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烟台工业园氯碱、热电项目进口电动闸阀技术协议 4.1.6 对于采用引进技术产品的设备,在采用上述标准的同时,还采用国外有关标准,但不低于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 4.2 设备性能保证
4.2.1 设备的性能完全达到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要求。
4.2.2 设备制造中的选材、工艺、质检和试验,按照有关规范及规定的要求执行。卖方向买方提供一份制作加工进度表(包括检查和试验)。
4.2.3 阀门、执行机构及控制设备,在厂内组装调试并经买方验收(这种验收不减轻卖方承担的所有责任)方能出厂。所有阀门在施工现场不解体就可投入安装使用,如因阀门质量原因需要在施工现场解体维修,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卖方保证阀门不泄漏及执行机构与控制装置运转正常。
进口电动闸阀若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一周内免费调试或免费更换阀芯,直至满足性能要求。并支付该设备合同价2%违约金。
若在质保期内,进口闸阀的全程启闭时间,小于保证值(卖方提供),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一周内免费调试或免费更换驱动设备,直至满足性能保证值。并支付该设备合同价2%违约金。 4.2.4
寿命要求(含整机及易损件)
整机运行寿命保证与主机等长(30年),阀体不低于30年。易损件在一个大
修周期内不用解体更换。
在质保期内,阀门及执行机构易损件不损坏,阀门不泄漏,整机没有异常情
况发生。如在此期间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阀门及执行机构部件损坏或阀门泄漏,卖方无偿提供替换件并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安装、起停、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4.2.5 卖方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满足买方对供货周期的要求。 4.2.6 噪声控制
设备的噪声水平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采用保护听力和身体健康允许的连续噪声级检验,即距设备外壳1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85分贝(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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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烟台工业园氯碱、热电项目进口电动闸阀技术协议 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卖方有600MW超临界机组进口电动闸阀的供货业绩;无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卖方所供产品必须有在60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运行两年以上的成熟的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
所有电动闸阀保证是原产地原装进口,卖方在交货时提供阀门及电动执行机
构原产国生产厂所在地政府部门和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产品质保期及海关报关单。一旦发现供货不符合此要求,买方保留采取经济和法律制裁措施的权利。 5.1.2 卖方依照买方提出的参数条件,选定满足设计要求的阀门并提供阀门的规范。所有阀门按ANSI B16.34、B16.10、B31.1、API、FCI、EN及ASTM等相关标准执行选材、制造和试验。阀门的设计满足介质温度、压力、流量、流向以及严密性要求,并满足系统开/关时间的要求;卖方依照运行条件及买方提供的特殊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来决定阀门开/关的时间。所有阀门及附件都操作灵活,开启、关闭速度稳定、灵活,阀门严密不漏。
5.1.3 阀门关闭严密而无泄漏(在要求的检修期内,检修周期不少于5年),阀芯及阀座耐磨,耐冲刷并便于拆装与研磨。其泄漏标准符合MSS-SP-61要求。 5.1.4 为防止电动阀门在开启或关闭时过调,所有阀门的电动动执行机构都设置可调行程开关和力矩开关。
5.1.5 每只阀门都带有指示开启和关闭方向的铭牌,还在阀门上明确标明介质流动方向。对于“锁于开启位置”或“锁于关闭位置”的阀门,带有能将阀杆锁于开启或关闭位置的装置。
5.1.6 配套提供电动执行机构,执行器采购、装配、检测均由卖方完成并在制造厂进行测试完成后与阀门整体出厂并调试合格,卖方对阀门和执行机构整体质量负责。
5.1.7 压力、温度额定值是ANSI,MSS,EN适用规范和标准中的规定值。 5.1.8 阀门打开或关闭时阀座两面的最大不平衡压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