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复习题

B.必须在中国诉讼

C.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D.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第三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19.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表述正确的有:

A.适用当事人的共同经常居所地法

B.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C.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但有条件,即双方没有共同国籍的,如婚姻缔结地与一方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重合的

D.可由当事人意思自治

20. 《日本法例》第29条规定:“应依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应依日本法者,依日本法”。这表明日本:

A .接受反致 B .不接受反致

C .接受转致

D .不接受转致

四.判断题(本题10分,每题1分,只要求在表格中对应的题号内标出√或╳即可,不要求对错误的陈述进行改正。)

21.在处理涉外民事争议时,识别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它主要起着限制外国法适用的作用。

22.根据冲突规范的结构理论,系属是冲突规范中表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即“范围”所应适用的法律,故准据法是冲突规范的一部分。

23.对于一涉外民商事案件,甲国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了丙国实体法,这一作法被称为间接反致。

24.《世界版权公约》与《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和艺术作品公约》的区别之一就是前者实行非自动保护原则。

25.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该学说不是从法律规则本身的性质出发,而是从法律关系的性质出发来研究和确定法律选择,从而开辟了一条解决法律冲突,进行法律选择的新路径。

26.英美法系国家的外国法查明方法,多要求当事人承担对外国法举证证明的责任。

27.法国法院在“李查蒂案”中运用了了反致制度。

28.早在法则区别说时代,巴托鲁斯就在合同的法律适用中的分割方法。 29.冲突规范的作用,在于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实行直接调整。

30.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法院地法。

21.两个中国人在国外旅游的过程中,签订了一份一方将其位于北京的房产出卖给另一方的合同,后来双方因该合同在中国法院诉讼,该案件应被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22.“夫妻财产关系,在结婚时,丈夫为德国人,则依德国法。”这是条单边冲突规范。 23.根据我国现行立法,知识产权的涉外侵权责任仅可适用请求保护地法。

24.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提出了利益分析说,对后世的国际私法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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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

25.外交和领事人员域外取证时,可以在驻在国向派遣国国民取证,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26.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7.根据我国现行立法的有关规定,在涉外财产的法定继承中,我国对准据法的选择是采用区别制的。

28.应当明确,凡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的外国投资企业都属于中国法人,如果他们和国内企业发生纠纷时应适用我国法律。

29.《巴黎工业产权公约》并未对商标申请人给予优先权。

30.《保护文学艺术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了对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原则,但应具备一定的形式,如在版权页上标出出版年份等。

五、简答题(任选4题作答,每题8分,本题共32分。) 31.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作了哪两项重要保留? 32.简述国际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33.试述反致产生的原因。

34.我国法律规定的对外国法查明的途径有哪些? 35.谈谈准据法的特征。

31.简述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 32.简述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33.试述先决问题的构成条件。

34.1958年《纽约公约》中对缔约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条件的相关规定?

六、论述题(选作2题,本题28分)

36.论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 37.论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

38.试论国际私法保护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基本内容。

35.论述最密切联系说的产生及其意义。

36.试述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意思自治原则适用的规定。 37.试论20世纪以来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新发展。

七、案例分析(本题12分)

中国公民甲于2001年和美国公民乙在美国结婚,婚后甲仍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乙居住在美国。2002年4月,甲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向住在美国的乙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要求其提出答辩。乙在答辩中称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第一,依“原告就被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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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应归美国法院管辖;第二,即使中国法院有管辖权,也应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是不能管辖涉外案件的。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回答以下问题:

38.乙的理由能否成立?(1分)为什么?(1分)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具有管辖权?(1分)为什么?(1分)

39.假设西湖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并受理了此案,它应适用何国法作为此案的准据法?(1分)为什么?(1分)

40.假设甲认为其与乙于2001年在美国缔结的婚姻依中国法是无效的,并请求法院直接解除婚姻,对该问题西湖区人民法院又该如何进行法律选择?(1分)为什么?(1分)

41.假设此案以美国法作为准据法,而美国是个复合法域国家,西湖区人民法院又该如何进行法律选择?(1分)为什么?(2分)如依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这一问题又该如何处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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