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3第三、四章 -
基础 具体化 区别:
功能不同
犯罪概念重在揭示犯罪的基本特征,回答“什么是犯罪” 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规格、标准,回答“怎样认定犯罪”。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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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 法 总 论 犯 罪 概 念 与 犯 罪 构 成
(二)犯罪构成的意义 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与特征 1.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意义。 2.对刑事司法实践的意义
3.对发展和完善刑法理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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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 法 总 论 犯 罪 概 念 与 犯 罪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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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就单独的既遂犯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修正的犯罪构成,指总则性条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加以修正,而就共犯、未完成形态的犯罪等规定的犯罪构成。
这种分类法源自德、日等国刑法理论,我国刑法理论也引进了这一说法。 (二)叙述的犯罪构成与空白的犯罪构成
叙述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完整地规定了所有要件的犯罪构成。
空白的犯罪构成,指刑法仅规定了部分要件,其他要件需要法官适用时进行补充或解释的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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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 法 总 论 犯 罪 概 念 与 犯 罪 构 成
(三)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单一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各个要件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
复杂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的内容可供选择或者互有重叠的犯罪构成。 (四)普通的犯罪构成、加重的犯罪构成和减轻的犯罪构成
普通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是某种犯罪常见的犯罪构成。
派生的犯罪构成,是指以普通犯罪构成为基础,由于具有严重或较轻社会危害程度的情节而从普通犯罪构成分化出来的犯罪构成。包括加重的犯罪构成与减轻的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分类
第 34 页:三、犯罪构成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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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犯罪构成的体系 刑 法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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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犯 罪 概 念 与 犯 罪 构 成任
犯罪构成体系,是指犯罪构成的诸要件按照一定顺序和层次组成的有机整体。 犯罪构成要件
设定犯罪构成要件的个数 决定犯罪构成要件的排列顺序 确定犯罪构成要件的层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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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 法 总 论 犯 罪 概 念 与 犯 罪 构 成
1.四要件说(通说):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方面 2.三要件说
a(张明楷教授):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 b(何秉松教授):犯罪主体—危害行为—犯罪客体 3.二要件说(杨兴培教授):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构成要件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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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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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论 犯 罪 概 念 与 犯 罪 构 成
犯罪构成要件的排列顺序 犯罪客体要件 犯罪客观要件 犯罪主体要件 犯罪主观要件 2、赵秉志教授 犯罪主体要件 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客观要件 犯罪客体要件 1、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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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 法 总 论 犯 罪 概 念 与 犯 罪 构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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