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分析材料

2.对政府监管责任的追究(共41人): (1)刑事追责19人:

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科科长、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客货运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客货运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山西省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大队长、山西省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民警、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晋城路政大队大队长、山西省晋城高速公路信息监控中心值班班长、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罐检站副站长、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罐检站技术员等10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并逮捕。

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科科长、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科科员、河南省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科长、河南省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副科长、河南省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河南省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原所长、河南省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党支部原副书记、河南省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维修科原科长等9人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等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逮捕。

(2)党纪政纪处分24人: 属地政府追责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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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市长,贯彻落实国家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记过处分。

山西省晋城市前任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贯彻落实国家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不力,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在2013年下半年省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中,对晋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督促指导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抓整改落实不彻底。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山西省晋城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分管泽州县交通运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法律法规不力,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求不严、督促检查不到位,在2013年下半年省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中,未及时督促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整治提出实施方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晋城市泽州县前任县委书记,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不力,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对泽州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不到位,对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常务副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对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不到位,对相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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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被给予记大过处分。

河南省孟州市市长,贯彻落实国家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记过处分。

河南省孟州市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督促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对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履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职责不力的问题失察,被给予记大过处分。

此外,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认真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交通运输及高速公路主管部门追责15人: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对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安全运营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高速公路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指导不力,对信息监控中心管理制度不规范、执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该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记过处分。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分管信息监控中心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对高速公路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指导不力,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对信息监控中心指导不到位,对管理制度不规范、执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该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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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过处分。

山西省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贯彻落实国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法律法规不力,在2013年下半年省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中,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项整治只提出一般性要求,未组织提出专项整治方案,对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给予记大过处分。

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督促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不到位,组织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不深入,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不到位,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对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安全隐患失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对泽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督查指导不到位,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失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代管泽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对泽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开展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查指导不到位,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对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失察,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所长,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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