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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 新设备的启动方案由相关运行单位与调试单位共同编制,经总调审核后报启委会批准。若启动工作委托其它调度机构进行调度指挥,则受委托调度机构负责对启动方案进行审核。
15 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15.1 整定管理
15.1.1总调负责组织制定涉及全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安全稳定控制方案,下发中调及有关单位执行。
15.1.2总调在安全自动装置挂网试运行前下发定值单。
15.1.3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单必须经过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后下发执行。
15.1.4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正式定值单一式四份,每份每页加盖运行方式定值专用章后下发,三份下达至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分别保存在生技部门或地调、继电保护班和厂站主控室;一份交总调值班调度员。定值执行完毕并经总调值班调度员签“调度员”和“现场值班员”两栏后,原件返回方式处存档。
15.1.5总调直调厂站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单直接下达至厂站运行维护单位;直调厂站运行维护单位接到总调下达的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单后,应按定值单执行日期要求执行定值单,并对执行的正确性负责。
15.1.6现场根据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执行的要求向总调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总调值班调度员批准后方可进行定值更改工作。
15.1.7总调直调厂站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按定值单要求输入安全自动装置定值,输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暂停执行,并立即与总调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单编制人员联系。安全自动装置定值输入完毕后,应打印定值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应立即填写定值整定回执单,并将回执单传真至值班调度员。
15.1.8总调值班调度员接到定值单回执单和现场值班长的汇报后,与运行值班员核对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单编号,各自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如在回执中定值整定存在问题,值班调度员应及时与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单编制人员联系。
15.1.9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单执行完毕后,由总调值班调度员下令投入。 15.1.10总调与相关中调应互送有直接通道联系的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单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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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15.2 运行管理
15.2.1总调直调系统新、改(扩)建安全自动装置投入运行前,总调应制定调度运行规定,直调厂站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应制定或修编现场运行规程。
15.2.2一般情况下,总调值班调度员以综合令方式下达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指令;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运行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并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15.2.3直调厂站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准确、全面记录装置动作信号及有关信息,立即向总调值班调度员汇报,并通知厂站设备运行维护人员。设备运行维护人员应及时收集装置动作信号、事故报告、数据记录及故障录波等信息,并整理形成装置动作分析报告,在动作后24h内报送总调。
15.2.4安全自动装置软件升级或更换版本应由设备生产厂家提供书面报告,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按检修申请流程办理。
16 继电保护管理
16.1整定管理
16.1.1 总调直调系统整定计算范围划分
16.1.1.1 线路保护、线路辅助保护、线路开关短引线保护、母线保护、开关保护、500kV电抗器电气量保护、联络变压器及换流变压器的电气量保护、交流滤波器小组保护及小组开关保护,以及上述被保护设备的故障录波器,由总调负责整定。
16.1.1.2直流线路保护、接地极线路保护、直流滤波器保护、直流开关保护、高压直流母线保护、中性母线保护、换流器保护及以上被保护设备的故障录波器,由总调负责整定。
16.1.1.3 500kV线路串补装置的保护和故障录波器由总调负责整定。 16.1.1.4 总调调管的35kV开关、35kV母线及35kV无功补偿装置、站用变、发电机组及厂内变压器等设备的保护由运行维护单位负责整定,正式定值报总调备案;电抗器、变压器、串补装置的非电气量保护,阀冷及其它未明确由调度机构整定的保护装置由运行维护单位负责整定。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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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 总调直调厂站定值执行
16.1.2.1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调整,应根据继电保护定值单的要求,按照调度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保证各级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互相配合。
16.1.2.2现场调试人员在定值单整定调试过程中发现定值存在问题,应暂停执行,立即与总调整定计算人员进行联系。
16.1.2.3 运行维护单位应将经本单位确认的具备定值核对资格的继电保护人员名单书面报总调备案。
16.1.2.4 继电保护定值执行完毕,运行维护单位定值核对人员按定值单核对继电保护装置打印定值,根据整定情况填写定值单回执并签字交值班负责人,对基建工程同时要求施工调试单位人员签字,值班负责人核对无误后将定值单回执传真至值班调度员。
16.1.2.5 值班调度员接到定值单回执和现场值班长的汇报后,与运行值班员核对定值单编号,各自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如回执中反映定值整定存在问题,值班调度员应及时与继电保护运行专责联系。
16.1.2.6 继电保护装置定值单在新设备移交运行前由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共同负责执行,并对其执行的正确性负责;已投运设备由运行单位负责执行,并对其执行的正确性负责。123
16.1.3 总调直调厂站调试定值单的管理
16.1.3.1 总调收到完整资料后,根据整定计算需要,在3个月内下发调试定值单。
16.1.3.2 调试定值单无须签字和加盖公章,由计算人下发至运行维护单位。 16.1.3.3 现场在调试工作结束后立即填写调试定值单回执,回执经运行维护单位定值核对人员签字后传真至总调继电保护处。
16.1.3.4总调收到调试定值单回执5个工作日后下发正式定值单。 16.1.4 总调直调厂站正式定值单的管理
16.1.4.1正式定值单由计算人负责制定,并经计算人、审核人、批准人确认后签字。
16.1.4.2 正式定值单一式四份,每份每页加盖继电保护定值专用章后下发,三份下达至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分别保存在生技部门或地调、继电保护班和厂站主控室;一份交总调值班调度员。定值执行完毕并经总调值班调度员签“调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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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运行值班员”两栏后,原件返回保护处。
16.1.4.3现场根据定值执行的要求向总调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总调值班调度员批准后方可进行定值更改工作。
16.1.4.4 定值单执行后,定值单上注明的“原定值单编号”对应的定值单作废。保护装置退役后,相应定值单作废。
16.1.5 总调直调厂站临时定值单的管理
16.1.5.1正式定值单执行后,若需对有关定值进行临时调整,可采用临时定值单。
16.1.5.2 临时定值单应注明执行定值的单位、拟修改的定值单、定值修改的内容,并注明执行要求及临时定值单作废的条件。
16.1.5.3临时定值单由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并加盖继电保护定值专用章后传真至现场。临时定值单由调度下令执行,并作为正式定值单的补充。
16.2运行管理
16.2.1继电保护装置异常、事故处理
16.2.1.1继电保护装置出现异常、告警、跳闸后,厂站运行值班员应立即将相关保护动作信号及有关情况向总调值班调度员汇报,并通知本单位继电保护人员处理。
16.2.1.2 500k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动作后,应将保护动作信号、各保护的打印报告、故障录波、事件记录在装置动作后的2h内,传真至调度机构继电保护部门。
16.2.1.3只涉及本单位的保护不正确动作,运行维护单位应尽快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工作完成后,48h内将动作分析、结论及相关检验报告报总调。
16.2.1.4涉及多个单位的或导致系统重大事故的保护不正确动作,由总调配合事故调查小组开展调查工作。
16.2.1.5原因不明的继电保护动作报告,需经运行维护单位生产主管领导签发,报总调认可。在未定为原因不明前,不得中断调查分析工作。
16.2.2继电保护装置检验管理
16.2.2.1各运行维护单位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对继电保护装置定检。 16.2.2.2 每年11月底前,运行维护单位应向总调报次年度继电保护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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