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规划文本

顷。建设控制地带西起湘鄂西省被服厂旧址,东到红军第一医院旧址,南到瞿家湾大道,北到内荆河北岸,占地面积约18.10公顷。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程集镇核心保护范围东、西边界包括程集老街和三岔街两侧建筑,北到中心河南岸,南到三岔街南端,占地面积约4.0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界向外延伸约30米,占地面积约12.13公顷。

第五十四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要求,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实行整体协调保护,建立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三个层级的保护模式。

采取积极的文物保护措施,全面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0余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见附表六:荆州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改造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内,一切新建、改建活动,必须在不影响环境风貌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论证、报批程序,禁止一切违规建设行为。

加强文物史迹的调查与研究,建立文物保护预备档案。

第九节 市域基础设施及防灾规划

第五十五条 给水工程规划

2015年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荆州市中心城区为0.7立方米/人·日,县(市)城区为0.41立方米/人·日,重点镇为0.35立方米/人·日,建制镇为0.3立方米/人·日。

2020年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荆州市中心城区为0.85立方米/人·日,县(市)城区为0.5~0.7立方米/人·日,重点镇为0.4~0.5立方米/人·日,建制镇为0.3立方米/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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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荆州市中心城区供水规模达到59.5万立方米/日,洪湖市城区10.0万立方米/日,石首市城区13.0万立方米/日,松滋市城区6.5万立方米/日,监利县城区10.5万立方米/日,公安县城区10.0万立方米/日,江陵县城区3.5万立方米/日。

2020年,荆州市中心城区供水规模达到85万立方米/日,洪湖市城区14万立方米/日,石首市城区17.5万立方米/日,松滋市城区14万立方米/日,监利县城区21万立方米/日,公安县城区17.5万立方米/日,江陵县城区7万立方米/日。

第五十六条 污水工程规划

2015年,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的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85%;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20年,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的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

2015年,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35万立方米/日,洪湖市城区6万立方米/日,石首市城区7.5万立方米/日,松滋市城区4万立方米/日,监利县城区6万立方米/日,公安县城区6万立方米/日,江陵县城区2万立方米/日。

2020年,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65万立方米/日,洪湖市城区10万立方米/日,石首市城区13万立方米/日,松滋市城区10万立方米/日,监利县城区15万立方米/日,公安县城区13万立方米/日,江陵县城区5万立方米/日。

第五十七条 引江济汉工程规划

规划引江济汉渠从荆州市中心城区西北侧穿越,引水渠道于荆州市龙洲垸设进水闸和泵站取长江水,至潜江市高石碑镇入汉江,全长约68公里,其中荆州市域内27.1公里,通航标准为限制性三级航道。

第五十八条 供电工程规划

2015年,荆州供区全社会总用电量为122亿千瓦时/年,最大负荷为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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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瓦,最大负荷小时数为4850h。其中中心城区全社会总用电量41亿千瓦时/年,最大负荷为816兆瓦,最大负荷小时数为4950h。

2020年,荆州供区全社会总用电量为180亿千瓦时/年,最大负荷为3600兆瓦,最大负荷小时数为4900h。其中中心城区全社会总用电量60亿千瓦时/年,最大负荷为1200兆瓦,最大负荷小时数为5000h。

电网建设目标:以江陵、兴隆(潜江)500kV变电站为枢纽,以荆州220kV电网为骨干,逐步实现220kV网络的环网连接,实现220kV电网的辐射状分片和双、多电源供电。

电源规划:建设沙市热电厂二期2×600MW热电联产机组;建设华电江陵电厂2×660MW+2×1000MW热电联产机组;建设拍马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松滋市、洪湖市、江陵县生物质发电厂。

500kV主变增容规划:江陵500kV变电站扩建三台750MVA变压器;兴隆(潜江)500kV变电站扩建三台750MVA变压器,使江陵变和兴隆变总供电能力都达到3000MVA,为荆州电网提供骨干电源支撑。

220kV新建变电站规划:新建荆西变电站、草市变电站、常湾变电站、莫市(潜江)变电站、新沟(监利)变电站、郝穴(江陵)变电站、公北(公安)变电站、石西(石首)变电站等。

220kV现状变电站增容规划:对现状220kV荆州周家岭、纪南、松滋飞凤山、公安南平、石首笔架山、监利容城、洪湖盛家岭变电站进行增容扩建改造。

220kV电力线路规划:新建江陵变—荆西变Ⅰ回Ⅱ回220kV线路,新建纪南变—荆西变220kV线路;新建江陵变—草市变Ⅰ回Ⅱ回220kV线路,新建纪南变—草市变220kV线路;新建江陵变—常湾变Ⅰ回Ⅱ回220kV线路,开断周公线、周容线、周幸线220kV线路进常湾变;开断220kV周容线进郝穴变;新建常湾变—公安公北—公安南平变跨江220kV线路;开断220kV公安南平变至石首笔架山220kV线路进石首石西220kV变;新建容城变—石首笔架山跨江220kV线路;新建(潜江)兴隆变—新沟—监利容城变220kV线路;新建(潜江)兴隆变—洪湖盛家岭变220kV线路;新建(潜江)兴隆变到潜江高场、莫市、天门竟陵、仙桃袁市220kV线路。

110kV新建变电站规划:新建荆州市中心城区雨台、马河、海子湖、学堂洲、关沮、锣场、观音垱、杨场、宿驾、东岳110kV变电站等;新建松滋口、松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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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弥市、公安桥南、常陵、石首团山、调关、监利汪桥、洪湖城西、龙口110kV变电站等。

第五十九条 电信工程规划

2015年,荆州市中心城区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为50%,设备容量占用率80%,中心城区交换机容量为62.5万门;其余县(市)普及率达到45%,交换机容量分别为洪湖市11.3万门,石首市14.1万门,松滋市11.3万门,监利县16.9万门,公安县14.1万门,江陵县5.7万门。

2020年,荆州市中心城区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为60%,设备容量占用率80%,中心城区交换机容量为75万门;其余县(市)普及率达到55%,交换机容量分别为洪湖市13.8万门,石首市17.2万门,松滋市13.8万门,监利县20.6万门,公安县17.2万门,江陵县6.9万门。

第六十条 燃气工程规划

燃气气源近期为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远期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 至规划期末,荆州市中心城区新建一座城市门站(纪南门站),各县(市)城区均建设一座天然气门站,对高压天然气进行过滤、计量、输送,经调压后向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供气。远期在各重点镇设天然气配气站,提高天然气使用率。

第六十一条 市域防洪规划

荆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荆江大堤为I级堤防;荆江防御标准为沙市防御水位45.0米,城陵矶防御水位34.4米,确保荆江大堤安全。内垸长湖和太湖港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其它内河水系防洪标准50年一遇,内垸堤防为Ⅱ级堤防。

市域范围内设荆江分蓄洪区、洪湖分蓄洪区。

第六十二条 市域消防规划

规划在荆州市中心城区设消防站14处,洪湖市城区3处、石首市城区4处、松滋市城区3处、监利县城区4处、公安县城区5处、江陵县城区2处。

在各县(市)中心城区设立消防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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