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管道保护工作监管职责,被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督促指导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履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职责不到位,对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存在的东黄输油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指导应急救援不力等问题失察,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分管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的副主任,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履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监管职责不力,督促指导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履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职责不力,督促管道企业治理东黄输油管道安全隐患不力。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事故后,对危险程度认识不足,指导应急处置不力,被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主任,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未认真履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监管职责,督促管道企业治理东黄输油管道安全隐患不力,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事故后,对原油泄漏事故风险辨识不足,被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调研员,未认真履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监管职责,被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不力。泄漏事故发生后,督促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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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人员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不力,没有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前往事故现场参与应急救援,被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市政、规划、执法等相关部门追责9人:
前任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局长,指导开展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工作不到位,对规划分局因审批把关不严而致使市政排水设施划入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厂区的问题失察,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前任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局长(任期为2007年1月至2009年11月),对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绿化方案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失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前任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局长(任期为2010年11月至2013年2月),对相关部门履行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管理职责督促检查不到位,未就秦皇岛路综合整治工程涉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与管道企业沟通协商等问题失察,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现任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2008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开发区行政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对市政园林环卫中心和执法监察大队指导督促不力,在秦皇岛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中,未了解工程路段输油管道具体情况,未与管道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对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在厂内排水暗渠上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失察,被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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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副局长,对建筑管理处履行规划审批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规划中将市政排水设施划入建设单位规划建设问题未认真核实,把关不严,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现任青岛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规划管理处处长,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建筑管理处处长。期间,对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规划方案审批工作把关不严、审查不细致,未对市政排水设施划入该项目规划建设问题进行认真核实,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现任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2005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期间,对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厂区绿化方案中涉及明渠改暗渠等审批工作存在疏漏,把关不严,对相关规定认识把握不到位,被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现任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任行政执法局副科级干部和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对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厂区绿化方案涉及明渠改暗渠等审批把关不严,对秦皇岛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未了解工程路段输油管道具体情况,也未就管道保护问题与输油管道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被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开发区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监督检查不力,未发现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在厂内排水暗渠上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对事故伤亡扩大负有责任,被给予行政降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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