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龙源口景区十八里红色旅游带景观

(2)投标书附录; (3)投标报价表;

(4)设计班子和主持设计的设计负责人简历及组织结构;

(5)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和业绩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商务标装订成册,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证件(书)、材料原件经评标委员会查验后当场退回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项目设计承诺书;(4)设计单位概况; (5)设计目标控制承诺;

3、技术标方案设计深度为设计范围内的概念方案设计(内容包括:设计说明、图纸、项目投资估算、成果电子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附件2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成果)要求。

(1)、方案设计制图规格选择 A 项

A.方案设计统一使用3# 图纸规格,并装订成册。 B.方案设计统一使用 / 图纸规格,并装订成册。 (2)、提供四套A3缩印设计方案,包括所有图纸和文字内容 (3)、提供包含所有文字和设计图纸的电子光盘壹张(文本为DOC格式、图纸为DWG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及介绍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创意、思路的多媒体解说光盘)。投标人现场解说。

4、本次项目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上述投标文件内容的 (1)商务标部分: (1)—(5) 项材料; (2)技术标部分: (1)—(5) 项材料。 (3)方案设计部分:(1)—(3)

5、投标人应使用我省 2007 年设计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并在用途上注明“赣建中采【2016】-23号永新县龙源口景区十八里红色旅游带景观规划及施工图设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重大偏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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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户名: 中国农业银行永新县支行 开户行: 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14072101040007931

到账时间:开标时间前(保证金是否到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为准)

2、开标时,投标人的银行进帐票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开标前,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证明,若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出现不一致时,以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证明为准。

4、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天内如数无息退还。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天内,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二)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九)条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商务标、方案设计三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方案设计、技术标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但方案设计中有与单位名称及相关联的内容,图纸签字栏和盖章处由投标人用密封条复盖);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项目设计投标文件按要求递交三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并按下列方式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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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其中所有技术标专用格式正、副本及有关技术材料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不含方案设计),商务标专用格式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封袋内;

②方案设计部分单独包装密封(密封袋封面上不得有任何标记),包括讲解、介绍方案设计光盘 壹 张。

方案设计部分采用 暗 标方法评标(方案设计、光盘中均不得有与单位名称及相关联的内容,图纸签字栏和盖章处由投标人用密封条复盖);

③商务、技术标和方案设计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和方案设计各自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2、商务、技术标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3、商务、技术标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商务、技术标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的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及方案设计)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四)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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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开标和评标程序

六、 开 标

(十六)开 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人到现场,符合开标条件的情况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采购办派员到场进行监督。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七) 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综合评估法

(1)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4)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5)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6)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7)查验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8)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9)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确认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10)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出示有关证件,查验各投标人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主持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职称等原件。待开启商务标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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