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绘画与手工课程标准(2016年版)》

│ 第一部分前言 │

成三个学段(第一学段:1~3 年级;第二学段:4~6 年级;第三学段:7~9 年级),结合四个学习领域分别设计课程内容和学习活动,从而形成依次递进、前后衔接的课程结构,促进动作技能、感知记忆、思维想象、情绪情感等方面的发展。

(三)在保证基本规定性的同时,给予教师教学更大的空间

绘画与手工课程努力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保证每个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让全体学生参与学习,使每个学生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充分发展。为此,本课程教学内容具有较大的弹性和开放性,帮助教师引导学生向具体目标发展。不同地区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选择、采纳和改编这些教学活动,从而使教学活动更灵活,更具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确保课堂教学的效果,教师应因地制宜做好材料和工具的课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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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和“综合·探索”四个领域的学习,提高视觉、观察、绘画、手工制作能力,初步学会发现美、感受美和表现美,发展审美情趣,提高审美能力,学会调整情绪和行为,促进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

二、分目标

绘画与手工课程分目标从四个学习领域设定。

(一)“造型·表现”学习领域

1. 观察、认识与理解线条、形状、色彩、空间*、明暗*、肌理*等基本造型元素,学习运用对称、重复、对比、变化*、统一*等形式原理进行造型活动,提高想象力与操作能力。

2. 尝试使用适合的绘画与手工材料进行涂画和制作,初步发展艺术感知能力和造型表现能力。

3. 参与造型活动,体验活动过程的乐趣,调整情绪和行为。

(二)“设计·应用”学习领域

1. 了解浅显的设计与工艺知识,选择、使用合适的工具和材料,尝试进行简单的模仿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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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 │

2. 学习适合的制作方法,体验设计与制作的过程,尝试表现美,逐步提高关注身边事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初步学会比较与辨识,逐步形成耐心细致、合作分享的学习态度,产生美化生活的愿望。

(三)“欣赏·评述”学习领域

1. 学习浅显的欣赏方法,尝试欣赏有代表性的作品,了解优秀的民族、民间美术与中外优秀文化艺术。

2. 尝试感受自然美、艺术美,逐步提高视觉感受与表达能力,促进审美能力的提升。

3. 热爱生活,增强民族自豪感*,初步形成尊重世界多元文化的态度*。

(四)“综合·探索”学习领域

1. 逐步学会围绕主题,尝试将绘画与手工各领域的学习相融合,解决一些简单问题。

2. 尝试将绘画与手工课程与其他学科相融合,进行综合性的实践活动*。

3. 开阔视野,增进求知欲,体验活动过程的愉悦与成功感,陶冶生活情趣,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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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一、内容说明

本标准的四个学习领域,在比例上不作具体的规定,各地区、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各学习领域分别由目标、内容和评价要点三部分组成。目标是课程总目标和分目标的具体化。内容针对目标提出一些较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这些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具有弹性和可选择性。评价要点为检测目标的达成度的要求。

(一)“造型·表现”学习领域说明

“造型·表现”学习领域是指运用多种材料和方法,表达情感和思想,体验造型乐趣,逐步形成基本造型能力的学习领域。造型这个概念具有广泛含义,但在本学习领域中是指运用绘画以及泥塑、拓印、拼贴等手工制作的手段和方法,表现视觉形象的活动。造型是表现的基础,表现是通过造型的过程和结果而实现的。

“造型·表现”学习领域不以单纯的知识、技能传授为目的,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程度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与不同的学习需求,采用有针对性的教学策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造型表现活动。在教学过程中,重点是要关注学生的参与和体验。

(二)“设计·应用”学习领域说明

“设计·应用”学习领域是指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手段,围绕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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