 的比分和3:0的比局获胜。
6.4.2某队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处理同规则6.4.1。 6.4.3某队被宣布一局或一场比赛阵容不完整时,则输掉该局或该场比赛,判给对方胜局或该场比赛所必要的分数和局数。阵容不完整的队保留其所得分数和局数。 7 比赛的组织 7.1抽签
比赛开始前由第一裁判员主持抽签,决定首先发球的队和场区。进行决胜局比赛前,应再次抽签。
7.1.1抽签由双方队长参加。 7.1.2抽签获胜方可以选择: 7.1.2.1发球或接发球;
7.1.2.2或场区。另一方挑选余下部分。
7.1.3 如果两队分开进行准备活动,则首先发球的队先使用球网。 7.2 准备活动
7.2.1 在比赛开始前,如另有场地提供比赛队进行活动,则他们可以上网活动6分钟,如果没有,则活动10分钟。
7.2.2 如果队长要求分开使用球网活动,按照规则7.2.1他们可以各自使用3或5分钟。
7.3 开始阵容
7.3.1 每个队必须始终保持6名队员进行比赛。队员的轮转次序应按位置表登记的顺序进行,直至该局结束。
7.3.2 每局比赛开始前,教练员必须及时地将开始阵容登记在位置表上,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
7.3.3 未列入开始阵容的队员,为该局的替补队员(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 。 7.3.4 位置表一经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除正常换人外,阵容不得改变。 7.3.5 当场上队员的位置与位置表不符时:
7.3.5.1 一局开始前,场上队员的位置与位置表不符时,必须按位置表进行纠正,不予判罚。
7.3.5.2 一局开始前,场上有一名或更多队员没有登记在位置表上,必须按位置表进行纠正,不予判罚。
7.3.5.3 如果教练员要保持未登记的队员在场上,他必须请求正常的换人,并登记在记分表上。 7.4 位置
发球队员击球时,双方队员(发球队员除外)必须在本场区内按轮转次序站位。 7.4.1队员场上位置为::
7.4.1.1靠近球网的三名队员为前排队员,其位置为4号位(左) 、3号位(中)2号位(右)。 7.4.1.2另外三名队员为后排队员,其位置为5号位(左)、6号位(中)和1号位(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