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龙源口景区十八里红色旅游带景观

永新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第一节 前附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设计费 项目总投资 永新县龙源口景区十八里红色旅游带景观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永新县龙源口镇 约180万元 约2800万元 共70天,其中规划方案设计阶段20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景观方案深化设计阶段20天,施工图设计阶段30日(业主方提供完设计工期 要求 整的地形图、地勘报告、上位规划、景区总图规划等设计基础资料后,自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70天)。此周期不包含业主评审时间。如业主方提供资料不完善,设计周期应由双方商榷再议。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或景观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时 间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投 标 保 整、投标保证金转入永新县公共证金数额 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否则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 地 点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自行下载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交纳资料费,否则不受理其投标文件。 2、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投 标 文 件 份 数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技术标正本一本,副本 贰 份; 商务标正本一本,副本 贰 份。 方案设计四份,电子光盘一张。 受理 单位 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 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08 月 22 日09:30 时间 2016年 08 月 22 日09:30 开标会 地点 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5

资金到 位情况 基本到位

附件1地形测绘图 因地形图正在测绘阶段,目前无法提供,各投标单位报名后由招投标代理机构提供。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计招标范围:

永新县龙源口景区十八里红色旅游带区域范围内园林景观、景点及配套设施(服务建筑及景观构筑物,总量不超过500平方米)的方案设计、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估算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不含市政设施及山体护坡、防洪驳岸等非景观内容)。

本工程设计以方案设计招标确定中标设计单位,由方案设计中标单位完成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其设计成果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项目设计基本条件

(1)建设用地面 详见本文件附件2 ;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 。 (3)项目场地自然条件 自行勘察 ; (4)其它 / 。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永新县采购办(以下简称采购办)的监督,现通过公开电子化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原件(相应专业指园林景观、规划、建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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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或材料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符合前项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资格后审均为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无效,退回投标文件。

(四)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1009720369@qq.com)提出疑问,标题为“永新县龙源口景区十八里红色旅游带景观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疑问”,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和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八)、补充通知应向采购办备案。

补充通知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三、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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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设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项目设计招标采用方案设计确定设计单位,并负责完成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以项目设计投标报价应包括方案设计、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报价。

3、本项目由招标人提出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按下列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本项目招标基准价为180万元,各设计单位应在此限价内进行自主报价,最低不得低于基准价的80%,最高不得高于基准价120%,投标报价如超过此范围则按废标处理(本项目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设计费含:

a、完成最终方案概念设计、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施工图设计

及全部设计服务工作所需的设计、劳务、服务、成果制作等各项费用;

b、设计人员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通讯、加班等各项费用; c、设计单位关于本设计项目按规定应付的各项税金、规费等费用; d、设计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或业主要求对设计方案提出不同修改和完善意见,或是景观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的一切费用。

e、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的1%计算,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

4、项目设计收费的调整

(1)本工程设计费采用市场调节价 固定总价包干 。

(2)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不依据市场价格变化和国家政策性调整和设计范围内的设计调整予以调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设计要素价格的变化,设计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并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附件3)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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