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教学秘书及年级主任联系方式
1、药学院:林老师025-83271299
药物制剂专业(08415-18班)、临床药学专业 汪老师 025-86185303 制药工程专业 罗老师025-86185304 药物制剂专业(08419-22班)、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郑老师025-86185304 药学专业(08409-14班)、理科基地班 荆老师025-86185302 药学专业(08403-8班) 祝老师025-86185303 2、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许老师025-83271249 生物技术专业、海洋药学专业 卢老师025-86185018 生命科学基地班、生物工程专业 彭老师025-86185018 生物技术(强化班) 汪老师025-83271290 3、中药学院:张老师025-86185239
中药学专业(08446-51班) 郭老师025-86185297 中药学专业(08452-55班) 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 陈老师025-86185297 4、商学院:顾老师025-86185038
国际贸易专业、工商管理专业、药事管理专业 时老师025-86185037 市场营销专业、经济学专业 王老师025-86185037 工商管理专业(二学位) 方老师025-86185038
5、外语系:陆老师025-86185236 英语专业 曹老师025-86185246 6、基础部: 严老师 025-8618517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边老师025-86185169 7、高职学院:陈老师025-86185754
药物分析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专业 刘老师025-86185733 中药制药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尚老师025-86185733
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实习大纲(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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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系、相关部门:
201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即将开始,现对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旨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是本专科生教学的重要环节。2012届毕业实习工作继续采取校内和校外实习相结合的办法,各院部系应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按照《中国药科大学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管理规定》(校教〔2006〕30号)要求,积极建立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安排部分学生到医药生产、研发、经营、管理一线亲身体验,了解医药行业的岗位需求、熟悉行业的发展动态,从而丰富知识、增长才干。
二、具体安排 (一)时间
2012年毕业实习(含毕业论文)工作从2012年2月20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校外实习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学生实习报到时间。毕业论文答辩暂安排于2012年6月1日至10日间进行。
(二)实习岗位的安排
各院部系在安排校内教师实验室供部分学生进行毕业实习的同时,应满足校外实习基地的实习生需求。各院部系应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积极拓展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校外实习岗位,积极引导学生到校外基地实习。药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和基础部的2012届理工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校外实习学生比例应不低于40%。
学生应首先服从各学院对毕业实习的安排,在满足学院安排的实习计划的前提下,经所在院部审批,学生可自行联系下列单位进行实习:(1)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具有指导毕业实习能力、能够安排与专业培养目标一致的实习岗位的用人单位;(2) 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市级以上药检所和三级医院;(3) “985”和“211”院校。到上述单位实习的理工类专业学生必须在生产研发岗位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实习工作并完成毕业论文。各院部应严格审批上述单位出具的接收实习生的公函(见附件1),进一步加强对毕业实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三)毕业实习和论文的管理和要求
1、毕业实习和论文工作参照《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校教[2007]5号)及本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带教学生人数: 职称 教授、研究员 副教授、副研究员 讲师或有博士学位 校外中级职称或以上 带教学生人数限额 6 4 2 2 经管文类毕业论文带教学生人数限额为8个,指导教师职称为中级(含中级)以上或有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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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院部系应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实习动员、组织和安全教育,并加强过程管理。校外实习单位须明确实习工作负责人。对接收我校实习生较多的实习单位和城市,各院部系应指定教师负责学生的送达,与实习单位的交接以及实习过程中与实习单位的联系。
4、到校外实习的学生,由其所在院部系根据校外实习单位填写的接收实习生同意函(见附件1)进行审批,以保证毕业实习质量。学生应在报到时将《实习手册》交给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熟悉《实习手册》的相关内容,负责实习生的日常管理。
5、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须认真填写实习小结,如实反映实习的主要内容、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实习的收获。实习小结由指导教师和学生辅导员定期评阅。毕业班辅导员需一一核实学生到校外实习单位的报到情况,定期抽查在岗情况。
6、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对其实习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实习手册》中的考核表,密封后由实习学生带回并上交院部系,记录实习成绩。
7、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实习的学生除重大疾病、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应聘面试外,不得以其他理由请假。学生请假必须同时获得辅导员和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开实习单位。实习期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含2次),合计不得超过7天,凡超过以上规定次数和时间的,必须同时报所在院部系和实习单位负责人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开实习单位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擅自离岗超过5天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8、毕业论文答辩、抽检及评优的具体安排,将于实习工作结束前另行通知。 9、专科生的毕业实习要求参照本科生的执行。 三、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使用
201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管理继续使用“中国药科大学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点击教务处主页左面“综合实践管理平台”中的“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即可进入该系统。实习生、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进入系统后,可通过“查看公告”栏目了解实习工作的流程和管理系统使用指南,教务处将对相关人员安排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除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意见表、成绩评定表、实习手册需由院部系保存纸质档案外,其他实习资料在管理系统中保存电子文档即可。毕业实习和论文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可从“查看公告”栏目下载。
四、报送材料
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院部系将以下材料采用书面(有院部盖章)、电子两种形式报送实验室管理科(电子邮箱:sysglk@cpu.edu.cn):
1、各院部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2、优秀毕业论文相关推荐材料(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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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执行教学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是本科各专业学生必须参加的教学环节。
为了加强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对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1、学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指导各院部组织开展,学校其它各部门均应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
2、各院部教学院长负责本院部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和辅导员应加强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思想教育工作。学生毕业实习前各院部要进行一次深入的思想教育,同时就有关专业知识和实验室情况向学生作全面的介绍。
3、各教研室或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加强指导,严格管理。实习学生到岗前,各教研室或实习单位应进行安全和相关知识的教育,以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
4、在外单位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单位的教育或技术部门加以管理。具体要求按《中国药科大学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管理规定》(校教[2006]30号)执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在外单位实习的学生的情况。
5、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为16周。 6、学生毕业实习经费由学校划拨至各院部,再由院部分配给教研室。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及任务书的下达 (一)选题原则
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提。课题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综合训练。 2、课题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工作量饱满,是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的任务。
3、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造。
4、学生提出的选题,若符合教学要求,且条件允许,经所在专业审查后,可积极支持并给予安排。
5、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 (1)课题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和专业培养目标;
(2)课题范围过专过窄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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