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部分按吊杆材质分别执行每增加0.1m定额子目,不足0.1m的按0.1m计算。 (七)天棚吊顶面层材料与定额不符时,可以换算。
(八)天棚面层定额子目是按单层面板和衬板编制的,设计要求为多层板时,面层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相应层数。
(九)格栅吊顶项目中金属格栅吸声板吊顶定额子目是按三角形和六角形分别编制的,其中吸声体支架中距为0.7m,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 (十)采光天棚按中庭、门斗、悬挑雨蓬分别编制,定额中不包括金属骨架,金属骨架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灯带按附加龙骨和面层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十二)风口的定额子目中已包括开孔及附加龙骨,不包括风口面板。 (十三)檐口、雨篷、阳台等底板装饰执行天棚抹灰、吊顶的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本章不包括天棚的保温、装饰线、腻子、涂料、油漆等装饰作法,发生时另执行其他章节相应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的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天棚吊顶
1.吊顶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天棚面中的灯槽及跌级、锯齿形、吊挂式、藻井天棚面积不展开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合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2.天棚中格栅吊顶、悬挂(藤条、软织物)吊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拱形吊顶和穹顶吊顶的龙骨按拱顶和穹顶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吊顶面层按图示展开面积计算。
4.超长吊杆按其超过高度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采光天棚按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四)天棚其他装饰
1.灯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灯带附加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高低错台(灯槽、藻井)附加龙骨按图示跌级长度计算,面层另按跌级的立面图示展开面积计算。
3.风口、检修口等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雨篷底吊顶的铝骨架、铝条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十四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门、窗油漆,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裱糊7节共802个子目。
(二)油漆、涂料按底层、中涂层和面层分别编制,使用时应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三)定额中木门(窗)、钢门(窗)油漆是按单层编制的,门(窗)种类或层数不同时,分别参照附表一~三门(窗)系数换算表进行换算;镀锌铁皮零件油漆参照附表四镀锌铁皮零件单位面积换算表进行换算;钢结构构件参照附表五金属构件单位面积换算表进行换算。 附表一:木门系数换算表 木门种单层木门类 (窗) 系数 1.00 木百页厂库房大单层全玻双层(一玻一双层(单裁口)门 门 门 纱)木门 木门 1.25 1.10 O.83 1.36 2.00 附表二:木窗系数换算表
木窗双层(一玻一双层框扇(单双层框(二玻单层组双层组观察木百叶窗 种类 纱)木窗 裁口)木窗 一纱)木窗 合窗 合窗 窗 系数 1.50 1.36 2.00 2.60 0.83 1.13 1.23 附表三:钢门窗系数换算表
门窗种单层钢门一玻一纱百页钢门折叠钢门(卷满钢板钢门 射线防护门 类 窗 钢门窗 窗 帘门) 系1.000 1.480 2.737 1.633 2.299 2.959 数 附表四:镀锌铁皮零件单位面积换算表
天窗下透气天烟囱白铁天窗侧白铁滴水漏斜沟 窗台水管泛单檐沟 沟 泛水 滴水 面泛水 水沿头 斗 斗 名称 泛水 口 水 位 m 个 镀锌1.30.40.40.1铁皮m2 0.30 O.90 O.80 O.11 0.50 O.70 O.24 0.22 0 5 0 6 排水 附表五:金属构件单位面积换算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钢网架 钢屋架 钢托架 钢桁架 相贯节点钢管桁架 实腹式钢柱(H型) 空腹式钢柱 钢管柱 实腹钢梁(H型) 空腹式钢梁 钢吊车梁 水平钢支撑 竖向钢支撑 项目 螺栓球节点 焊接球(板)节点 门式刚架 轻钢屋架 箱型 格构式 箱型 格构式 单位面积(m17.1915.2435.5652.8537.1526.2015.4812.124.30 16.254.85 16.104.61 16.2517.1637.4016.04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刚拉条 钢檩条 钢天窗架 钢挡风架 钢墙架 钢平台 钢走道 钢梯 钢护栏 热轧H型 高频焊接口型 冷弯CZ型 热轧H型 高频焊接口型 冷弯CZ型 44.34 49.33 26.30 74.43 52.28 48.26 35.84 26.30 74.43 45.03 43.05 37.77 54.07 (四)金属结构喷(刷)防火涂料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刷防锈漆。 (五)木材面油漆按以下系数进行换算:
1.定额中木扶手以不带托板为准进行编制,带托板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2.6。
2.木间壁、木隔断油漆按木护墙、木墙裙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2。 3.定额中抹灰线条油漆以线条展开宽度≤100mm为准进行编制,展开宽度≤200mm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8;展开宽度>200mm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2.6。
4.柱面涂料按墙面涂料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1。 (六)满刮腻子定额子目仅适用于涂料、裱糊面层。
(七)木材面刷涂料执行第六节喷(刷)涂料的相应定额子目。
(八)涂料墙面中的抗碱封闭底漆、底层抗裂腻子复合耐碱玻纤布、底漆刮涂光面腻子、涂刷油性封闭底漆、喷涂浮雕中层骨料套用本章第五节抹灰面油漆相应定额子目。
(九)内墙裱糊面层中的分格带衬裱糊子目,适用于方格和条格裱糊,包括装饰分格条和胶合板底衬。
(十)整体裱糊锦缎定额子目中不包括涂刷防潮底漆。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门窗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无洞口尺寸时,按设计图示框(扇)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