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图文

遂安财社〔2007〕18号

遂 宁 市 安 居 区 财 政 局 遂宁市安居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区属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平合理,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规范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遂市财社〔2007〕6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规范我区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资金投入。区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投入。

1

二、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就业再就业资金应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援助补贴、特定政策补助、劳动力市场建设、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支出和《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求职登记证明》、《企业认定证明》等证照工本费支出,以及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所需资金和经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批准的其他支出。

三、合理分配资金

对各地所需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央、省、市财政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中央财政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特定政策补助、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支出。在分配补助资金时,应将地方财政实际投入和就业再就业工作实绩、上年度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等因素挂钩,实行指标一次统一下达、资金按季拨付、年度全面考核评价、全年重点跟踪检查的办法。

四、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资金

(一)职业介绍补贴。经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职业介绍机构、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机构”),可按其为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失

2

业证》)人员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后实际就业人数,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各类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后实际就业人数,向区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为200元/人,其他人员为100元/人。

每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应附:经其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后已实现就业人员名单及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求职登记证明》)证件的复印件、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以及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机构银行帐户等凭证材料。经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机构帐户。

(二)职业培训补贴。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求职登记证明》)人员,参加技能培训达到相应课时、出勤率80%、考核合格率90%、一年内就业再就业率60%以上的,可向区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就业困难对象(指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困难并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按补贴标准(附件1、2)全额补贴,其他人员按补贴标准的70%给予补贴。未制

3

定补贴标准的工种,由区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确定工种补贴标准(附件3),补贴最高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人。

本辖区范围内有新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的,一次性招收录用(或即将招收录用)20个以上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求职登记证明》)人员,并与其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经区以上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查同意自行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并按培训合格人数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2、创业培训补贴。我区创业培训只能由具有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其它不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创业培训。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求职登记证明》)人员中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达到100课时、出勤率80%以上,培训结束后,后续跟踪服务达到两个月以上的,可由培训机构申请,先按参加培训人数给予700元/人补贴,再按1年内自主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人数给予500元/人补贴。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接受培训后一年内自主创业,并带动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财政部门可按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给予适当奖励。

3、预备制培训补贴。持有学校出具未能升学证明的初、高中毕业生和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求职登记证明》)的城乡退役士兵,参加培训验收合格后,可按初中毕业生1200元/人(700课时以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士兵800元/

4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