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标志牌的名称是否与工作票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对)
41.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禁止在带有液压、气压或带电的设备上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负责人批准。对承重构架进行焊接,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对)
42.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导线连接网套的使用应与所夹持的导线规格相匹配。 (对)
43.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5.3.3所有电气设备的地电位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不应将使用中的接地装置拆除。 (对)
4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8.3.1恶劣气象条件下巡线和事故巡线时,应依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自救器具和药品。雷雨天气巡视厂站内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使用伞具,不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对)
45.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汽车式起重机除设计具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应吊物行走 (对)
46.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事件相关单位应派专人严格保护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现场,不得任意变动。 (对)
47.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棕绳(麻绳)。
a)棕绳(麻绳)不得用在机动机构中起吊构件,仅限于手动操作提升物件或作为控制绳等辅助绳索使用。
b)棕绳(麻绳)用于手动机构时,卷筒或滑轮的槽底直径应大于绳径的10倍。
c)使用允许拉力不应大于9.8N/mm2;用于捆绑或在潮湿状态下使用时应按允许拉力减半使用。
d)棕绳有霉烂、腐蚀、断股或损伤者不应使用,绳索不应修补使用。纤维绳出现松股、散股、严重磨损、断股者禁止使用。 e)捆扎物件时,应避免绳索直接与物体尖锐处接触。
48.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滑车不应拴挂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 (对)
49.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动火工作
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票审批人、动火工作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对)
50.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8.3.2室外巡视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担任。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一人单独巡视。偏僻山区、夜间、事故、恶劣天气巡视必须由两人进行。暑天、大雪天或必要时,应由两人进行。 (对)
51.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滑车的缺陷不得焊补。 (对)
52.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拴挂固定滑车的桩或锚,应埋设牢固。 (对)
53.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9.5.2.3设备送电操作前,调度操作人应再次核实作业现场工作任务已结束,作业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所有临时措施已拆除,设备具备送电条件后方可操作。 (对)
5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6.10.1.2分组工作的工作票作业终结前,工作负责人应收到所有分组负责人作业已结束的汇报,方可办理作业终结。 (对)
55.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禁止用起重机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 (对)
56.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12.5.4防止误登同杆塔多回路带电线路或直流线路有电极,应采取以下措施: a)每基杆塔应标设线路名称及杆号和识别标记(色标、识别标记等)。 b)工作前应发给工作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记。
c)经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线路名称、杆号及位置无误,验明线路确已停电并装设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工作。
d)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e)登杆塔至横担处时,应再次核对识别标记与线路名称及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检修线路侧横担。 (对)
57.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仪用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
58.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焊接。 (对)
59.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焊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检查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对)
60.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14.2.1挖坑前,应确认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采取防护措施。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