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毕业论文(设计)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并填写《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题表》,陈述课题来源、课题简介、工作量大小、论文要求等,经所在专业讨论、专业负责人审定后生效。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必须做到一人一题,对于个别专业,如果采用同一大课题,则要求每位学生独立完成一个专题。
选题审题工作应于毕业实习的前一学期末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做好毕业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三)任务书的填写与下达
《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应由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填写。计划任务书填写内容包括本课题应达到的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要求、主要的参考文献及本课题工作进度等。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提出
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所在教研室同意和院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院部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担任。
2、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位,个别专业如因特殊原因超出此范围的,应由院部主管领导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院部可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共同承担指导任务。
3、对于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实习的学生,可聘请所在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同时院部必须为其指定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共同承担对该学生的指导及管理工作,校内指导教师为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责任人。
4、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放任自流或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5、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6、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选择课题,填写《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题表》和《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审定学生撰写的《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经常检查学生课题的进展情况,及时对实习中的问题予以指导和解决。在毕业实习的中期,进行一次论文中期检查,填写《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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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指导,认真审阅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记录应以纸质或电子形式保存,所有修改记录交各院部妥善保存。
(5)毕业论文(设计)后期,按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论文质量及工作态度等写出评语,填写《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意见表》。
(6)参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积极认真地开展毕业实习工作。应尊敬师长,自觉遵守纪律和各项制度,爱护仪器设备,注意节约,以严谨求实的态度进行研究工作,杜绝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不良行为。对涉及保密的课题,应按学校有关科研成果保密制度执行。
2、学生考勤由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请假时间在三天内的向所在教研室或实习管理部门请假,超过三天的向所在院部和实习单位请假。指导教师一旦发现学生有无故缺勤等违反规定的情况,应及时与辅导员联系,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凡因故无法正常参加毕业实习,缺勤达六周以上者,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3、对不遵守实习单位有关规定,造成工作事故或严重影响的,实习单位与学校可立即停止其毕业实习,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实习。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只发给结业证书。若学生自愿留级,可及时提出申请,经院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