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扬州市第八批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
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各位老师:
为了做好扬州市第八批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申报工作,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扬州市第八批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扬教办[2018]14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和对象包括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和中小学教研室(教科院)、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的在职在岗教师。
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位教师只能参加一项评选。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评选按照《扬州市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评选办法》(扬教发〔2018〕54号)执行。
1.根据文件,申报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要求“公办义务教育段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须有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任教经历”,本次评审对于教学实绩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交流年限要求,有交流经历即可,以作为过渡期执行条件,2020年起将按
1
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2.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18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
二、评选人数和推荐人数
2018年全市拟评选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1800名左右,根据各地、各学校事业发展规模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确定推荐申报人数,详见《2018年全市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推荐评审名额分配表》(附件1);市直各学校推荐初评具体名额见附件2。
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师德、师能并重,不硬凑指标,宁缺勿滥。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中,坚持发扬民主,按程序由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
(一)教师个人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处室任课教师向所任课的系部提出申请。各系部组织对申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员对照参评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著、考核教学质量进行考评,选出1-2名学科带头人候选人、2名骨干教师候选人、教学能手若干人,报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小组。经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小组提出初步建议候选人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一周。
(二)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小组名单: 组长:陈大斌
2
副组长:徐荣宽、强玉龙、赵杰
组员:朱中海、李春、周文斌、张雪梅、栾玉祥、黄静萍、刘厚林、李梦霞、沈莉
(三)教学能手评选直接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市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材料评审和学科带头人申报人员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课堂测试成绩计入评价总分),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的评选由局评审委员会确定,评选结果在市级媒体公示至少一周。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学校需提交下列材料: 1.学校推荐、评选工作总结。
2.《扬州市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表格)。
3.纪检部门对推荐人选师德师风以及是否受过党纪处分等情况进行审核,出具相关意见。
(二)每位推荐人选材料:
1.《扬州市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申报表》(附件4,一式1份A4正反打印,另附word格式电子版)。
2.个人专业发展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主要内容如下: (1)学校审验电子稿和原件相符的证明材料。 (2)学校公示无异议说明。
3
(3)民意测评统计表,近3年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统计,近5年考核表或考核结果。
(4)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原骨干称号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5)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证明材料、班主任工作或班级工作获奖证书。
(6)参加教学类竞赛获奖证书。 (7)反映个人教学实绩的证明材料。
(8)参加课题研究的课题申请书、批准文件、本人承担的任务材料、开题或结题证书、结题鉴定书。
(9)近3年正式出版的本人代表性论文或论著,3篇之内,须扫描封面、目录、正文(论著为1-2篇重要章节)、封底;如超过3篇,其他发表论文提供知网、万维或维普网站论文检索目录网页打印件予以证明。
(10)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证明材料,参加命题、评审、视导证明材料。
(11)指导青年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证明材料。
(12)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须使用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系统个人年度总学时的截图,学校审核盖章)。
(13)听课笔记和读书笔记,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检查证明(扫描件),证明听课节数、读书笔记篇数,同时提交3篇代表性听课笔记和3篇读书笔记的扫描电子稿(一般不超过10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